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發布時間:2025-05-22法律專業實踐報告(實用16篇)。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1
一、實踐背景
我是一名電大法學??茖W生,在學習了兩年的理論知識之后,我非常渴望有機會去實踐,以便更好地鞏固知識,增進實踐能力。于是,我選擇了一家律師事務所作為我的實踐單位,以便在實踐中獲得更多的經驗和技能。
二、實踐目標
在實踐期間,我的主要目標是:
1、學習與實踐結合。
2、提高自己在某些方面的實踐能力。
3、幫助律師事務所完成一些日常工作。
三、實踐內容
在實踐期間,我參與了以下工作:
1、實踐過程中,我先是觀察了律師辦公室的日常運作。如何接待客戶,如何管理文件,如何安排行程等等。
2、接下來,我參與了一些法律文書的制定工作。比如起訴書、答辯狀等,我為律師提供了一些手稿和案例分析,幫助律師更好地執行職責。
3、我也參與了一些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包括聽取證人證言和結合法律原理提交證據。
四、實踐成果
在本次實踐中,我收獲頗豐,主要有以下成果:
1、收集了大量法律實踐中常見的情況和案例,對于理論知識的實踐理解更加深刻。
2、學習了一些具體的實踐技能,如法律文書的`制作等。
3、對律師事務所的日常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完善了對法律行業的認識。
五、體會與反思
通過本次實踐,我深刻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重要性。單獨的理論知識不能替代實際的經驗,而實際經驗又可以反過來促進理論知識的掌握。
另外,在實踐中,我也發現自己的不足之處。比如,在訴訟中的陳述能力還有待提高,法律文書的制作能力也需要提高。
總之,本次實踐既是一次意義深遠的歷程,也是一次難得的機會。我將會繼續加強實踐能力的培養,從而更好地為未來的法律職業生涯打下基礎。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2
一、實踐概述
作為電大法學專科的一名學生,我認為實踐是提高自身法學素養的重要途徑。通過實踐,我們不僅可以將課堂知識應用到具體案例中,深入了解法律條文的適用和解釋,更能夠了解社會上各種法律事件的實質和背后的社會意義。在此次實踐中,我參加了“公益律師團”活動,為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法律咨詢和協助。
二、實踐過程
我所參加的“公益律師團”活動,是由本地一家律師事務所主辦的`。每個周末,我和其他志愿者會來到一個固定場所,向來訪者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我們會進行一些基礎的法律知識培訓,學習如何進行司法管理工作,學習如何識別常見的法律問題,包括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勞動糾紛等。在這個過程中,我深刻地認識到,一個優秀的律師需要扎實的基礎知識,也需要良好的服務態度和溝通能力。
在幫助前來咨詢的人們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中,我受益頗豐。許多遇到法律問題的人,都因為不了解相關法律條文而處于被動地位。我的工作就是通過溝通、查閱法律資料等方式,幫助他們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為他們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護。在這個過程中,我也逐漸學會如何認真傾聽、如何合理地解決糾紛、如何保持中立和客觀等重要的法律素養。
三、實踐收獲
通過這次實踐,我深感法學專科學習的重要性。法律知識是法學專業的核心,老師在課堂上教授的條文和案例,都是我們在實踐中需要應用的。另外,實踐讓我體會到法律職業的良心和責任,提升了我的工作能力和責任感。我認為,專業知識的掌握和實踐能力的實踐是法學??茖W生成長的雙重支撐。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我將繼續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活動,積極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和實踐能力。同時,我也希望自己能在未來的工作中,用自己的專業知識為社會作出更多的貢獻。
四、結束語
通過這次實踐,我進一步認識到法學專科學習和實踐的重要性。在實踐中,我除了將理論知識轉化為實踐技能,更了解了律師工作的實質,學習如何為別人服務及如何解決糾紛。從法學專科學習到社會實踐,這是一個分秒不停的漫長過程,但在不斷努力中,我相信自己會越來越好。畢竟,“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一點我也會帶去學習和實踐中。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3
一、實習概況
從20xx年3月6日開始,我在派出所進行了一個月的實習,整個實習進行了30天,在這三十天的時間里,在我的指導老師石所長,學校指導教師李老師以及我所實習的辦公室同事的幫助下,在經歷了幾多尷尬和困難下,順利地完成了實習任務,并獲得了我專業領域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提高了自己的專業素養和能力。
實習期間我經歷了由熟悉派出所的構成,打印文件,整理文件,整理案卷,整理宣傳材料,送達文件和上級指示內容,參加我縣的林業案子,以及日常的法制宣傳工作。這些工作是由簡單到復雜,不僅是我學習和工作過程,也是實習單位和老師以及單位同志對我前期簡單工作的認可,以及能力的肯定。
我在辦公室工作,但每天由石所長幫我安排主要的工作,也曾在隨同法制宣傳科和基層工作指導辦公室的同事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我縣林業派出所的主要工作是:
1、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規及有關保護森林資源的政策,發動和組織林區群眾共同保護森林,促進群防群治,推動林區治安綜合治理,建立轄區內毗鄰鄉、村護林聯防制度,確保林區治安的穩定。
2、依法受理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政、治安案件,協助森林公安局(分局)偵破森林刑事案件。
3、按照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和林業部門的指示,研究和部署、實施、維護轄區治安穩定的經常性工作。
4、分析、研究掌握轄區治安動態,建立轄區重大治安事件或者突發事件的預案,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匯報轄區山情、林情情況,提供切實有效的信息供領導決策。為當地經濟建設、林業事業的發展,構建“平安林區”和社會主義新農村保駕護航。
5、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地森林火災預案,落實森林消防措施,參與森林火災組織撲救。
6、縣(市)林業局、公安局和上級森林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實習主要工作
在我實習的一個月時間里我主要從事了兩大方向的工作:第一是文書、材料整理、發送文件之類的具有文秘性質的工作。第二是親自參加了地方法制宣傳、林業案件糾紛調解工作。當然這些工作中主要還是隨從人員起輔助作用。我的第一項工作是對那些不重要的政府文件進行電腦輸入,這些對于我這個剛剛開始實習工作的學生來說還是沒有難度的。
(一)工作要求:
這項工作的要求是將文件以文本的形式輸入電腦,存入局內的統一檔案文件夾,由于各級部門的簽發文件需要加蓋公章,和上級負責人簽名,所以不能用電腦文件的方式下達。一般為傳真形式。我使用掃描儀掃描之后形成圖版文件,再以文本文件的方式進行記錄和登記。
由于林業派出所文件不是很多,且內容較少,我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因此,這項工作幾乎沒有難度。當然我的內心也沒有包含一種輕視的態度。首先,作為文件的存稿。必須在格式和字體上沒有絲毫的錯誤,必須懷著嚴謹的態度和認真負責的精神將
它完成。其次,作為我實習的第一項工作,必須要將它做好,給我的老師和實習單位留下好的印象。
接縣政府通知,對冬季期間我縣護林防火和林木盜伐、毀林等案件進行排查,這次排查共涉及全縣10個鄉鎮、4個林場。作為實習人員,在石所長的安排下,我也參與了這次行動中。隨同同事進行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普法宣傳、案件調查等相關工作。
(二)關于材料的準備:
作為護林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普法宣傳活動,材料是必須準備的,這些需要的材料包括,去年的宣傳材料,今年國家,省,市關于護林防火、林業普法宣傳新的法律法規以及下達的各類文件。
由于材料都是現成的,只需要我從檔案室,和電腦里將這些文件一一找到,打印成冊,送到相關人員的辦公桌上,交由專業人員負責寫出新的可行的計劃。
我在石所長的指導下一一詢問了同事們,這幾年的林業普法宣傳的主要工作和細節并具體到每一個步驟。我新的任務是做出一個類似的計劃。
(三)制定林業普法宣傳計劃:
對于我這個從來沒有這方面絲毫經驗的實習生來說還是很有難度的,正好在這里有現成的近幾年的計劃書可以參考,以及專業人士為我解答疑問,困難就小多了
(四)工作要點:
第一,突出三大重點,積極提升宣傳效能。三大重點是,
1、圍繞宣傳主題。
2、圍繞鄉鎮群眾。
3、圍繞活動中心。
第二,以宣傳林業法律法規知識為重點,努力提高群眾法律素質。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宣傳網絡。
1、高度重視,加強聯系,為宣傳工作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2、加強人力物力配備,滿足宣傳工作需要。
3、健全宣傳工作網絡,建立一支信息敏銳、反應迅速的宣傳隊伍。
實際宣傳行動
這次宣傳行動,是從3月12日開始展開的,歷時5天,我也參加了全程活動。整個林業普法宣傳活動我作為隨從人員,參加了在全縣10個鄉鎮的林業普法宣講活動,聽取并記錄了宣講內容,和群眾交流提問、相互探討。面對各種各樣的問題,我深刻領會到,作為法律工作人員,專業素質尤為重要,及時地吸收新的知識,還要有機敏的應變能力。更使我認識到我們要正視當前鄉村法律知識所存在的問題。
三、存在問題及建議
1、有法不知。部分群眾平時不注重法律知識學習,對國家或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知之不多,或不了解其具體內容,對林業法律法規更是知之甚少。如有的鄉鎮林業站和部分護林員以封山禁牧為由,處罰放牧人員,這顯然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因為對于這些部門和人員不具備處罰資質,群眾也就聽之任之。還有些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辦事過程中,憑經驗,憑感覺,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違了法自己還不知道,犯了法自己還不明白。
2、知法不用。少數村組干部雖然知道一些林業法律法規條文,但沒有把林業法律法規看作高于一切的行為準則,卻把個別領導的錯誤意見當做“令劍”,明知是違法的,也盲目服從。因為在他們心目中只有《憲法》和《刑法》,哪里知道《森林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還能起到實質性作用。
3、以權代法。有的鄉鎮村組干部明知林業法律法規也神圣不可侵犯,但為了達到個人和小團體的不正當目的,絞盡腦汁,鉆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邊球”;少數基層干部明知某事不合法,也不及時糾正,而是以種種理由敷衍搪塞,致使林權改革后私人林業案件率降低。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4
20__年2月22日,我旁聽了一路民事經濟膠葛案件的審理。
早8點在縣級人民法院開庭,去了在一件平凡的辦公室內里見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兩邊。布告員還異國到之前,法官再細致的明白點關于膠葛的細致內容,并試圖調整兩邊(這類竭力自始至終都沒中斷)。
布告員到后正式開庭,先有原告報告案情: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為被告墊付保險費,一年后被離職保,違約吃虧卻不予補償給原告。并拿出保險公司開具的被離職包管明。有法官查看,布告員記錄后,被告講話:投保乃被原告膠葛無奈,退保時又異國細致闡明吃虧額度,不相信會有近萬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險公司的細致賬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表明。
保險公司不屬于國度機構,其資金細致謀劃方法便利隨便對外果然,所以原告沒法出具更有效表明,法官立刻給該保險公司客服打德律風,卻被告知:除非本人親至,不然難以供給細致賬目。
法官發起由兩邊到處3百包管金,然后雇車去該保險公司(在外埠)查賬,再根據原告出具證據的是不是有效來決議退還誰的包管金。被告不肯意,說自始自終都異國見過一分錢,一分實利,如今反而要投錢進去,他是無辜的,怎樣大略還要吃虧呢?不明白之,等法官庭下詢問相干專業人士后再擇日開庭……
全部審理進程兩邊隨未其爭論,但長達五年的兵戈已經使其冰臉相對。導致審理進程也富裕了火藥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環境下,自動公正,為的便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國人情味在這里表現的極盡描摹。
別的因為原被告的法律知識差別程度的缺失,導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連續的給兩邊遍及法律知識,比方“誰反對誰舉證”甚么的,這應當與國人教誨程度,以及法律意識稀薄有關。
原被告在審理進程中都有些許無奈和慚愧感,啟事不過是把上法庭辦理題目當作了很羞恥,丟人的事,畢竟“打官司”這有悖于中國死板見解風俗,很沒美觀的。
緊張的法律核心:
一,我們應當如何做才華禁止如許的經濟膠葛案件?
本案入手下手時被告因為人情干系才“被動”購買了原告推銷的保險,如許就產生了膠葛的隱患。如果我們辦事變都能夠順著本身的心思,那今后出了題目也不太會從他人身上找因為,縱使懊悔也就不必要去打官司來辦理。所以我們的法律是不是是可以把人情味給思慮進去呢?這里說的“人情味”本來有點像是中國古代的那種“人治”——他們一個縣城也就靠十幾個衙役來辦理,說到底也便是伶俐應用法律,依靠上位者(便是如今的公事員)來判別詳細環境。向我上文所說的法官為甚么要一貫試圖調理原被告兩邊呢?判案必定會使有一方受損,如果能調理告成,那他所受的責怪就大略少一點,起碼本鄉本土的不會太惹人,大家抬頭不見垂頭見的??上袷敲绹姆稍趹蒙媳容^伶俐,并且重案例,但這類環境本來就簡單產生自相矛盾的環境,可是如果像如今法律那樣把掃數的罪行以及懲罰都法則得死死的那樣死板的條律生怕也不能對伶俐中國人產生充足好的結果。如許的法律題目生怕還得專家來把握這個“人治”與“法治”的度量。
二,在審理進程中如何做到剛正和有效?
所謂剛正,也只不過是以大大都的長處來思慮的,所以如許一來,必定會有屬于少數派的不親信,被責怪也在所不免,“清官難斷家務事”生怕說的便是這類環境下的極度例子。這起案件中法官試圖采取一種“和稀泥”的方法來“善了”此事,雖未告成,但好像給我們指出了一條現行的門路:盡量裁減直接辯論,有題目以會商辦理——法院在怎樣說也是第三方,給出的結果必定不如當事人兩邊本身和諧出來的完滿。
而有效則是指像上文講述中,很小,很大略的一點事變,就占用了四人(“法官,布告員,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時間——華侈之極!據我查看此中很大一部分時候用于:
1、當事人反復講述案情,計劃博得法官好感;
2、兩邊堅定,乃至有起辯論的大略,緊張是因為文化本質,以及當時情急,都很激昂的原因;
3、法官連續給兩邊“普法”——法律知識教誨還異國完全遍及;
4、法官個人身分——一本性情比較懦弱的人作為法官不免有點婆婆媽媽,這個與國度選擇公事員測驗的時候的評價標準有異國觸及個人情商有干系。針對以上四點,我想完全可以把該審理進程緊縮到一小時以內!
中國法律屬于“大陸法系”,有這很細致的針對性條則,講究“天理輪回,報應不爽”——即“采納惡人以懲罰”,計劃以此打單其他人不再行惡。但真正能夠做到這一點嗎?舉個大略的例子,開車闖紅燈家常便飯,為甚么?被逮著必定異國好果子,但馬路那么多,交警能夠逮住幾個,就像開彩票一樣,誰都不會相信本身就那么“慶幸”能夠中到頭獎!一樣雷同的題目比方說盜竊,偷稅等等,很令人頭痛。
對付這類法不達人的環境,我們一是盼望技巧進步,讓國度呆板的監控力度能夠觸及到各個方面——可如許以來,百姓個人的隱私權又如何去包管?二則是加大懲罰力度,像秦朝法律:隨便在馬路上傾倒廢料——斬!隨便砍伐屋前樹木——斬!真正震懾了保有僥幸心理的人!我們固然無需如此殘酷,但完全可以“量出為入”,比方說把握闖紅燈的本錢完完好整加載在犯事之人身上。這個謀劃起來就比較紛亂了:每一年國度為此必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夠抓到多少闖禍之徒——以概率來均勻結果,最終大略可以得出一個在長處方面使國度不受損,而百姓又會完全遭到威懾的謎底!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5
今年暑期,在湖南一星律所實習。嚴格來說,這不算真正的實習,因為還沒通過司法考試,也也沒有簽訂合同,因此這次也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或社會實踐,但我仍然獲得了很多。我所實習的地方為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株洲分所。這所律所為中等規模的綜合所,坐落于株洲最繁華的商業中心,全所的律師大約30多人,加上實習律師、律師助理與行政人員等,總共有大概40多人。主任律師為賀曉輝律師,為湖南省十佳律師之一,在當地很有名,律所主要業務為項目投資與合作、資產重組與改制、融資與擔保事務、債權債務清理、企業法律事務、建筑房地產、重大刑事案件等,但也接一些簡單的民事賠償案件。整體而言,這樣的律所對于我熟悉律師行業還是大有裨益的。
一、實習目的
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通過實習達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從而鞏固知識和發現不足;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能力;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
二、實習內容
我的主要工作歸為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并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后的實際操作程序并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后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著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致地了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煉的舞臺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里的幾天,我幾乎什么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在這一個月中,有一件事情讓我印象特別深刻。指導律師要我寫一份起訴書,訴訟請求中的違約金本應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說多了個零,而我自己卻已是汗顏加倍。也就是在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評,當然并非破口大罵,而是很委婉地說我念了這么多年的書,怎么還這么粗心,可見再簡單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認真去學,就會成為不簡單的問題。
在實習時,主任總會交代一些雜碎事情讓我去辦,但由于交代的時候總是言簡意賅,因此我總是要多次詢問。次數多了難免讓人覺得煩躁,再加上主任不僅做案子,還有多項重要飯局和關系要處理,因此平時非常繁忙,很少有時間回到所里的辦公室,所以其實問問題也是項技術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須盡量爭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辦公室,自己都會覺得不好意思。我想這也是另外一種能力的鍛煉吧,作為一名律師助理,就必須盡力讓主任律師省心讓其滿意,不然自己就逐漸失去了價值而無用武之地。
三、實習結果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里自以為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么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在實習過程之中我所接觸到的刑事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90后,甚至有因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案件。從中也可以看出我們國家現在青少年犯罪的嚴峻程度,這些都讓我十分感慨。除了對他們進行法律上的辯護,我想我們更應該思考一下本來應該是祖國花朵的青少年為什么會走上犯罪的道路,究竟是家庭的因素還是整個社會的原因?
除了上面已經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實習只要有了收獲,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許這次實習最大的收獲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將對正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結合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一件無上光榮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最后,我想向賀主任、鄧律師、胡姐,會計劉姐以及其他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這是一段難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將有益于我的整個人生生涯。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6
一、實習目的任務
古人云:“君子欲訥于言敏于行?!币鉃椋骸熬拥男摒B要盡力使自己做到說話謹慎,做事行動要敏捷”。對于一個法學專業的大學生而言,這說明不僅要有相當精深的理論水平和良好語言表達能力,更要有強硬的實踐能力,才能適應目前激烈的社會競爭。“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于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于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煉人的品質,彰顯人的時代風貌。畢業實習是大學學習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課,也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后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
我的這次實習是從X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法院領導交辦的工作。在法官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并慢慢進入工作的狀態,對法院的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熟悉和體會。專業實習是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的必修課程,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學本科學生掌握系統的法律理論知識與技能,熟悉與掌握司法程序,理論聯系實踐的重要路徑。在過去的三年里,通過課堂知識的學習,我已經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維,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識,對各法律部門的相關法律制度有較為全面的認識。而且通過兩次第三學期的模擬法庭實踐,對若干類訴訟案件的司法審判過程有了較為深入地體會。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學校是學校,社會是社會,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我們最終是要走出校園,服務社會。此次第三學期學院安排我們20xx級法學本科生進行畢業實習,所以我選擇法院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學習生活。
通過本次畢業實習,實現以下實習目標:⑴將在課堂上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今后的學習;⑵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⑶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溝通能力;⑷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想覺悟;⑸學會法院的工作運行流程,積累實務工作經驗,為畢業后工作打下基礎。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7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XX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XX市中興建筑公司、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XX市XX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XX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XX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F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20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XX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建設座落于XX市XX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筑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0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20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XX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
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公司向尹杰下發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發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XX市XX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XX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
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谝陨蟽牲c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8
羅馬一法學家曾說過:“法乃善與正義之科學.”然而對于善與正義的把握卻離不開經驗的積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煉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己在今后學習中對法學的興趣。今年,我有幸到安徽劍戈律師事務所實習,開始了我的社會實踐.應而在此,我想向所有為我的見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人們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一、實踐目的
在學校的支持與鼓勵下,我在安徽劍戈律師事務所進行了兩個月實習。這種見習不同于畢業的實習,一方面主要是為了促進學生在校期間對未來職業進行目標定位和學習專業課的動力,努力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的法律職業意識和動手能力;另一方面是為了拓展學生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以便在以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會,能夠適應國內外的形勢的變化,并且能夠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處理各方面的問題等等。故此我很榮幸的參加并積極完成此次的法律職業認知的實習活動。
二、實踐內容
在這兩個月的短暫的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我學到了和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沒有想像到的東西,也讓自己對法律工作的性質和環境,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相信這些見識對于將來無論是否會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來說,都是受益匪淺!
實習期間,律師所安排了某律師為我的指導律師,我的主要工作是協助律師解答法律咨詢,我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期間還跟隨律師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從中了解到庭審的各環節,還能觀摩律師舉證、質證、認證、辯論等全過程,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將理論用于實踐,這樣能很好地為我以后的學習和工作打下較好的基礎。 第一,每天上門法律咨詢的客戶很多,民事方面的法律咨詢相對較多,不外乎是離婚財產糾紛、人身損害賠償、借款糾紛、房地產買賣糾紛、合同糾紛等等.社會上的弱者總是老弱病殘、老人、婦孺,當中就有一位老人家來尋求法律幫助,據說這位老人家被兒子媳婦趕出家門,無奈之下來到事務所咨詢解決辦法,最后律師建議老人家先去當地居委會、民政局反映問題,尋求幫助,還是不行的再走法律途徑.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是有法可依的,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 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還有較多的是婦女上門來咨詢離婚方面的問題,因婚外情、婚外性行為、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導致的離婚,居多的是單純的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緣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的個案也越來越多,由此可以看出當今社會婦女在家庭中經濟地位提高了,不再忍氣吞聲,一旦對婚姻不滿,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離婚.涉及財產、子女的離婚案件較為復雜,如果處理不好或不妥,極易引發新的矛盾和糾紛,各類報紙也經常登有這類報道.
第二,期間我有幸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雖然只是在庭下觀摩,可真切地讓我見識了現在的司法程序律師們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相關法律的適用范圍,這是最直接、非常好的學習方法.莊嚴的國徽下,原來現實中并非我們想象的那樣嚴肅,因為民一庭處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當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參與庭審,有時雙方會激烈的爭吵,這時總要法官一遍遍講訴法庭紀律.而律師的答辯均是按法庭紀律有序地發言,庭上律師精湛的答辯技巧讓我受益匪 。
第三,我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查詢拜訪取證。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是我此次實習中感觸比較深的一個話題.在與律師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時,我方才得知,待審的犯人不是隨便見的,除了其代理律師,任何親屬都不可相見的,這對律師行業來說是十分原則性的問題,切不可觸碰。另外在在這些單位會見的時候,人脈關系再次顯露了,并且吃吃喝喝也是免不了的,不過都是當事人付賬,這種情況在如今的案件追查中里已是極為普遍的了,實在讓人無語之至。
三、實踐結果
在實踐中的所見所聞,對我的影響很大,主要包括中國庭審的情形,人脈與法制的糾葛,人民的法律意識,離婚率四方面。
第一、中國的庭審程序雖然在表面上已經齊全,可是實際上并不是,尤其在基層的法庭中更是顯露無遺,而且其莊嚴性不足。我在跟隨律師們多次出庭中,親眼見到的法庭的人民陪審員在民事刑事案件的審理中很少出現,基本上是審判長一人做大;另外在一件案件審理中一旦接近下班時間后,審判長,審判員便催促律師進行辯論,有些程序根本就未走過;還有對離婚案件的審理,似乎成了定理,非要經過二次審理,才能判決離婚.對于法庭審判的莊嚴性,不知是我待的地方行政等級不足還是其他原因,幾乎每場法庭的審判都不是令人肅穆,不少人多次當庭喧嘩,審判長的控制力明顯不足。
這一系列的問題我們必須要重視解決,我們國家應當對法律人的專業素質以及道德素質加強培養,不可馬虎一點!因為國家的法律是靠這些人實行的!法庭 的相關的評價機制也要向審判員的實際的工作加大聯系,同時要加強對法庭審判的管理,堅決杜絕庭上的喧嘩等現象。
第二、中國兩千多年以來歷史的確源遠流長,遺留了許多的東西,人脈就是一支。在案件咨詢,審判,取證等等過程中,總離不開“熟人”兩字,似乎脫離了他們就辦不成事,審不了案子了,甚至用熟人來干預法律機制!這不得不讓人感慨萬千,讓許多人失望之至??墒菬o論政府出臺什么政策,文化上如何弘揚,人脈在法律中的阻礙就是揮之不去!其實,要想解決這一問題的確很難,因為這根本原因涉及到政治體制的改革,文化的洗滌等等重大又很難解決的問題。不過,不管怎樣,社會要進步,國家要發展。民主與法治是勢在必行,就是一時改不了,國家也應堅持不懈的努力下去,直到達到理想的彼岸!
第三、近些年來,人民的法律意識的確有所增強。從我在事務所見到的咨詢人們就不難得出這一結論,人們正在努力的向法律靠攏,許多問題都尋求著法律的解決辦法,這不僅僅是城市的市民如此,還有許多的農民百姓亦是如此。法治的進步著實不假,可是也在咨詢中也暴露出一個問題,人們的法律知識太缺乏!雖然知道要靠法律解決問題,可對法律一無所知的現象在人們中比比皆是,這就不得不讓你我警示。我們要在人民法律意識增強的同時,加大人們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努力做到能夠讓人們自己處理基本的日常法律事務。
第四、在事務所的兩個月里,有一種案件可謂天天有,有時還好幾件,那就是中國人一直不愿提及的離婚案件。中國的離婚率雖然我沒有看什么官方的文件,可是我憑在事務所的接觸,可以肯定一定是高居不下,甚至不斷增長。這不經讓人疑問,中國的婚姻是怎么了?我想除了婦女們的低位,法律意識的增強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社會的問題。當今,社會人們的壓力很大,處處都是一系列的問題亟待解決,一旦人們沒有很好的處理這些問題,壓力,家庭的不和睦,夫妻感情的破裂就是必然的了。所以,這個問題的解決,要國家社會與個人一起恐怕才有所成效。首先,國家要加強相關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從而相應的減輕人們的生活,心理的負擔與壓力,與此同時,作為個人要逐步提高自己的素養,學會理性的處理生活,工作中的難題。
四、實踐總結
實踐,就是把我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客觀實際中去,使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有用武之地。只學不實踐,那么所學的就等零,理論應該與實踐相結合。另一方面,實踐可為以后找工作打基礎。通過這段時間的見習,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我們不只要學好學校里所學到的知識,還要不斷從生活中,實踐中學其他知識,不斷地從各方面武裝自已,才能在競爭中突出自已,表現自已。
同時,法律最終是面向群眾,服務大眾,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國的“依法治國”政策服務的.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普法宣傳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國兩千多年來的封建制度及文化的影響,加上目前國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還不是很完善,各單位由于相互的制約和利益的牽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規不能落到實處,嚴重阻礙了我國的法制化進程.而這其中,我認為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社會法治建設過程中以及改革社會的弊病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能夠極大地推動我國法治社會的建立.而且現代的社會也是一個開放的社會,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想進步,要想實現真正的民主與法治,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而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9
一、畢業實習目的與意義
畢業實習對我們的畢業設計非常的重大。為此,我們首先必須首先要明白:在實習中我們的目的意義和任務,也就能為畢業設計帶來真正而又完美的開幕。
法律系畢業的實習是我們學習過程中的最后一個部分,是綜合的實踐階段,在這個階段,是我們在實習單位通過指導老師的,獨立從事理論聯系實際的工作嘗試階段,其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基本技能應對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是學生對四年所學知識和技能進行系統化、綜合化運用、總結和深化的過程。通過在工作單位的實踐,培養嚴肅認真、刻苦鉆研、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并且敢于創新,能正確地將獨創精神與科學態度相結合。讓我們能夠在現實氛圍中尋找自身差距,在彌補自身不足的同時強化進入社會前的適應能力,使畢業生信心十足地面對就業,順利完成人生的角色轉變,同時讓我們畢業生對所學專業業的現狀有一個較全面的了解,對畢業后的去向有一個清醒認識和明確定位,有效避免了就業中普遍存在的盲目性,大大地提高了畢業生的就業幾率。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xx市中級人民法院坐落于建設路和新華道交叉口附近,南臨唐山大飯店,正處于唐山市市中心位置。中級人民法院門朝南開,大門左側是一座四層樓,是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分為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大門右側是一座五層樓,一層、二層、三層主要是機要室以及一些日常辦公機構,四層、五層為刑庭和行政庭。我實習的刑二庭就在五樓。五層樓的右側是中級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廳,它是人民法院面向基層人民法院提交的上訴案件以及直接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窗口。除了刑事審判庭、立案大廳以外,中級人民法院還設有執行庭等。刑二庭主要審理的是有關盜竊罪、*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財產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我在刑二庭實習的主要工作是幫助法官整理并裝訂卷宗,處理日常工作,將所學的知識與實踐相結合。
三、實習過程
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尊重法院工作人員,同時注意自己的語言、舉止、儀表,并認真撰寫實習日志,及時總結實習經驗與體會。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主要的工作是裝訂卷宗。刑事案件的卷宗與民事案件一樣分為正卷與副卷。但與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又多出了對犯罪分子減刑假釋的案卷。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旁聽了案件的審理,從整體上與上學期所旁聽的民事案件的審理作了區別:民事案件的審理往往注重平等當事人的利益;刑事案件的審理注重對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保護社會整體的利益。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了解并鞏固了與刑事案件的審理程序相關的知識。通過與法官交流,我了解了更多的書本上沒有的專業技能,也明白了更多的實際工作情況。到實習結束,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的肯定和更好的評價,在認識上有了很大的收獲,同時也發現了自身的許多不足。
四、實習主要情況及體會
我和幾個同學來到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由法院負責人統一安排,把我們分配在了刑二庭的各個辦公室。在刑二庭實習的一個多月,我學到了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將理論與實際更好的結合。
整理并裝訂案宗?,F在雖不是年末,但是每天處理的案件增多,一項艱巨的任務歸卷,便擺在了整個刑庭工作人員的面前。我們的主要任務是給案卷排序、封皮,然后裝訂成冊。通過整理案宗,我了解了各種文書的分類及歸檔,對二審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簡單的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這個工作雖然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但是它卻是非常重要的。案宗從第一頁到最后一頁與整個案件息息相關,翻閱卷宗便能夠更清楚地了解案情,對案件做出很好的定位。刑事案件的卷宗與民事案件一樣分為正卷與副卷。正卷從先到后需要排列的是:案件信息管理表,上訴移送函,一審判決書(裁定書),上訴狀,提押票,法庭筆錄,二審判決書(裁定書),委托宣判函,送達回證。副卷需要有:合議庭筆錄,審委會討論筆錄,判決書。如果有辯護人材料的還要把律師的所函,授權委托書,辯護材料這些排到正卷里面,然后,把這些材料編頁,編目錄、備考表,裝訂起來。但與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又多出了對犯罪分子的減刑案卷。減刑案卷包括減刑建議書、審批表、檢察院評審表、支隊減刑建議書、原審判決書、執行通知書、服刑獎勵情況、合議庭筆錄、減刑呈批表、審理報告、刑事裁定書、減刑通知書、送達證等。
案卷就是整個案件的真實寫照。通過整理并翻看案卷,我能夠從案件立案到審結、執行,去分析整個案件。
旁聽案件的審理。在實習期間,旁聽案件也能給我上很好的一課。我們刑二庭開庭審理了一起檢察院抗訴引起的涉嫌間接故意*案。
案件的事實:被告王某駕駛一輛無牌照的重達25噸的大卡車,在拐彎時撞倒和自己順行的行人馬某,王某在沒有確認馬某是否死亡的情況下,主觀臆斷其死亡,故采取倒車的方式,最后導致馬某死亡。在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就王某的倒車行為進行了辯論。檢察院認為王某的行為構成間接故意*罪,辯護律師堅持王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通過旁聽這個案件,我又進一步對(間接)故意*罪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罪進行了區分: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罪,行為人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持一種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態度,并且這種心理狀態是以一定的主客觀條件為根據,如以本人的能力、經驗、當時的環境和其他客觀條件為判斷基礎,在客觀上通常會表現出一些積極避免死亡結果發生的行為;而(間接)故意*的行為人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持一種放任的心理態度,既沒有要依據某些條件避免結果發生的意圖,也沒有避免結果發生的行為,無論結果發生與否都不違背行為人的意志,所以放任死亡結果的發生。
在本案中,我認為王某構成(間接)故意*罪,因為其行為符合(間接)故意*罪的構成要件。在主觀方面,王某對馬某的死亡結果持放任態度。其倒車的行為從實踐中來說也是不符合常人思維的。
判決書的完成。判決書的制作看起來是一個比較簡單的工作,但是要做好它卻不容易。一般來說,每次開完庭之后,經過合議庭合議,審委會討論,審判長就會在電腦里面寫出判決書初稿,接下來的工作,就需要把寫好的初稿先打印出一份來校對,除了注意判決書是否有錯字,格式問題這些小問題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注意刑期的計算了。刑期對于犯罪分子來說算是至關重要的,它關系到犯罪分子被關押的時間的長短。若判決書規定的期限長于或短于實際判決的時間,則不利于保護犯罪分子的合法權益,構成對司法*的威脅。
校對完成后,便進入到了正式打印階段。打印的份數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要留有至少五份的備份。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還了解了已審結的二審案卷的郵寄。首先,填寫送達回證。送達回證的份數依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的個數而定。其次,填寫移送函。移送函包括的內容比較多,需謹慎,否則會發錯卷,釀成大錯。移送函從整體上概括了整個郵包里的所有物品,包括原審卷宗、二審判決書(裁定書)。最后,將送達回證以及移送函和移送函記載的所有東西封到郵包里,交到機要室。最終由機要室發出郵件。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體會到了我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有脫節的地方?,F在我們的法學專業教育往往重視理論輕視實踐,導致走出大學校門的學生面對社會不知所措,所學的理論知識無法真正的運用到實際的案例中。就整理裝訂案宗來說,這是在課堂上絕對學不到的。比如接待當事人等,沒有很好的溝通能力和技巧是辦不來的。因此,我認為學校的教育應該加以改進,加大對法律事務的操作,比如多開展模擬法庭,豐富課堂案例,讓同學們積極參與案件討論,形成自己的認識等等,從而更好的做好理論與實踐的聯系。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多與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聯系,請求定期與同學交流信息,甚至可以多旁聽一些案件的審理,增加實踐的機會。
五、實習總結
通過畢業實習的兩周,我進一步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也預先體驗了自己還沒涉足的領域,更學到了書本教不會的辦事能力。通過此次實習我發現了自己在平時學習中的不足,使我明白要以嚴謹的態度對待學習,不斷鞏固專業知識,平時不能認為自己對課本專業知識的掌握不錯就行,等到實際操作運用時才知道知識是來不得半點馬虎的,平時的不確定,在實際的案件審理過程中很有可能會釀成大錯,給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因此,要不斷鞏固加強自己對專業知識的學習,擴大知識面。
此次實習總體來說是成功的,通過實習我既鍛煉了自己,也發現了自己的不足;既了解了學好專業知識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將其實際運用的關鍵性。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10
一、社會調查時間:
20xx年9月至10月,利用工作之余及周末時間。
二、社會調查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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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三、社會調查問題:
主要是通過具體糾紛、案件及司法程序處理的過程,了解法律援助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
四、社會調查方式:
1、了解農村普法普法情況;
2、協助處理民事糾紛,參加案件援助;
3、為社會弱勢群體寫法律文書;
4、為來訪群眾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五、社會調查經過:
利用空余時間到小路口司法所進行調研學習,主要是在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學習深入農村開展普法宣傳,處理農村民事糾紛,為農民提供法律援助,同時檢驗自已所學知識在實際工作中的應用性。
六、社會調查結果:
通過這段時間的學習實踐,我在自己的法律專業領域有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的法律學習,也真正認識到了農村普法工作和農村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必要性。調研期間,我了解參加了一些糾紛的處理工作,參與了為群眾提供法律方面的援助,并且對部分糾紛、案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時我也進一步學習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并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的理論知識與實踐有機結合。
七、社會調查分析:
在學習調研的過程中,可以感受到我國法律知識的的普及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一些地方,特別是農村,還存在著相當一部分法盲,比如我在調研過程中,就接觸到這樣一件事,一位組干部,落選后,經手的一些賬務不愿意移交,最后是我和司法所的干部,共同做許多工作,向當事人講明許多法律知識,讓他意識到他的行為是違法的,然后才交出了所有賬務.這說明了農村普法任務還很艱巨,部分群眾法律知識十分匱乏,自身以法維權的意識還很薄弱,加上有些群眾的經濟十分困難,難以用法律去護自已,這也充分體現了作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法律援助是一項扶助貧弱、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社會公益事業,也是我國實踐依法治國方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但是,在我國它仍然是一項新生事物,我國的法律援助事業于本世紀初剛剛起步可卻以極快的速度迅猛發展著,自《法律援助條例》頒布五年來,全國法律援助機構組織辦案近135萬件。法律援助制度是人類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是國家經濟、社會文明進步和法治觀念增強的結果。用法律的手段幫助人民群眾解決訴訟難的問題,是當前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選擇,是促進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八、社會調查心得:
調研期間我努力將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調查活動,主要任務是提供法律咨詢和以及對糾紛案件的處理程序了解,因此實習中涉及多個法律,其中運用比較多法律有勞動法、民法、民事訴訟法等。在調研期間,我參加了一系列普法宣傳活動,為人民群眾解答法律問題;為經濟困難的群眾寫法律文書,參加調處矛盾糾紛等。“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痹诙虝旱膶嵙曔^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感到法律條文和實際運用有許多不同之處,有些法律糾份從法律的角度上可以有法可依,但在實踐工作難以做到,如果不靈活運用法律知識,是做不好一個法律工作者的。以前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結合起來。這次實習讓我深刻了解到,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所以我今后的目標是更加努力把法學學好、學透、學精。成為一名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為人民服務!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11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法律專業實習報告。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傄詾樽约簩W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實習報告《法律專業實習報告》。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這次實習過程中,大量的接觸各種各樣的法律文書,也學習著寫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書,如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代理意見、律師函、所函、公司員工制度、合同書等等。雖然大學選修課里面也開了司法文書的課程,但是在現實的運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學的過程中有不同的側重性,因此在學習的課程中容易被導師的教學重點所誤導,在學習寫法律文書的過程更多的注重關于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的法律文書,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對普通法律事務的法律文書的書寫。但是,這次實習的過程中,實習輔導的律師經過認真的、負責的、耐心的指導,讓我從新學習這些法律文書的書寫,如法律文書的格式、表達、側重點等方面。
書寫相關的法律文書外,我還跟隨律師一同去人民法院聽庭審,聽完庭審后再寫代理意見。不僅鍛煉了我歸納總結的能力,還讓我切實的感受什么叫庭審。學習訴訟法的時候雖然都已經學習過整個庭審的過程,但是書本上的東西總是抽象、難理解、難想象的。而跟隨律師去聽庭審讓我更清楚了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于一個什么的角色、地位,處理什么樣的事務,解決什么樣的問題??偟膩碚f,是讓我認識到律師在訴訟過程中起的一個什么樣的作用。作為學習法律的人來說,了解自己的專業,了解自己的職業,是十分重要的。而這次的實習讓我從新認識一類人——律師。在社會中、生活中、學校中、家庭中對律師這個職業有著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說是偏見的理解。這樣錯誤的了解不僅僅是我自己,同時社會、生活中的許許多多的人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偏見。如果這次不去中晟律師事務所實習的話,估計這個錯誤的認識很可能一直伴隨著我。
除此以外,我的工作還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裝訂。每個單位都有關于案件的整理裝訂的問題,不過這次的整理裝訂工作顯得特別的認真。因為一直在書寫著各樣的法律文書,在書寫的過程中總是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而在整理裝訂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的過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們書寫的范本,學習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裝訂過程中,還很好的培養了我的耐性和細心。律所里面人員的耐心教導和幫助,讓我這次的實習過的相當的充實和愉快,并且讓我很好的了解律師行業的文化,律師職業的其他具體情況。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12
姓名:張
實習單位:某律師事務所
小結時間:20xx年1月
非訴訟,實習后才知道的業務,對于新入行的律師來說,是一個機遇,也是一個挑戰。說是機遇,因為現在大多數律師還在傳統的訴訟業務上忙碌,無暇顧及非訴訟業務,所以在非訴訟的道路上競爭不會太大。說是挑戰,因為相對于三年入門的訴訟律師來說,非訴訟律師入門的時間會更長,需要有很強的意志力才能堅持下來。
關于非訴訟業務和訴訟業務我有著和我的指導老師不一樣的觀點:我認為非訴訟業務和訴訟業務并不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方向,也不是完全并列的兩條路,兩者應是如編織在一起的麻繩一般,相輔相成、相互交錯。就像對低端業務和高端業務的劃分一樣,我認為只有熟練掌握低端的訴訟業務,才能駕馭高端的非訴訟業務。所以,我認為在實習期間確定一個非訴訟的方向是應該的,但是實習期間還是應當將絕大多數精力放在訴訟業務之上,因為人首先要解決自己的溫飽問題才能談的上發展。實習期間若不掌握一定的訴訟技巧,你就沒有獨立執業的資本。
最近在進行非訴訟業務中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研究,主要是搜集資料。雖然自己感覺的收獲不明顯,但總的來說也還是有所收獲??偨Y一下,企業法律風險可以分為刑事法律風險、行政法律風險、民事法律風險。我的工作重點是企業民事法律風險,首先是民事法律風險的識別,大致分來,企業民事法律風險主要集中在用工風險和合同風險兩者之上。
其次是風險的防范,針對用工風險的防范,要從規范企業的用工制度入手,規范企業與員工的勞動合同,使企業知道給員工繳納保險的重要性;合同風險的防范則要建立合同事先審查制度,由專門的律師來審查合同,避免因合同違反法律等無效的情況發生。再次是法律風險的控制,即出現法律風險時如何解決,當然這時更需要專業律師介入參與調解、仲裁、訴訟等。
實習,顧名思義即在實踐中學習,無論是訴訟業務還是非訴訟業務,都需要實踐才能夠熟練掌握。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1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F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14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后他將余下雷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于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xx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后,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
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15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岳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教學案例,試卷,課件,教案)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并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并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岳麓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蕾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蕾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后他將余下蕾管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蕾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蕾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蕾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于蕾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__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臺后,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還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訂卷、貼封條等工作具體操作細節;在實踐鞏固了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換押證、上訴函、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的書寫;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審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律專業實踐報告 篇16
為加強我系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培養他們早日成為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我系領導在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前,召開會議動員我系學生進行暑期社會實踐活動,鼓勵大家走入社會、走向基層,深入了解社會動態。暑假期間,同學們積極響應系部領導的號召,紛紛走向基層單位開始實習。多數同學選擇了與我校性質相符的公安局、基層派出所實習,部分同學選擇了檢察院、法院等行政單位或是進入企業單位、律師事務所實習。
在公安局、派出所實習的同學表示,此次實踐活動使他們了解到,隨著社會信息化、動態化、市場化、法治化進程的不斷加大,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呈現出一些新的規律和特點,公安執法規范化得到了進一步加強。無論是負責命案要案的刑警、特警,還是管理轄區治安、戶籍的普通民警,都必須秉著執法為民的理念、為人民服務的態度,以保護人民利益作為基本出發點,才能更好的開展工作。同時作為一名人民警察,必須要加強自身法律意識,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而我們作為一名警校生,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公安工作人員,就要加強公安基礎知識的學習,加強公安技能訓練,作為一名法律系的學生,我們更應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秉持法律的理念為人民服務。
在法院實習的同學學習參與了案件卷宗整理工作,法律文書、判決書、裁定書的打印整理工作,跟隨前輩們下基層解決民事糾紛,開庭時到審判庭旁聽。學生們表示,通過實習,在自己的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寶貴的實際工作經驗。實習期間,深入了解了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進一步學習了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深刻感受到了將自己所學的法律理論知識與法律實踐有機結合的重要性。
在檢察院實習的同學,協助參與了老同志的案件審查工作,并向前輩請教工作經驗,翻看學習往年的案例。在檢察院的前輩們的指導下,將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與實踐結合,獲得了極大的收獲。
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同學,協助整理了律師文件,深入了解了事務所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詢工作,了解到一些有關工傷事故及法律合同等有關方面的知識。深刻體會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作為一名法律系的學生,更有必要努力學好法律知識,在日常生活中用法律去維護自身及他人的權利。
另有部分同學在暑假期間選擇進入企業單位進行勤工儉學,在工作期間意識到了生活的不易,更加懂得父母的艱辛。勤工儉學的同學們表示,今后定會努力學習,珍惜生活,回報父母及學校。
總結此次社會實踐活動,我系同學參與熱情高漲,在實踐過程中積極配合單位里前輩們的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法律知識,受益匪淺。但由于是初涉社會事務,經驗不足,難免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狀況。今后的學習實踐中,我系會針對此情況作出專業指導,讓我系學生更好地適應社會。
總體而言,我系學生此次社會實踐活動比較成功,我系學生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受到了實習單位的一致好評。漯河市公安局空冢郭派出所特意發來表揚信對我系10級法學二中隊的董建楠同學的工作進行表揚!駐馬店市公安局東高派出所來函對我系10級法學專業陳敏同學的工作表示肯定和嘉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定以更飽滿、更扎實的工作作風,在系領導的正確領導下繼續積極開展工作。努力學好法律知識,結合社會實踐,爭取早日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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