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發布時間:2025-06-06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經典17篇)。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
為做好師生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語言文字素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二、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積極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優選先掛鉤。
三、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全體教職工參與的語言文字常識的測試,測試結果全校公布,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四、學校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五、語文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接受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的聽說讀寫能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漢語拼音和規范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60%以上的學生能說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六、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范化的指導和管理。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2
公司合同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規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合同管理,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獐子公司章程》,聯系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既包括合同法分則規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無名合同。
第三條 對外訂立合同應當按照本規定,以公司名義訂立。各部門和分公司,不得對外訂立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凡與外界達成合作意向,經協商一致,應訂立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原則上須簽訂書面合同。
訂立合同時,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協商一致、自愿公平、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凡與公司訂立合同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具有經營資格或資信。
訂立合同的權限依照《公司董事會授權規則》執行。
法定代表人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訂立書面合同:
(一) 合同對方先履行合同義務,無預付款(定金)要求的一般產品采購(注:發貨票可視為合同);
(二) 對年中臨時增加的一般建設項目,且是合同對方履行在先又無預付款要求、完工后由我方審核(審計)工程決算的;
(三) 金額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即時清結的零散物資。
第七條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用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同意,否則該業務不能成立。
第八條 對于合同標的沒有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語言確切描述的,應由當事人共同封存樣品,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九條 合同在具備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點、方式、違約責任等合同必備的主要條款后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條 合同中引用的法規、規章等,必須是現行有效版本。嚴禁引用被廢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頒布新的法規和規章造成合同條款必須被修訂時,應以新法規和規章的有效標準文本作為修訂依據。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擬定完畢,經評審人員審核通過后方能簽字、蓋章。
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律顧問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
第十二條 每一合同文本必須寫明對方的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銀行賬號,簽約人為被授權人時,必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并填寫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碼。
第十三條 嚴禁在對外訂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蓋章。對于不能在同一地簽訂的合同,應由對方先簽字蓋章或各自簽署后互換文本。遇例外,須法定代表人批準。
第十四條 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合同經辦單位分存,其中原件在總經理辦公室留存。
產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經辦單位保存。
第三章 合同的公證或鑒證
第十五條 在法律、法規、規章中有規定或當事人要求必須鑒證的合同,應當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鑒證手續;需公證的合同,應當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第十六條 合同的鑒證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頒布的《合同鑒證辦法》執行;合同的公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經辦單位是完成合同的責任人,必須按合同的約定組織力量實施,按質、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有關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后,轉財務部審核付款。
第二十條 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收款單位與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應當拒絕付款。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財務部、審計部負責人,公司法律顧問、總經理、董事長審核通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我方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書面通知合同對方,合同雙方形成的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二十三條 合同經辦單位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須在三天內向總經理匯報,必要時通知法律顧問。
第二十四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的要求,掛號寄發或由對方簽收,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總經理辦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二十六條 經過公證或鑒證的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后,應送原公證或鑒證機關審查、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條 合同是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嚴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條 合同經辦單位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的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第三十條 各有關人員應于每月月末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合同流轉單、有關的訴訟或仲裁資料等)交總經理辦公室,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業績考核范圍。
合同經辦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合同文本的保管與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 責 任
第三十一條 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者的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故意或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發布。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即日起生效、實施。
第三十六條 20xx年2月1日發布的《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附:《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附件:
公司
合同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實施《公司合同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大連市合同文本管理辦法》、《大連市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大連市技術市場條例》、《大連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規,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規定》所稱合同管理是指合同起草、評審、簽約、履行、終止全過程的管理,還包括資信調查、合同談判、合同變更、合同解除、糾紛處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檔、保存等。
第三條 《規定》所稱合同對方包括:
(一) 企業法人 是指有法定的注冊資本,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注冊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單位;
(二) 機關法人 是指有獨立的經費,并經批準成立的機關;
(三) 事業單位 是指有獨立經費、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經依法批準成立的單位(法律規定需辦理法人登記的,應辦理登記);
(四) 社會團體法人 是指有獨立經費,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依法向社會團體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登記的社團組織;
(五) 個體工商戶 是指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個體工商業者;
(六) 經紀人 是指依法取得經紀人執業證書,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個體工商戶和經濟組織;
(七) 境外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的外國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
第四條 公司設立合同評審組,合同評審組由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合同訂立前的評審。
合同評審人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各部門、分公司負責人。
當以上各部門、分公司為合同經辦單位時,不在評審小組之內。
評審可采取會議評審或傳真評審的形式。
養殖事業管理部負責苗種和育苗、育成、養成所需物資的采購合同的評審;項目管理部負責建筑維修、基建、修造船、設備采購等職責權限內的合同的評審;市場營銷部負責包裝物采購與廣告宣傳合同的評審;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采購、會議籌備合同的評審;加工事業管理部負責委托加工、貨物運輸合同的評審;研發中心負責技術合同的評審;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招聘信息、培訓及工作服采購合同的評審;安全管理部負責安全管理合同的評審;財務部負責房屋租賃合同的評審。
第五條 合同經辦單位負責合同對方自然情況和資信情況調查、合同起草,并將合同對方自然情況和資信情況調查資料與附有合同經辦單位負責人簽字的《合同評審表》提交評審小組成員評審。
評審人員不應少于3人。
單項或累計金額超過10萬元的重大合同須附有總經理、董事長與公司法律顧問的評審意見。
第六條 合同經辦人對合同對方的調查評審按公司iso9001:20xx程序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進行資信調查:
(一) 與合同對方第一次往來交易時;
(二) 合同對方的資料超過一年時;
(三) 合同對方改變交易方式時;
(四) 遇有重大合作項目時;
(五) 合同對方的定單驟增或驟減時;
(六) 處理與合同對方的各種糾紛時。
資信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概要、背景、業務情況、付款記錄(以往對外付款記錄及最高信用額及信用期)、財務情況、銀行往來、公共記錄(包括法律訴訟,抵押記錄等)、綜合評估、法律意見等。
第八條 與法人或組織訂立書面合同,應參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有關部門聯合制訂發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結合實際編制。與其他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可以參照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合同對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應確認其已在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必要時可要求對方出示《格式條款備案公示證明書》。
第九條 以設備、原輔材料、產品或商品及其他企業動產(如車輛)作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和保證合同的,應持簽字蓋章的抵押合同和保證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法定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保證人與債權人訂立的保證合同,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以房產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的,應持簽字蓋章的抵押合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條 發生轉包(或轉租)時,合同經辦人應要求合同對方出具原承包人或總承包人(或原承租人)或產權所有者的委托證明原件,并予以留存,否則不能訂立合同。
第十一條 訂立的合同必須使用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對頁數超過1頁的合同,應加蓋騎縫章。
第十二條 嚴格限制訂立傳真合同。當合同當事人不能在同一地簽訂合同時,原則上應由合同對方將簽字蓋章后的書面合同郵遞至公司,公司簽字蓋章后及時郵寄至合同對方(或合同對方同意時,也可用傳真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合同對方的簽約人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的負責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四條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合同。
授權委托事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偨浝磙k公室在接到經審核的合同文本和合同評審表后填寫授權委托書,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簽訂書面合同,必須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章。
第十五條 單項或累計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合同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自簽訂(產品出口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主管副總經理簽訂);單項或累計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權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訂;單項或累計合同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委托部門、分子公司經理簽訂。
第十六條 合同經辦單位負責合同的起草或對合同對方起草的合同進行修改。合同經辦人應經常學習《合同法》及與《合同法》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提高合同書的編制能力與技巧,遵循公平的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與義務。合同書必須具備以下必要條款:
(一) 當事方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標的;
(三) 數量;
(四) 質量;
(五) 價款或者報酬;
(六)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 違約責任;
(八) 解決爭議的辦法。
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鑒證的合同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鑒證。
下列重要合同應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鑒證:
(一) 租賃經營合同;
(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裝飾裝修合同;
(三) 委托拍賣合同和拍賣成交確認書;
(四) 財產租賃合同(含場地、柜臺出租);
(五) 商品房銷售合同;
(六) 國有產權交易合同。
第十八條 當事幾方愿意公證的,可以申請公證;我方或合同對方要求公證的,也可以進行公證;當事幾方均不要求公證的,也可以不做公證。
法律規定某些合同必須辦理公證后才生效時,必須辦理合同公證。
經過鑒證的合同,不做公證。
第十九條 技術開發(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讓(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轉讓)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技術咨詢(可行性報告、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技術服務(一般服務、技術培訓、技術中介)經約定,可以訂立書面合同。書面合同訂立后,可由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咨詢和服務合同的受托人或技術交易的中介方,向大連市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或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委托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申請認定登記。
第二十條 公司設合同管理員(定編在總經理辦公室),對公司所有合同(勞動合同除外)進行統一編號、歸檔。合同經辦單位應憑合同評審表向總經理辦公室申請合同編號,同一編號不得重復使用。對已廢除的合同,應及時予以收回,合同編號不予取消;
第二十一條 公司確定的合同編號,與合同對方合同編號無關。編號示例如下:
dzf —
簽訂合同的順序號
簽訂合同的年份
公司名稱的英文縮寫
第二十二條 合同評審表、授權委托書、補充協議、解除協議、變更協議、擔保書、合作意向書、備忘錄、驗收報告、監理報告、工程量簽證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均在合同歸檔范圍之內。
發生訴訟或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檔案中應附有訴訟或仲裁的全部資料。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持合同正本一份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正本由總經理辦公室留存。合同經辦單位可持副本或合同復印件,以便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條 合同持有部門職責如下:
(一)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合同的編號、歸檔、存檔;
(二) 財務部負責合同的收付款業務的執行工作,并對執行完畢的合同與相關賬目一起歸檔;
(三) 合同經辦單位負責合同的跟蹤執行,并對合同標的物數量、質量予以驗證,出具驗收或發貨報告交財務部,作為收、付款依據;
(四) 對工程建設合同,由項目管理部根據工程進度,出具已完成工程量證明及工程進度款數額報財務部支付。
第二十五條 公司對外訂立合同可分別由以下相關部門和分公司經辦:
(一) 總經理辦公室;
(二) 財務部;
(三) 項目管理部;
(四) ;
(五) 市場營銷部;
(六) 人力資源部;
(七) 安全管理部;
上述部門、分公司經辦權限及業務范圍遵從公司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合同訂立以后,合同經辦單位負責人應根據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適時地對經辦人員進行檢查、督促,及時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畢,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應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公司業務人員在履行合同中對涉及到合同履行事宜的來函、傳真應向合同經辦單位負責人匯報,并通知合同管理員。對回復的函件、傳真應以公司名義(加蓋公章)及時回復,不得延誤,回復內容必須按相應業務管理權限報批。
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本規定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損害公司信譽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行政、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要重視合同履行各環節的管理。
合同對方突然大量訂貨或對合同對方信用狀況存在疑慮時,必須考慮穩妥的結算方式。
在合同對方有違約或其他侵犯公司權益的行為時可行使不安抗辯權,即在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合同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對方違約包括預期違約時應及時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發布。
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細則即日起實施。本細則實施之前已經訂立的合同,不適用本細則的規定。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應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規定存檔。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并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職責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一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職責。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職責。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職責。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職責。
6、非上班時光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我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職責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職責人和職責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職責。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職責班組若找不出職責人,則職責班組承擔50%的經濟職責。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一天一次的場地清理,堅持場地干凈整潔,并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職責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并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職責制(要職責到人)和設備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職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職責班組100—500元。
六、職責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職責認定,認定后承擔相應的'職責。(職責分4種:直接職責、主要職責、重要職責和領導職責。)
1、認定負直接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職責。
2、認定負主要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職責。
3、認定負重要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職責。
4、認定負領導職責的,相關職責人承擔20%以下經濟職責。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職責的,相關職責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職責。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信息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禮貌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采取不禮貌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并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100元。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項目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項目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4
考勤制度1、教職工要準時上班,按時簽到簽離。
①遲到5-30分鐘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每次扣50元;②忘簽要及時補簽,并向主管說明;
③提前下班的視為早退,每次扣10元;
④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未經說明的以曠工論。
2、上班時間不得私自離崗,必要的外出應向主管請假。
①請假一天扣除總工資的1/26,以此類推;
②請假半天以內,且不涉及課時的不扣工資,每月僅限一次;
3、不服從公司安排工作,無故不上班、不參加公司各項會議活動,請假未予批準且執意私自不上班的均以曠工論處。曠工每次扣日工資的兩倍,且扣全勤100元,曠工超過兩天及以上者視情節輕重公司給予處分,必要時公司有權開除曠工者。
4、如有家長或學生投訴教師經常遲到早退,將加倍處罰。
請假制度:
一、請假的類別及期限
1、病假: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提出請病假。請假期限根據實際病情而定。
2、事假:教職工有私事應盡量安排在休息日,若確有急事請假應事先提出。
3、婚假:教職工結婚憑結婚證提出請婚假。
4、產假:女教職工分娩,可向公司請產假。
5、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請喪假。根據具體情況,由主管批準,最多給予5天的喪假。
二、請假的程序和批準權限
1、教職工需請假者,必須按規定填寫公司統一印制的《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因來不及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由家屬用電話或委托他人代為請假,但事后應盡快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三、曠工的界定和處罰
1、雖有正當的請假理由,但無辦理請假手續或自行請他人代為頂崗,沒經主管批準的,均視為曠工。
2、該請事假而請病假的,經發現查實,當曠工處理。
3、請假批準期限已滿,凡未再辦理續假報批手續而超假的以曠工論處。
上課制度1、教師嚴格聽從公司主管安排,嚴禁自主更換學員、嚴禁自主改變課時。如改變課時未到主管登記導致未及時通知家長,扣罰50元。
2、養成侯課習慣,準時上課,準時下課。上課時,教師不得隨意離開教室,不早退,不拖課,不坐在椅子上上課,不接訪客人。
3、認真上好每一節課,公司將依據教師授課質量、學生進步情況及信息反饋,實行績效考核。
4、堅持用普通話教學,語言規范,板書工整。
5、要尊重學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師生關系,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6、上課期間不準接聽電話、不準玩手機,違者罰款50元。
7、教態大方、自然、親切、穩重、儀表端莊、衣著整潔、舉止文明。
8、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計劃,認真備課寫好教案。
接待制度:
1、在無課時間,教師有接待來訪家長的義務和職責。
2、與來訪家長交流時,切勿談及或影射其它培訓中心的師資和教學上的不足。
3、耐心聆聽家長的詢問,避免跟學生家長起正面沖突。
責任老師管理制度為強化班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采用責任到班、責任到人的制度。責任老師與學校的班主任工作職責一樣。
責任老師具體職責:
1、做好班級學生考勤工作,發現學生遲到應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記錄。
2、根據班級實際情況,向全班學生提出各種具體要及前進目標,培養班級健康的集體輿論和優良的班風。
3、及時了解學生學習成績狀況,努力幫助學生尋找問題,查缺補漏,并填寫好學生學情進度表。
4、關心學員身心健康,重視心理教育,進行心理疏導。
5、每月進行一次電話家訪,向家長反饋學生學習狀況,為公司及個人營造良好的信譽形象。
6、認真做好每季度的班級計劃和總結。
7、廉潔自律,為人師表;對學生一視同仁。
8、努力做好續班工作,按時按量完成續班指標。
9、努力完成公司臨時安排的工作任務。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5
一、培訓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組織、指導本機構所有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培訓。
2、組織、指導本機構嚴格按照“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認真開展安全培訓工作。
3、組織、指導本機構嚴格按照國家局和省局統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和統一教材組織開展教學培訓工作。
4、組織、指導本機構按照規定或行業標準、指導性標準收費。
5、按規定配齊專、兼職教師,及時組織、選送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參加師資培訓并獲取教師資格證。
6、組織、指導本機構建立、健全各項培訓管理制度。
7、對本機構培訓秩序管理、培訓計劃執行管理、培訓人員組織管理、培訓質量保障管理、收費管理、師資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二、教學質量管理制度
1、凡承擔本培訓中心教學的教師,均應根據年度計劃做好各工種備課,均應在開課前備好課。備課做到五備,即:備大綱、備教材、備對象、備重點難點、備考點。
2、教師必須認真撰寫教案,準備電子課件。
3、教學管理人員不定期地認真對照大綱、課表、教案和“授課小結”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任課老師指出,對優秀和較差者,在月度考核時給予相應的獎懲。
4、課堂教學規范,突出實用性。落實“從生產到科學,從科學到安全”理念。按規定對學員進行管理,對不聽講,不做筆記又影響他人學習的,及時通知班主任進行教育和處理。
5、組織學員對授課情況進行評價,如實客觀地反映任課老師的優缺點。同時找五人以上的學員進行座談,認真聽取學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授課好的要組織大家學習,對缺點突出的要及時告知,并要求及時改正。
三、培訓檔案管理制度
1、嚴格按《檔案法》管理,依法辦事。
2、全局安全培訓檔案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便于社會各方面利用。
3、檔案管理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職責分明,責任到位。
4、各門、各類、各種載體的檔案,從立檔、歸檔、保管到銷毀,實行動態管理,規范操作。
5、檔案的利用和公布,必須符合法定程序和局里的有關規定,簡化手續,提供方便。利用未開放檔案,按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未經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公布。
6、檔案管理的法定職責落實,依法自律,依法監管。
四、教材使用發放管理制度
1、根據教學計劃,教材統一由本培訓中心訂購,或經本培訓中心同意訂購其推薦的教材。
2、教材存放于中心資料室,安排人員專管。建立教材入庫、出庫、臺帳,做到賬物相符。
3、教材管理人員應根據教材使用情況,及時提出教材訂購計劃。
4、開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據各班培訓人數,到資料室領取教材。
5、教材出庫時,必須填寫教材領用登記表。填表要求字跡清楚、數量準確,不隨意涂改。
6、開班后第四天,班主任必須將發放后多余教材退回資料室。
7、教材管理人員應經常整理入庫教材,及時結算教材款。
五、財務管理制度
1、菁英教育培訓中心設立會計一名、出納一名。負責培訓中心的日常賬務管理。
2、認真學習國家的教育、財經方針政策和法規,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訓經費,認真貫徹《會計法》和《財政法規》。
3、建帳、記賬、算賬、報賬等工作做到了手續齊全、數字準確、存檔規范。
4、學員收費嚴格按物價局的統一規定和收費標準。
5、出納負責辦理支票和各項費用報銷工作,會計負責各項開支的記賬工作。
6、嚴格執行事前申請、事后報銷制度,不符合規定的不予支付。
7、定期向本中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8、依照法律法規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中心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主動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及主管部門的監督,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做出財務會計報告。
六、后勤管理制度
1、學校后勤服務定專人負責。
2、切實搞好培訓期間供水、供電、衛生,及時維護、維修好設施、設備;提供必須的用品、用具等。
3、物質采購須搞好市場調研,采購人員決不允許有徇私行為,否則,將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相關物品采購,應做到先批后買,做到報賬手續齊全。
4、后勤服務人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為學員服務思想,熱情、禮貌、文明、細心、周到,做到有問必答,急學員所急,想學員所想。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6
1、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4、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6、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7、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8、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9、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10、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1、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12、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廠方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廠方是指;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 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 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 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 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通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 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為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 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 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知悉廠方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廠區管理
第1條 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 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并佩戴廠牌。
第3條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簽準有效的放行條 。
第4條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簽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 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 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干部(管理課主管)簽核的放行條 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 公司車輛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簽核后方可放行。
第8條 員工下班后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 來訪者,由門衛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后聯系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后,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于來訪者的左胸前)并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后,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衛并在“訪客登記表”上注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核準,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 應聘人員,由門衛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后,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 未經總經理批準,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 車輛應于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于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柜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 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自行車應于指定地點停放。www.alwaycall.com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條 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準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 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后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 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后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后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 打上班卡后不得接著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 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后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后,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課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核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 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為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 因出差無法正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簽卡,因其它公務無法正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后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后交人事簽卡。
第8條 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簽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簽卡。
第9條 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于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涂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 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于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系單,員工找主管簽,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簽,人事接單后予以簽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簽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 自己簽卡、涂改工卡視為無效,并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 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粘貼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跡,不能折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六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1條 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制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并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 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后的法定節假日統一安排休假。
第6條 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 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方可申請婚假,假期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時子女年齡達到23周歲,男子達到25周歲)增加10天。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婚假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 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 探親假: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親假期,此假期不影響年終考績,假期為生產淡季期間。(探親假只有國有企業才有硬性規定,一般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探親假)
第10條 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周申請,并經主管同意。
第11條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帶薪產假,晚育加15天,難產再加3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再加35天,返廠時提供證明供人事備案,產假工資照付。
第12條 陪產假:女方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 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
第14條 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干部核準后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
第15條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過20天。
第16條 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干部人員請假須有職務代理人,特殊情況事后需補請假單,延假也需補寫請假單。
第17條 原則上年度內請事假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20天(包括年假天數,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第18條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準后,再交至總務課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1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 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 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 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 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并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八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1條 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 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 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 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 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設備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設備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設備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并用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 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 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煙區內禁止吸煙。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了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
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衛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于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廠方的商業秘密。
第3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1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獎一次,給獎金20元。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于負責,措施得當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于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為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盜竊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后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絡游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廠方外的人閱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并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并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設備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于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斗毆、聚眾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濫用職權,違反政府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行為的;
(6)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泄露廠方商業秘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辦法
目的: 為合理評核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鼓勵表彰先進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 適用范圍:全廠在職人員.
2. 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核,并稽核其執行狀況.
3.1.評核方式 :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核,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并將評核結果填寫于《月績效評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3.2.評核方式
3.2.1評核及核定權限: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核,并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核定;
組級干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核,并送交部門主管核定;
課級干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核,并送交總經理核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干部:由總經理、董事長核定。
3.2.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并送交各單位,作為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3.評核等級評分標準
3.3.1.績效評分標準依據如下:
(1)績效成績評分依據: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項目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2)特別管理項目中,按項目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核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6.3.2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核,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為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3.4.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核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并呈總經理核定.
3.5.總經理核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核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
(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1條 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秘密的義務
第2條 以下內容屬于廠方的保密范圍:
(一)經營信息
1、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5、廠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廠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7、廠方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8、廠方內部管理制度。
(二)技術信息
1、各類技術資料;
2、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信息均屬廠方。
(三)其他經廠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3條 廠方密級的確定
(一)廠方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廠方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及技術信息資料為絕密級。
(二)廠方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戶資料、經營狀況、管理
制度等為機密級。
(三)廠方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
秘密級。
第4條 具體的保密措施:
(一)屬于廠方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 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開廠方秘密的設備或產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維修、銷毀,由廠方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廠方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廠方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廠方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廠方秘密。
(六)廠方工作人員發現廠方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第5條 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并扣發工資10-500元
1、泄露廠方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
2、已泄露廠方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情況之一的,給予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廠方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廠方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6條 知悉本工廠有關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均為廠方的競業限制的人員,該人員有義務配合廠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具體情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清楚。
十二章 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1條 辦公室員工須著裝整潔,儀表端莊,不得著背心、短褲、拖鞋等不雅服飾上班,上班時間一律戴廠牌。
第2條 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空調、復印機等嚴格按說明書及內部規定使用,下班時最后離開人員應確認所有電源均關閉方可離開。
第3條 上班時間嚴禁喧嘩、閑聊、串崗、看書報、爭吵,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同事間遇事應相互協調、配合、溝通,電話辦公應長話短說,聲音以不影響他人為限,禁止上班時間打接私人電話。
第4條 辦公室隨時保持整齊、干凈,禁止在辦公室吸煙。下班后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均應放入辦公桌(柜)內(桌面除電話、筆筒、水杯、臺歷等不得擺放其它雜物),下班時應將辦公椅推至桌下。
第5條 非辦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室內,客人來訪應在會客室,上班時間嚴禁因私會客。
第6條 維護公司形象,打接電話應禮貌客氣,辦公時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勢。
第十三章 車間管理
第1條 上班時間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廠牌,不得著奇裝異服或性感服飾,不得濃妝艷抹。
第2條 對所屬主管職權范圍內命令不得故意違抗、討價還價,服從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車間聚眾滋事,怠工;不得威脅、恐嚇管理人員。
第3條 愛惜公司,保持車間清潔、整齊,不得有污損或浪費現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歸其位,定點擺放。
第4條 嚴禁在車間嬉笑、打鬧、喧嘩、吃零食、隨地吐痰。
第5條 車間內嚴禁吸煙,禁止把火種帶入車間,非公司指定人員開電梯,電梯嚴禁載人。
第6條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專人保管、收發,放在指定的地點。遺失或惡意損壞,查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條 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間宿舍由本室成員共同推薦一人擔任宿舍長,直屬總務課管理,其職責如下:
(1)水、電設備及本宿舍人員之管理;
(2)本宿舍員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潔衛生狀況檢查,內務整潔之維持;
(4)節約用水用電之勸導;
(5)室員糾紛之處理;
(6)清點本宿舍就寢人員;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況監督;
(8)宿舍財產設備維修申請;
(9)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之狀況向總務課提報處理;
(10)宿舍長要盡職盡責,若督導不周,或疏忽管理將取消其職務。
第2條 宿舍管理相關規定之執行
(1)住宿人員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寢,未經總務課調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和床位;
(2)室內布局由總務課統一設計,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愛惜室內公共設施,若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節約水電,用水后隨手關水龍頭,宿舍無人時要關所有電源設備,不得私自接電源線、更改線路或使用煤氣灶具。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刀槍等兇器帶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墻壁、公物上涂寫、張貼或釘掛物件,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宿舍長反映;
(6)嚴禁在宿舍亂扔垃圾、雜物,不得向窗外、樓下扔垃圾、倒水、垃圾應倒于指定地點,個人物品要擺放有序;
(7)嚴禁坐在陽臺走道欄桿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為;
(8)特許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宿舍不可開燈,以減輕用電負荷,使用熱水時,注意節約,不得無故浪費;
(9)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按時就寢,禁止在宿舍追趕打鬧,高聲喧嘩,播放高音量音響;
(10)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鬧事或有傷風敗俗行為,非因公務,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嚴禁在異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員不得私自將外來人員帶至宿舍區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須經各主管簽字許可,否則記過處分;未經公司允許,私自留宿者,記大過處分;
(1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嚴禁盜竊、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內只可吃水果、干糧,其余一律在餐廳吃;
(13)各宿舍根據宿舍長排定之值日表輪流打掃,由當天值日生負責室內、室外、走道及陽臺衛生。
第十五章 飯堂管理
第1條 員工依規定在用膳時間方可進入餐廳就餐;
第2條 應排隊就餐,并注意不得將菜、飯、湯亂倒;
第3條 米飯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費;
第4條 每一位員工只能以一張飯卡打一份飯菜,禁止在餐廳以外場所用膳;
第5條 用膳完畢后,剩飯菜渣應自行帶走,倒入指定地區,不得留置桌上或灑落地面;
第6條 總務課于每月最后一天發放次月飯卡給員工,妥善保管,丟失或損毀照價補辦;
第7條 請假人員與離職人員須將飯卡交回總務處才算辦完手續,請假人員等銷假后再將飯卡領回;
第8條 按指定的餐桌對號入座,不要占用他人座位,或錯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則
《規章制度》為工廠內部管理資料,每個員工進本工廠工作之前必須熟讀并且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按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員工的罰款,建議每月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8
公司規章制度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規范,明確要求,規范行為,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范圍。特制度本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1、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
2、冬天每天上班時間為早晨8:30~12:00下午2:00~6:30。
3、每周日休息一天,一個月4天休。
4、遲到:第一次不做任何懲罰,遲到5次請公司所有人吃一頓飯。如需請假必須寫請假條(提前一小時請假,信息請假無效)找審批人簽字,一月之內請假不超過4次。
5、每周六開大會,不允許遲到。
6、每周五5:45-6:00為打掃衛生時間。
7、電話營銷人員每天下班前把電話關了。
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做好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整潔。
3、在每周六例會上手機全部調成靜音,開會期間不可以接聽電話。
4、不得在辦公室內抽煙。抽煙走廊或廁所。
5、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6、參會時,不遲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確不能出席會議者應先請假,同意后方有效。
7、若員工未請假而缺勤,則按曠工處理。
8、嚴格作息制度,辦公室工作人員要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
9、銷售人員每天6:00回單位報到(此條現在不做僅作參考)業務人員填寫當天工作總結和第二天工作計劃。電話營銷人員每天交當天電話表(100)和第二天打電話名單。
10、銷售人員每周六早晨交一個星期內的客戶資料表。
11、公司!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本制度于頒布之日起施行。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9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規章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教學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優秀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
十、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十一、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使用時需辦理登記領用手續。
十三、部門負責人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四、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十五、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培訓資料及公司保密事項。
十六、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七、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印制。
十八、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九、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十、培訓部應在每年開課前做好年度培訓規劃,提交總經理審核。
二十一、各部門預期每期開辦費用并制作報表經總經理審核后,交由財務部執行。
二十二、人事行政部門應在每期開班前聯系開班所需教室,進行教材篩選。
二十三、人事行政部應發出開班通知給各部門,通知學員和任課教師。
二十四、任課教師課前要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認真備課及檢查課件,及時填寫培訓人員簽到表,教師備課筆記每周日上交,課后做好與培訓人員的交流溝通機制,反饋培訓成果。
二十五、所有教師上課期間禁止在培訓教室吸煙,違者罰款。
二十六、培訓部應每周組織對學員培訓結果的檢驗、測試,并保存好有關資料和學員檢驗、測試成績單,在月末提交總結報告。
二十七、培訓過后的追蹤,應向學員所在的部門調查培訓結果,將反饋回來的信息交由管理部進行分析歸納,總結提高。
二十八、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二十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三十、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三十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十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三十三、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三十四、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三十五、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照被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三十六、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三十七、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三十八、飲水必須清潔。
三十九、洗手間、廁所及其他衛生設施,必須保持清潔。
四十、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0
一、企業內控管理總體要求
誠信守法的進出口經營規范企業,離不開健全、完善的內控管理、財務帳冊管理、單證、倉儲管理及高素質的從業人員。企業出現違規違紀事件,甚至產生走私違法活動的原因之一是企業管理不善、權責不清、帳冊不全、制度措施不力、規范意識不高等因素的存在。根據海關風險管理機制,對于此類企業,海關將予以重點監控。為此,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等的有關規定,結合企業規模和所處行業等具體情況,積極建立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機制,加強內部規范管理,按規定設置進出口財務帳簿,妥善保管進出口單證檔案,有序地開展進出口業務。
二、企業內控制度內容
健全的企業內控制度應包括以下各項內容,這些內容可以單獨制定,也可合并制定,但如有相關業務發生,則應予涵蓋。具體來說企業應建有完整的組織及崗位責任制,明確劃分企業管理層、部門管理層、基層業務人員以及各個部門的職責權限;建有完善的進出口業務管理制度(包括報關管理制度、外匯核銷管理制度、出口退稅管理制度和批文、配額等進出口專有權利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明確的進出口業務分工和完整的作業程序規定,并有效運作;建有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倉儲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規定、票據管理規定、單證收付管理規定和進出口業務單證檔案管理規定,有專人保管報關專用印章、手冊、報關單、清單、轉廠資料以及有關進出口資料,并有明確的保管、交接、存檔制度和手續。
三、企業內部協調、溝通及聯系配合要求
進出口經營規范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內部協調、溝通及聯系配合機制,密切各部門的工作關系,加強各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好進出口業務的協調工作,保證進出口業務的有序銜接和手冊、報關單、轉廠資料等有關進出口資料的妥善交接、保管,避免遺失重要業務單證或無法提供有關帳簿、資料等情況的發生。企業應設置健全的部門、人員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每人的職責分工,制定完善的進出口業務操作程序和工作標準,并積極予以貫徹落實。形成進出口業務管理協調、統一的整體系統,保證海關稽查的有效實施。
四、從業人員守法信用及素質要求
進出口經營企業的相關從業人員應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個人資信,具備從事進出口業務相關的知識與學歷,熟悉國家有關進出口法律、法規、政策,熟悉本單位相關經營情況,定期接受海關培訓,做到知法守法,并熟練掌握海關作業程序。其中直接從事報關業務的報關員或主管報關業務的部門經理,應經過海關系統培訓,并通過海關有關考核。
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所屬各單位、總部各部室:
為推進“業務聚焦,管理改進”提出的制度建設,著力提升制度執行力,使制度在改進企業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優化項目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根據集團公司(二十三冶戰略發〔20__〕16號)《關于認真做好集團公司新制度文本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我司宣傳貫徹集團公司新制度文本的實施方案。
一、宣傳貫徹新制度文本的指導思想
以集團公司制度建設的新思路、新戰略為指導,全面落實新制度體系的對接與執行;緊密結合我司制度建設及效能管理實際,就企業的管控模式、層級定位、業務流程、項目治理予以改進;形成有利于公司科學發展、不斷完善的制度環境與制度安排;為促進我司發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宣傳貫徹新制度文本的主要內容
(一)、改進公司傳統管控模式,確立“三級管控、兩級核算”新模式
1、公司傳統管理模式。管控模式是公司對下屬基層單位基于集分權程度不同而形成的管控策略。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公司一直沿用公司→分公司→項目部“三級管控、三級核算”的傳統管控模式。這種放權式的管理模式曾為企業施工生產、維護穩定等發揮過積極作用。但隨著企業外部環境的變化,傳統的“三級管控、三級核算”的管理模式存在明顯的不足。一是層級職責不清,管理權限混淆;二是財務賬戶設置重疊,管理費用過高;三是核算單元過多,信息反饋滯后;四是資源投入重復,整體效應欠高。由此,制約了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2、改進管理模式的途徑。公司就如何改進以上管理進行了反復探究,分析了公司目前生產規模不大、員工數量較多、管理習慣與管理手段滯后等現狀,認為采取相對集權的“運營管控型”模式,比較適合公司現階段的發展態勢。由此,公司決定對原“三級管控、三級核算”模式改為“三級管控、兩級核算”模式。并著重從以下兩個方面予以改進:
一是對公司→分公司(直屬項目部)→項目部三級管控各層級的職能進行定位,明確公司總部以利潤管理為中心、分公司(直屬項目部)以成本管理為中心、項目部以施工管理為中心;并規范各層級的管理權限。
二是減少一個層級的核算職能,實施公司和分公司(直屬項目部)兩級核算;將分公司(直屬項目部)所屬項目部的成本核算職能歸并到分公司(直屬項目部)直管,公司和分公司(直屬項目部)對參建的項目部進行集中管理;強化施工組織、大宗材料、機械設備租賃、內部招投標、資源配置、成本目標、風險與利益、薪酬歸口、資金集中調度等管控;實行公司→分公司(直屬項目部)→項目部“三級管控、兩級核算”的新模式。
3、“三級管控、兩級核算”新模式運行的期望效應。新模式運行旨在規范公司各層級的角色定位及治理職責,通過業務流程的梳理、核算鏈條的縮短、績效考核的強化,提升企業的執行力。在實際運營中,既保證公司對分公司(直屬項目部)和項目部的全面監督、控制與協調;又充分發揮各層級的積極性,使各層級的經營活動圍繞著公司的經營戰略目標行進;并以此不斷促進生產規模的擴大,市場份額的增加,確保公司各項管理目標的有效和高效實現。
(二)、明確公司“三級管控,兩級核算”各層級的主要管理權限
1、公司總部以經營決策、利潤管理為中心。實施公司戰略、組織、人才、財務、經營、技術、生產、商務等全程的監督與管控。其主要管理權限如下:
一是在目標管理上,統一和優化企業資源,統籌經營,監管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具體業務;
二是在管控內容上,制訂公司戰略、控制公司戰略實施;
三是在績效管理上,審核分析企業所有財務和經營狀況;
四是在人事管理上,制訂人事制度,選拔、任免下屬單位主管和業務骨干;
五是在財務管理上,實施資金集中管制原則;
六是在對下屬單位的作用上,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2、分公司(直屬項目部)以執行公司戰略、成本控制為中心。其主要管理權限如下:
一是在目標管理上,貫徹公司管理體系和各項指令要求,受公司委托在授權范圍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綜合任務指標;
二是在管控內容上,負責市場經營與所屬項目生產管理的相關業務活動;
三是在人事管理上,協助公司,組織聘任項目經理,并對本單位人員進行開發、培訓、考核、激勵等管理;
四是在項目績效管理上,適時審核分析所屬項目部的經營狀況,預測項目經營成果;
五是在生產管理上,對在建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技術、創優等實施過程監控;
六是在經營開拓管理上,組織招投標工作,對招標文件及合同文件予以評審。
3、項目部以施工管理中心。其主要管理權限如下:
一是在目標管理上,實施項目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對業主履約;
二是在管控內容上,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與流程,對在建工程的施工進度、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物資供應等實施全面管理。
(三)、公司制度規范化建設的具體措施
公司制度規范化建設就層級職能定位、業務流程梳理、項目運營治理等三個方面,具體設計了以下“10+1”管理手冊:
1、組織管理手冊。確定了公司組織結構、各級各部室職責與主要職位設置,明確三層級主要領導及組織者職責;規定了三級管控的兩個基本原則;同時對公司管控體系的運行、監督、考核與改進進行了統籌規劃。
2、市場營銷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市場營銷工作、市場開拓、投標工作、客戶關系、營銷工作關鍵工作流程(業務信息管理流程、營銷策劃工作流程、考察接待工作流程、投標工作流程、營銷階段合同管理流程、營銷業務審批工作流程)等管理辦法。
3、商務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合同、預結算、成本、計劃統計、業績綜合考評等管理辦法。
4、工程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工程月報、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分包、工程管理獎罰、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物資、招標等管理辦法。
5、技術管理手冊。內容包括:技術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技術交底、項目檢驗和試驗、技術復核(工程預檢)、隱蔽工程、工程洽商與設計變更、工程技術資料、工程創優等管理辦法。
6、財務管理手冊。內容包括:資金集中、資產、擔保業務、現金保證金、
備用金、工程款項收付、清欠工作、費用預算、費用報銷、會計基礎工作、會計稽核、報表報送、稅務、內部審計、內控審計、項目審計等管理辦法。
7、黨群管理手冊。內容包括:黨務與組織工作、基層工會工作、共青團工作、離休老干工作、優秀員工評選獎勵、公司黨委參與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公司黨委督查與考核、企業文化建設、企業形象宣傳等管理辦法。
8、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員工異動、項目經理競聘上崗、中高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才、后備人才、待崗和富余員工、勞動合同、員工培訓、員工績效考核、員工考勤、薪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員工休假、員工福利、管理人員內部資格等級認證、員工證書等管理辦法。
9、紀檢監察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效能監察、消防工作、保衛工作、法律事務工作等管理辦法。
10、行政管理手冊。內容包括:標準體系文件、公文、印章、會議、接待工作、辦公行為規范、出差、辦公用品、通訊費用、公務用車、信息化、保密、檔案等管理辦法。
11、項目管理手冊。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及職責、內部目標責任的規定、施工過程的控制、成本管理、工程索賠、工程結算與資金回收管理、行政管理、獎罰等細則。
以上內容為公司制度化與規范化建設內容的總和。有不詳盡之處或在管理實施過程中有更好建議,請反饋到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我們將本著持續改進的原則,通過管理評審,不斷提高本體系的有效性、適宜性、充分性,不斷擴展企業管理空間,促進公司健康發展。
三、宣傳貫徹新制度文本的實施步驟
1、第一階段:動員部署(8月上旬)。各單位要進行廣泛的思想發動,切實提高全體員工對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
2、第二階段:學習培訓(8月中旬至10月中旬)。依照集團公司新制度文本,對現有公司制度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疏理,按照“堅持、充實、完善、廢止”的要求,切實抓好公司“10+1”制度的擬定與貫徹工作。
3、第三階段:總結提高(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各單位根據自身的條件,在一定的范圍內對新制度予以試運行,依據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并上報總結材料。公司企管審計部要加強職能指導,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要加強宣傳貫徹的組織與督辦工作。
四、宣傳貫徹新制度文本工作的組織領導
1、為加強宣傳貫徹新制度文本工作的推進力度,公司成立宣傳貫徹新制度文本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胡建軍
副組長:謝幫銀、肖云亮、路惠明、王曉帆、戴文斌、付燕、黎勝良
薛滄洋
成 員:張金華、莫鈴、宋超、王立新、唐斌、任衛紅、吳偉福
周運輝、段青、陳志
具體工作由各分管公司領導及相關業務部室負責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1
公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一般會根據自己的規章制度對員工做出處罰,但是公司是否考慮過公司規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員工與公司發生糾紛時,是否可以做為法院判案的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备鶕撍痉ń忉尩囊幎ǎ覀兛梢钥闯?。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須符合幾個要件:第一,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必須經過民主程序。第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內容不得違返國家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性規定。第三,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向勞動者公示。這三個要件缺一不可,否則不能作為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勞動案件的依據,也就是否認了公司規章制度的法律適用性即合法性。
對于這三個必要條件在法庭審理中的舉證責任,除了第二點以外,第一點和第三點均應由公司方提供證據。因為,根據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規定,公司對于自己的規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經過民主程序及該規章制度是否向勞動者公示均負有舉證責任,也就是要提供會議記錄及公示記錄。因為其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證據,應該由用人單位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沒有明確的規章制度的情況下,僅依據《工作考核管理作業指導書》對員工進行處罰,并依此做出除名的處理決定是不合法的行為。首先在法律上說這種《作業指導書》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規章制度呢?這種作業指導書只是對操作人員的一種行為或程序上的指導,并不能算做法律規定的公司規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爭議。第二,一般這種《作業指導書》也不會是通過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幾個公司管理人員的討論下就通過了。這一點也不能夠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釋對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二款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及第三款“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边@是公司民主管理程序的法律依據。
由此可知,公司的規章制度想被法院做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在滿足以上三點必要條件時才能夠被認可。
公司規章制度作用
規章制度的使用范圍極其廣泛,大至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各行業、各系統,小至單位、部門、班組。它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因此,規章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規章制度的特點:
⒈約束性。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了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它是人們的行為準則,一經生效,有關單位或個人就必須嚴格遵守或遵照執行。如果違反有關條款,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⒉權威性。規章制度的權威性來源于機關單位的權威性。規章制度的作者是法定的,即依法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利與承擔義務的組織。規章制度是這些法定作者根據自己的職責和權限制訂,是本級機關權力意志的反映。
⒊穩定性。規章制度既然是人們的行為準則,就不宜經常變動和修改,應具有相對穩定性。因此,不能將脫離實際的條文,屬于臨時性的、個別性的問題,暫還沒有條件實行的問題引入規章制度。但并不是說規章制度是一成不變的,在條件成熟的時候或環境發生了變化,我們應及時修改并完善它。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2
為加強機構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機構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機構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機構管理制度大綱。
一、機構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機構章程,遵守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機構倡導樹立“我為人人”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機構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機構發展的事情。
三、機構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教學水平,不斷完善機構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機構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機構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師資隊伍。
五、機構鼓勵員工積極參與機構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機構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機構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機構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機構紀律,對任何違反機構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十、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
十一、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核對檢查。
十三、負責人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四、未經領導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十五、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十六、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機構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機構保密事項。
十七、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八、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十九、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印制。
二十、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二十一、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二十二、為樹立和保持機構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機構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二十三、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大方得體。不著奇裝異服,在單位內應用普通話交流,辦公室內禁止吸煙,禁止講臟話和吹口哨等行為。
二十四、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二十五、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二十六、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二十七、其他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
二十八、各教師嚴格落實回訪制度,每月至少兩次,及時把學生的情況通過書面通知反映給家長,堅持以學生為本,以質量為本的原則。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3
員工姓名: ,現任公司外聯部專員,200x年6月16日14時,經公司領導發現在公司占用工作時間瀏覽開心網網站,并在此網中做與公司業務無關之事,嚴重違反了公司紀律。
為加強公司職業道德建設,嚴肅公司規范,根據公司制度及員工守則規定,將給予該名員工罰款處分,(罰款金額1元從當月工資扣除)以茲警告。
希望全體員工能引以為戒,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遵循公司規章制度,堅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
特此通知
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0xx.06.16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4
合同管理制度
總 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資料,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用心的好處。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務必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務必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務必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務必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務必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狀況。
六、簽訂合同務必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務必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務必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資料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光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資料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光,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職責,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職責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務必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務必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務必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職責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職責,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務必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職責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職責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職責,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職責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用心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光,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務必思考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光。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務必主動帶給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狀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1、一般狀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務必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務必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潛力和行為潛力;合同資料是否貼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個性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潛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能夠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務必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務必貼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狀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狀況月報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發包制度
為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取承包單位,公司能夠對建筑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能夠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務必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務必經公司批準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務必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5
一、什么是公司的規章制度
公司規章制度是公司用于規范公司全體成員及公司所有經濟活動的標準和規定,它是公司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具體化。公司規章制度對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強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門都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大致可分為公司基本制度、公司工作制度和公司責任制度。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應體現公司經濟活動的特點和要求。
二、公司的規章制度如何制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不遲到、早退;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鐘和下班前20分按《衛生輪流值日表》打掃辦公區域內衛生,保持整潔、干凈的工作環境;
6、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7、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詢;
8、有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摘要、來電時間、紀錄人等重要信息;
9、同事間要相互協作,相互支持,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10、外出辦公事時要向領導或同事打招呼,說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領導請假,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單位,否則根據情節處理;
12、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13、愛護公物,節約物品。
14、積極學習業務知識
15、上班要佩帶工作卡,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三、公司的規章制度需要經過誰來同意
企業規章制度是指由企業有權部門制定的以書面形式表達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對其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項活動所制定的各種規則、規程、標準和辦法的總稱,是企業所有員工所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任何一個建立在
現代企業制度之上的規范化企業,都應當通過內部規章制度來體現其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并以此從制度上保證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和有效培育企業自身文化。
從不同類型的企業角度看,其規章制度所反映的內容是不同的,規模較大的公司將其視為企業文化的集大成者,既包含企業發展方向及宗旨,又包含自我約束和自我規范的行為準則,通常既有激勵內容也有管理內容,而規模較小的企業往往只是將其視為員工勞動紀律的內部強制性規定,絕大部分是以員工手冊形式出現。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6
各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管理局,市直各有關企業: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是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各種適用于單位內部的規則。勞動規章制度是規范相關勞動關系的建立、運行的規則,既保障勞動者享有在用人單位的各項勞動權利,也制約和規范勞動者在工作場所的行為?!秳趧雍贤ā吩诳倓t中專門對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的規則進行了規范,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引導企業進一步規范企業勞動保障基礎管理工作,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我局轉發部分企業制定的勞動管理方面的紀律制度,供大家參考。江蘇悅達紡織集團有限公司是國有獨資公司,成立于20xx年。該企業制定的《江蘇悅達紡織集團有限公司員工手冊》,為員工提供了有關公司及人力資源管理的政策規定、工作程序,讓員工了解到可以享受的權利以及應該遵守的規則,方便適用。動力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該企業制定的《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從編制定員、招聘錄用、教育培訓、績效考核、薪酬管理、人事異動、休假休息、人事獎懲、勞動合同九個方面,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了規范。該制度從20xx年初制定,已幾經修改完善,并依照法律規定程序,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后,公布實施。鹽城國際婦女時裝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資企業,該企業制定的《鹽城國際婦女時裝有限公司工作規則》(以下簡稱《工作規則》)。隨著客觀情況變化和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的出臺,企業不斷進行修改、補充、完善。該公司在《工作規則》草擬稿形成后,首先發給各部門進行討論,聽取意見,進行修改,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協商確定。《工作規則》協商確定后,他們通過以下三種辦法告知職工,一是在新進員工崗前培訓時,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的人員進行逐條講解;二是新進員工在上班的第一天,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發放《工作規則》,確保新進員工人手一冊;三是對經職工代表大會協商確定的修改條款,在公司公告欄進行了公示?!尔}城國際婦女時裝有限公司工作規則》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程序民主,履行了告知義務,很值得我們學習借鑒。
二〇xx年三月三十日
新華教育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出勤檢查與個人晉升考評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必要的、嚴格的、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員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第四條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職責,要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第二章考 勤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校區主管同意,并報請考勤人員。
第二條上班時間
教學部:
周一、周二輪休
周三至周五13:00 ~ 21:00
周六、周日08:00 ~ 17:00
咨詢部:
周一、周二輪休
周三至周五13:00 ~ 21:00
周六、周日09:00 ~ 18:00
第三條休息時間
周一、周二輪休
(注:所有人員用餐時間為12:00~13:00、17:00 ~ 18:00,周三下午13:00為校區例會時間,因季節變化調整工作時間時,另行通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 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者視為遲到,遲到一次上交團隊建設基金10元,并于當日當時上交考勤人員;
2、 于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去者視為早退,并應于次日上班時上交團隊建設基金10元;
3、 月遲到/早退每累計三次按曠工1日計。
4、 員工因突發事件導致無法準時到崗,可呈請部門主任核準后,辦理請假手續,不列入缺勤記錄。
第五條事假
1、 員工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 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 事假一年內累計達1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六條病假
1、 員工因疾病、非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
2、 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 申請病假需出示醫院診斷證明及病假條,否則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日計;
3、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三章 假 期
第一條國家法定假日
1、 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清明節:1天。
注: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正常上班的員工,將以同等時間給予補休(未經批準私自調休者視為曠工)。
第二條休息
1、 由于工作需要,由公司統一安排每周休息日(特殊崗位情況因工作原因未能正常休息的酌情給予補休);
2、 所有員工學習培訓、開例會時,原則上不準調休、請假。
第三條婚假
1、 員工晚婚休婚假:5個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假:3個工作日;
2、 申請婚假需附結婚證;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請,需一次休完;
第四條產假
1、 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
2、 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職工增加產假15天,男職工給予陪護假期3天;
3、 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30天;
4、 申請產假需提供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
第四條年休假
1、 工齡滿一年以上員工可享有每年帶薪休假3天;
2、 工齡滿兩年以上員工可享有每年帶薪休假5天;
3、 工齡滿四年以上員工可享有每年帶薪休假10天;
4、 年休假不可分次申請,需在一年內一次休完,不可存假;
5、 年休假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同部門人員申請同月休假者不得超過兩位。
第五條工傷假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和所在城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喪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3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1天;
3、 申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
4、 需赴外地的員工可增加路程假1天。
第四章請假、調班、調休、陪讀、值班審批權限和程序
第一條員工請假應先到考勤人員處領取《請假單》,由本人填寫,交校區主管審批,校區總監簽字,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第二條員工各項調班、陪讀、值班,由校區總監負責審批;
第三條員工將經過審批的《請假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存檔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前30分鐘內電話報請校區總監和人事部,并在到崗后第一時間到考勤人員處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須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須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消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公司考勤
1、 全體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簽退制度,上下班須由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2、 公司培訓、例會考勤制度依照上下班考勤制度執行;
3、 每月底各校區考勤員根據每月請假、陪讀、值班等考勤資料,正確統計考勤表。
第二條每月底統計當月公司考勤,于每月31日21:00前報校區總監。
第三條校區總監對本校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常檢查員工出勤情況。負責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計工作。
第六章工資的扣發、處罰及獎勵
工資于每月15日統一發放,當月離職員工工資于次月15日領取。
第一條曠工者,扣發曠工當日二倍工資;
第二條事假者,扣發事假期間一倍工資,一個月內事假超過三天者,超出天數以扣除當日雙倍工資計算;
第三條病假者,3天以內扣發病假期間50%工資,超過3天以事假扣發工資;工齡滿一年者,一天以內病假不扣發工資,超出天數以扣發50%工資計算;
第四條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獎勵成長基金100元;
第五條負責考勤者和有關人員有意隱瞞或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以500元罰款;
第六條考勤延誤影響薪資核算對主要負責人處以每次50元罰款。
注:以上考勤的扣發、處罰及獎勵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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