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5-05-21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實用15篇)。
工作方案是對將要開展的項目做不同角度的分析設計。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就要為領導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點突出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財政部35號令《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36號令《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目的
通過對各類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摸清全縣各單位、企業的國有資產現狀,分析國有資產在各單位管理運行中的問題,進一步提升國資監管工作水平,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研究制定科學、系統的國資監管體制,達到國有資產規范管理、保值增值。
二、清查范圍
本次國有資產清查的范圍包括全縣黨政機關、政法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以下簡稱單位、企業,含局二級單位以及在鄉鎮的派出機構)。
三、清查內容
(一)土地。指單位占有使用的各類用地。包括教學、科研、辦公、生活、后勤保障、經營、服務等用地。
(二)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指單位、企業屬國家投資興建的辦公樓、會議樓、接待場所和其他用途的房屋、門面、倉庫等建筑物。包括教學、科研、辦公、生活等用房。
(三)專用設備。單位價值較高、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用途的設備。包括攝相、照相設備,醫療設備,消防設備等。
(四)通用設備。相對專用設備而言,單位價值較低、用途不專一的設備,包括鍋爐、電梯、電錘等。
(五)交通運輸設備。指用于公務、接待、接送職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等。包括小轎車、商務面包車、垃圾車、摩托車、清掃車等。
(六)電氣設備。包括變壓器、發電機、空調等。
(七)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包括計算機、一體機、多媒體教室設備、各種教學及軟件等。
(八)儀器儀表、計量標準器具及衡量器。
(九)文藝體育設備。
(十)圖書文物及陳列品。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類。各種教學、行政辦公家具、教室課桌椅等以及不能列入以上十項的其他類固定資產。
四、工作步驟
本次國有資產清查的時點為20XX年6月30日。清查工作從20XX年8月底開始,20XX年10月底結束。具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為:
(一)宣傳發動階段(8月26日至9月5日)??h政府召開清產核資工作動員會;各單位、企業貫徹會議精神,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本單位、企業國有資產清理工作專班,下發有關文件、下載制作有關報表及軟件,將本單位、企業的工作方案、領導小組文件上報縣清產核資辦公室(縣國資局)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9月6日到9月30日)。各單位、企業要按照清查的內容開展資產清理,核實權屬和去向,按照規定的表格模式(表格可從竹溪政務網上下載),認真填報相關表格,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真實。同時要將清理的結果在單位內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并設立舉報箱,收集信息,核實補漏。各單位、企業主要領導要認真審核清理登記表,做到賬實相符、賬物相符,在確認無誤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電子文檔一并報送縣清產核資辦公室(縣國資局)。
(三)督導檢查階段(10月1至7日)??h監察局、縣政府政務督查室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對全縣國有資產清理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掌握工作動態。對主要領導不重視、行動遲緩、工作不力,致使本次清查內容不全、數據不真實和不能按時完成登記上報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責成限期整改,并按要求完成清查任務;對清查工作積極主動、措施得力、清查結果真實高效的單位、企業給予通報表揚。
(四)檢查核對階段(10月8至20日)??h清產核資辦公室組成專班,對各單位填報的資產登記情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單位自查上報情況與實際擁有固定資產不相符的,由該單位重新進行清理登記并寫出書面報告。
(五)自查總結階段(10月20至31日)。各單位要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肯定成績,查找問題和原因;針對問題及時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各單位、企業將總結書面材料于10月31日前報送縣清產核資辦公室(縣國資局),縣清產核資辦公室將全縣國有資產清查情況匯總后于11月上旬報縣清產核資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h政府成立由縣長余世明同志任組長,常務副縣長李文新同志任副組長,蔣波、洪榮昌、周松、曾憲華、馬禮運、郭國虎、張達余、朱傳明、周力波同志為成員的.清產核資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國資局,周松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郭國虎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從縣監察局、財政局、國資局、審計局等單位抽調,具體負責清產核資日常工作。
(二)明確部門職責。本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鄉鎮、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安排,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保障,特別是財政、教育、交通、民政、林業、公安、衛生、建設、發改等單位要抽調業務能力強、作風過硬的干部組成工作專班,切實抓好本單位、本系統的資產清查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清查工作任務。
(三)落實工作責任。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加強對清查工作的領導,對資產清查結果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領導責任。對漏報、瞞報或在清查中不按規定程序擅自處置國有資產的行為,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主要領導和財務管理人員的相應責任。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積極參與、主動配合清產核資工作,參與清查工作的干部要客觀真實地做好清查登記工作。對單位、企業領導抵觸、干擾清查工作或清查人員不講原則、不按規定要求填報登記,致使清理結果不實、國有資產流失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工作責任和法律責任。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2
根據市處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決定在全處范圍內開展資產清查工作。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和按期保質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1、全面摸清家底。對全處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資產情況,為加強我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2、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數據,在此基礎上,建立全處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
3、實現三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與資產經營相結合的運行機制。
4、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單位、各部門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重點工作范圍
1、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準日統一為12月31日。
2、本次資產清查的重點范圍是:市處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各縣(市)公路站。
三、工作任務
1、對全系統設備、車輛、儀器、房屋、土地、路樹、辦公用品、家具等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
2、清查過程中要按照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的原則,重點做好資產利用狀況、閑置情況、資產收益情況的清查,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及壞賬等損失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并做出處理,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3、針對資產清查工作中暴露出來的資產方面的.問題,依據市處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4、土地使用證、產權證、林權證上繳市處統一管理,若無有督促申辦。
四、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以下組織機構:
1、成立“佳木斯市公路管理處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處的資產清查工作,擬定資產清查的相關辦法和表格,研究處理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資產清查數據進行匯總、審核,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確認和核實等。
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下設“佳木斯市公路管理處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辦公室設在國有資產管理科,宋士忠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
3、清查組。牽頭科室:國資科。成員為:財務科、計統科、審計科、路政管理科、路政綜合科、渡口管理科、養護科、行政辦、科教科。負責對系統內的所有實物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等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提出處理建議。
五、工作進度安排
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資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時間進度如下:
(一)準備階段(10月8日-10月31日)
1、成立領導小組和下設辦事機構。
2、研究部署全處的資產清查工作,擬定工作方案,印發通知。
3、對全處參與資產清查的人員進行培訓。
4、制訂相關表格。
(二)實施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1、11月1日-11月30日,各單位(部門)根據“領導小組”要求開展自查,成立組織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并于12月1日前報送自查資料(包括表格及情況說明)至市處國資科;
2、12月1日-12月20日,組織有關人員針對各單位報送的自查資料進行審核并深入實地進行檢查、復核;
3、12月21日-12月23日,清查組審核,匯總,并向“領導小組”匯報階段工作和有關問題處理建議;
4、12月24日-12月26日,清查組向“領導小組”匯報清查結果,并進一步完善清查資料;“領導小組”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確認和核實,對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5、12月27日-12月31日,根據“領導小組”處理意見,處理遺留問題,資料存檔。
(三)總結階段
1、對全處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
2、處里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制度,各單位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實施辦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責任到人。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本次清查工作,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嚴肅紀律。被抽調人員必須按時到達崗位,并處理好與本職工作的關系,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
(三)對全處資產清查工作及時予以通報,并組織監督檢查。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3
根據本次巡視整改提出的進一步完善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以及20xx年上海大學年報審計中提到的“未定期對學校實物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的整改要求,為全面摸清學?!凹业住?,進一步強化學校資產管理,學校決定于20xx年4月23日至20xx年6月30日啟動全校范圍的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為確保本次清查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1、全面摸清家底。對學校固定資產賬務與實物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清理與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情況,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2、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準確編制年度預算、財務報表奠定基礎。
3、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體系。
二、工作原則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
三、清查基準日
以20xx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四、清查內容
所有權歸屬上海大學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車輛、設備、家具、圖書、文物等。
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的無賬固定資產也納入本次固定資產清查范圍,包括與房屋及附屬物配套購買的電梯、中央空調、通風系統、鍋爐等。
五、工作方法
本次資產清查以各單位自查為主、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抽查為輔的清查方式。
六、工作機構與職責
1、資產清查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協調學校資產清查的相關工作,向校長辦公會匯報全校固定資產清查報告。工作協調小組成員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后勤保障部、實驗設備處、圖書館、博物館、審計處、監察處相關領導組成。
2、國有資產管理處: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整理匯總各職能部門提交的資產清查報告。
3、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向各二級單位提供截止時點的歸口管理資產清單;對各學院、部處自查結果抽取一定比例進行實地復盤;結合自查、抽盤結果,對各單位提交的歸口資產盤點結果進行匯總與分析,形成報告提交國資處備案。
4、各二級單位:校內各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管理主體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人員,對本單位所使用的歸屬上海大學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自查,并以部門、學院為單位形成盤點表(電子版)、盤點自查報告(紙質版)。
如發現瞞報、虛報,將追究各學院、部處負責人管理責任。對于有賬無物、丟失資產,可參照《上海大學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管理辦法》明確相應責任人及賠償舉措。
七、工作安排
整個清查過程從4月23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1、準備階段:(4月23日-4月30日)
資產清查工作協調小組召開協調會議,明確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發放清查工作通知。
2、自查階段:(5月1日-5月31日)
根據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資產清單,各單位開展固定資產自查,核對與資產清單的差異。自查結束后,各單位以學院、部處為單位,出具書面自查報告提交至資產歸口管理部門。自查報告必須由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部處的公章。自查報告應寫明賬實不符的數量、金額以及造成差異的原因分析。
3、抽查階段:(6月1日-6月30日)
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對各二級單位自查結果抽取一定比例進行實地復核抽查,形成全校性歸口資產盤點分析報告交至國有資產管理處,國資處根據各歸口部門提交的自查情況整理并形成《20xx年度上海大學資產清查情況匯報》上報資產清查工作協調小組。
八、其他
本次學校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及相關表格均可在上海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處網站下載。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的有關要求,順利完成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任務,會計師事務所應組織業務的骨干參與資產清查工作。根據資產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資產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況
本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按財務隸屬關系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財政部將成立“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一領導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并組織開展中央級資產清查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或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本地區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具體組織機構和職責,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執行確定。
二、審計目的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相關文件的規定,資產清查的審計目的是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行政事業單位的現行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進行了解,在行政事業單位以20xx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全面清查資產、負債及收支的基礎上,對相關會計記錄和資料進行審計,并在此基礎上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溢、資金掛賬的準確性、可靠性發表審計意見,并出具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及管理建議書。
三、審計范圍
(一)被審計單位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相關文件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納入本次資產清查范圍的單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根據本方案規定上報相關數據。
(二)審計資料范圍
1、資產清查基準日的會計報表。
2、各單位資產管理、會計核算等內部控制制度。
3、各單位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及相關文件等。
4、各單位按照資產清查文件規定編制的基礎表、報表及申報清查損溢的相關證明材料。
5、資產清查審計過程中需要的其他資料。
四、審計責任
會計師事務所協助、配合資產清查部門做好政策、規定解釋;協助行政事業單位進行資產清查工作。
會計師事務所要完成對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并出具各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和匯總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出具的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和單位申報的損溢及經濟鑒證意見的準確性、可靠性承擔責任,對個別事項出具經濟鑒證意見。
五、工作要求
(一)資產清查工作機制
財政部門與各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建立定期溝通制度、固定聯系人制度與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
1、定期溝通制度
會計師事務所定期(具體按照本級財政部門有關要求執行)將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通過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進行匯報。內容主要包括各參審所(審計小組)目前的工作進度,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需要資產清查部門協調的事項。
如遇重大問題,財政部門可隨時召集會議。
2、建立固定聯系人制度
會計師事務所應明確資產清查審計工作的總負責人和對各單位進行審計的項目負責人。
3、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
各項目小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緊急的、需及時與有關各方溝通及協調處理的問題,經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清查審計總負責人提出初步意見后,以重大問題報告的形式隨時向財政部門提交。
(二)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職責
1、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咨詢和指導;
2、按照資產清查部門制訂的總體審計方案完成專項審計工作;
3、及時向被審計單位提交事務所經濟鑒證證明、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等有關資料;
4、完成資產清查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審計主要依據
(一)國家有關政策、法規:
1、《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2、《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3、《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4、《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5、《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6、《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7、《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
(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有關規范性文件:
1、《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
2、組織資產清查的組織單位制定的相關文件
七、審計方法
本次資產清查審計主要采取盤點、函證、檢查、計算、詢問等審計方法。
1、銀行存款、往來款項、投資及借款主要進行函證,對于銀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進行函證。
2、實物資產主要進行盤點。
3、資產損溢主要進行檢查、復核、鑒證、盤點等,對資產損溢要求一筆一審。
八、重點審計領域
(一)資產類
1、貨幣資金
主要是確定貨幣資金是否存在;貨幣資金的收支記錄是否完整;庫存現金、銀行存款賬戶的余額是否正確。
(1)對庫存現金的清查,應當查看庫存現金是否超過核定的限額,現金收支是否符合現金管理規定;核對庫存現金實際金額與現金日記賬戶余額是否相符,如有差異,應說明原因;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及現金倒軋表;對庫存外幣依幣種清查,并以資產清查基準日中國人民銀行外匯市場匯價的中間價折合為人民幣金額。
備用金余額加上各項支出憑證的金額應等于當初設置備用金數額,對單項備用金余額較大的,應由持備用金的相關人員予以簽字確認。
(2)對銀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單位在金融機構開立的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以及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情況。檢查各單位在開戶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各種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中該單位的賬面余額是否相符;根據銀行存款對賬單、銀行詢證函、存款種類及貨幣種類逐一查對、核實銀行存款金額。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中未達賬項的真實性;檢查非記賬本位幣折合記賬本位幣所采用的外匯市場匯價是否正確,折算差額是否已按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a、存款明細要依不同銀行賬戶分列明細,應當區分人民幣及各種外幣;
b、定期存款應當索取銀行定期存款單予以檢查,并取得復印件;
c、各項存款應當由銀行出具證明文件如詢證函回函、對賬單等;
d、外幣存款應當按外幣幣種及銀行分列;
e、銀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時應當詳加注明。
2、應收款項(暫付款)應收款項的清查內容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
(1)清查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暫付款)時,索取各單位與對方單位金額核對一致的對賬確認單或向對方單位發函詢證;對有爭議的債權要認真清理、查證、核實,重新明確債權關系;對長期拖欠款項,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況。中介機構要做好有關取證工作;
(2)索取各單位職工個人借款明細表,對借款金額較大的應由該個人簽字確認;
(3)分析應收及預付款項的賬齡、檢查回函確認或不確認的情況以及壞賬損失的確認情況,索取壞賬損失的相關依據。
3、對外投資
(1)對國庫券、各種特種債券、股票及基金進行清查,取得股票、債券及基金賬戶對賬單,與明細賬余額核對;盤點庫存有價證券,與相關賬戶余額進行核對;
(2)對其他單位投資的清查,索取有關投資的合同、協議、章程,以及有關政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確認目前擁有的實際股權、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權比例、歷次分紅情況等;
(3)對已納入匯總、合并范圍的'法人主體,需單獨進行資產清查,編制資產清查報表并出具資產清查報告。
4、存貨(庫存材料)
存貨的清查范圍主要包括:原材料、輔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備件、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單位配合中介機構認真組織清倉查庫,原則上要求對所有存貨全面清查盤點;
(2)對長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貨,可以進行實地盤點或向對方單位實施詢證,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檢查各單位催收情況及是否按規定作價轉讓;
(3)代保管物資要各單位提供代保管單位確認的清查明細表;
(4)重點核實存放時間長、閑置、毀損和待報廢的存貨。
5、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清查的范圍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交通運輸設備等,要求各單位配合會計師事務所認真組織清查,原則上對所有固定資產全面清查盤點。
(一)對固定資產要檢查固定資產原值、待報廢和提前報廢固定資產的數額及固定資產損失、待核銷數額等;關注固定資產分類是否合理;詳細了解固定資產目前的使用狀況等;
(2)對出租的固定資產要檢查相關租賃合同;檢查各單位賬面記錄情況,檢查是否已按合同規定收取租賃費;
(3)對臨時借出、調撥轉出但未履行調撥手續的和未按規定手續批準轉讓出去的資產,要求各單位收回或者補辦手續;
(4)對清查出的各項賬面盤盈(含賬外資產)、盤虧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5)檢查房屋、車輛等產權證明原件并取得復印件,關注產權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擔保等,檢查相關取得的相關合同、協議;
(6)對批量購進的單位價值低的圖書等,如果被資產清查單位無法列示明細金額的,按加總數量清查核對實物,按總計金額填列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并注明總數量。
(二)負債類
負債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業單位的流動負債、長期負債,以及賬外負債,要求核查負債的性質、種類、金額和合法性。對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作為本次清查資產損溢處理。
1、借入款項
借入款項包括向財政部門、上級單位、金融機構的借款和向其他單位借入有償使用的各種款項。借入款項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向銀行和其他債權人單位發函詢證;索取相關借款協議或財政部門、上級單位的相關文件;核實借款數額、借款條件、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借款利率;測算借款利息計提是否充分,有無欠息與逾期未還情況,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額預提。
2、應繳預算款
應繳預算款主要包括應繳財政預算的各種款項,如非營利組織的預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無主財物變價收入和其他按預算規定上繳預算的款項。應繳預算款清查時重點關注是否按照財政規定的繳款方式、繳款期限及其他繳款要求及時辦理繳庫,有無緩繳、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現象。
3、應繳財政專戶款
應繳財政專戶款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應上繳財政專戶的各種預算外資金,按預算外資金的類別列示明細。核查重點同“應繳預算款”。
4、應付款項(暫存款)
應付款項(暫存款)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中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生的待結算款項,應按暫存款項的類別或單位、個人列示明細;與對方單位進行對賬,核實金額和性質。重點關注是否將應納入單位收入管理款項列入暫存款項,是否存在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結算的情況。
5、應交稅金
應交稅金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按應交納的稅費種類列示明細;查閱相關納稅認定、納稅通知、納稅優惠等文件;核對有關會計期間完稅證明,對期末未交稅金余額復核其是否正確,列示是否允當;關注是否存在稅收罰款的情況。
(三)收支類
收支類清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檢查資產清查期間的收支數額是否真實反映會計期間的收支情況,對重大跨期現象予以調整。
(四)其他事項
1、各單位資金往來
以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采取倒軋的方式對各項賬務進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單位做好內部賬戶結算和資金核對工作。要做到內部各部門之間、上下級單位之間往來關系清楚、資金關系明晰。
單位內部往來款項原則上不能作為資產清查損溢申報。但為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控制單位的“家底”,如實反映單位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資產狀況,內部的單方掛賬在同時取得下列證據時可以作為資產清查損溢:
(1)單方掛賬產生的內部證據,包括:會計核算有關資料和原始憑證;相關經濟行為的業務合同;形成單方掛賬的詳細原因;
(2)債務方提供的不承認此筆掛賬的理由;
(3)中介機構對該筆掛賬的經濟鑒證證明。
2、資產損溢
中介機構在資產清查中發現的資產損溢,應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有關政策的規定予以確認;
對清理出來的各種由于會計技術性差錯造成的錯賬,應當根據會計制度關于會計差錯調整的規定自行進行賬務調整。
3、文物作為一種特殊形態的固定資產,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管理和收藏的單位負責清查登記。對文物原則上只登記實物量。一些有價文物可以按照國家文物局、財政部(89)文物計字第877號文發布的《文物、博物館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第28條的規定辦理:“對現有文物藏品,凡能夠估價的都要估價入賬;無法估價的,可登記品種、等級和數量。對于新征集的文物,應按實際收購金額入賬;對接收捐獻的文物可估價入賬”。
4、或有事項
審閱對外借款合同、協議等,以發現對內或者對外的或有負債、擔保情況、財產抵押和司法訴訟等線索,根據實際情況分類編制情況說明。
九、審計關注的重點
為確保此次資產清查審計質量,確定本次資產清查的審計重點如下:
1、按申報金額排序,重點關注盤盈及報損額較大、證據不全及特殊的擬個案處理的項目
資產清查的重點應放在單筆報損金額較大、證據不全及特殊的擬個案處理的報損項目上。具體操作時可先對各單位通過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擬申報盤盈及報損清單中按金額及證據情況分為abc三類,a類是金額較大、影響較大或比較特殊可能需個案溝通處理的項目,會計師事務所應予以重點關注,督促各單位集中力量進行重點取證,收集材料,并積極與資產清查部門溝通;c類是金額不大或性質不重要的項目,對于此類項目,可予以適當關注;b類是界于a類與c類之間的項目,予以一般關注。
2、保證時間進度
會計師事務所按資產清查時間進度和審計內容制定審計計劃,保證資產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關注方面
會計師事務所關注已交付使用但長時間未轉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報廢、毀損或丟失未銷賬的固定資產情況,同時應對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等情況進行必要關注。
十、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要求
1、為了控制審計風險,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的質量,資產清查部門向各會計師事務所就有關事項下發審計工作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應按要求及時提交有關資料。
2、為了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審計工作總體進度,各會計師事務所及時就審計工作進度、重大事項向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部門溝通。
3、各會計師事務所建立重大問題的及時反饋、匯報機制,資產清查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特別是一些資產損溢,與規定的標準不相符的,要及時將問題反饋、報告給同級財政部門。
重大問題主要包括:
(1)導致會計師事務所和管理人員意見不一致的重大損溢申報;
(2)難以評估確定價值的資產;
(3)對資產清查中發現的產權歸屬不清、有爭議的資產等問題;
(4)與資產清查部門要求報告不一致的事項;
(5)任何影響資產清查報告期限的事項;
(6)其他重大問題。
4、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將要求的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如未申報任何清查損溢,參審所仍應按要求出具報告)、管理建議書和重要事項報告等上報資料及時報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部門(包括紙版、電子版和報表數據庫)。報送的資料要求簽章齊全、裝訂成冊,索引號、頁碼標示規范、清晰。
5、各會計師事務所項目負責人必須有相當的審計經驗,熟悉行政事業單位業務,熟悉資產清查政策,能充分勝任所從事的工作。會計師事務所應將負責審計的各行政事業單位名稱及其項目負責人、聯系方式等資料及時報給同級財政部門。
十一、審計費用
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參與中央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部統一支付。參與省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社會中介機構所需費用,由財政廳統一支付。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5
隨著公司業務的不斷擴展與經營環境的持續變化,為確保資產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及資產使用效率的最大化,有效管理并優化公司固定資產結構,提升整體運營效率與財務透明度,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與未來發展需求,特制定以下固定資產清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1、全面清查:對公司的所有固定資產進行無遺漏、無差錯的全面清查,確保資產賬實相符。
2、分類管理:根據清查結果,對固定資產進行科學分類,明確資產狀態(如在用、閑置、待報廢等)。
3、優化配置:通過清理工作,識別并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減少閑置浪費。
4、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規范資產管理流程,為今后的資產管理提供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
1、實事求是:確保清理工作數據真實可靠,不隱瞞、不虛報。
2、全面徹底:覆蓋所有部門、所有地點的固定資產,不留死角。
3、高效有序:合理規劃清理步驟,確保工作高效推進,減少對公司正常運營的影響。
4、責任明確:明確各部門、各崗位在清理工作中的.職責,確保任務落實到位。
三、工作步驟
1、準備階段
成立固定資產清理工作組,明確職責分工。
制定詳細的清理工作計劃,包括時間安排、人員配置、工具準備等。
組織培訓,提高參與人員對清理工作的認識與操作能力。
2、清查階段
采用實地盤點與賬目核對相結合的方式,對每項固定資產進行逐一清查。
記錄清查結果,包括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使用部門、存放地點、當前狀態等信息。
對賬實不符的資產進行深入調查,查明原因并妥善處理。
3、分類處理階段
根據清查結果,將固定資產分為在用、閑置、待報廢等類別。
對閑置資產提出再利用或處置建議,對待報廢資產按程序申請報廢處理。
4、總結完善階段
匯總清理工作成果,編制清理報告,提交公司管理層審議。
根據清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對清理工作進行總結表彰,激勵參與人員。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清理工作得到公司高層的重視與支持,為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有力保障。
2、強化溝通協調: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確保清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能夠及時得到解決。
3、嚴格監督檢查:對清理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工作質量符合預定要求。
4、注重宣傳引導:通過內部宣傳,提高員工對固定資產清理工作的認識與參與度。
五、預期成果
通過本次固定資產清理工作,預期將達到以下成果:
1、實現公司固定資產的賬實相符,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2、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3、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總之,本方案的實施將對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產生深遠影響,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體運營效率與競爭力。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6
根據中共邯鄲市委辦公廳、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邯鄲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辦字【20xx】72號)和邯鄲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市直教育系統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教辦【20xx】1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學校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學校的資產和財務狀況,規范學校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促進學校資源有效整合與合理配置,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基礎數據,并建立學校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學??茖W編制預算、推進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的問題,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將國有資產管理落實到人。
二、清查基準日和內容
(一)清查基準日
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為20xx年6月30日。
(二)清查內容
資產清查的內容為全校各單位占有、使用的各種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出租出借資產、對外投資和其他資產。
1、流動資產: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應收票據、借出款、存貨等。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亦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和管理)。包括:
(1)房屋和建筑物:指學校教學、科研、行政辦公、后勤服務等占用的房屋、建筑物,以及未出售的教職工住宅;
(2)專用設備:指用于教學、科研和生產、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
(3)一般設備:指用于行政辦公和后勤服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儀器設備;
(4)圖書資料:指用財政撥款和學校事業經費購置的圖書、期刊、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光盤,以及其它載體形式的文獻資料;
(5)文物及陳列品;指用于展覽館的展品,陳列館中的陳列品如字畫、古物、紀念品等。
(6)其他固定資產:指未列入上述類別的其他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等。
3、無形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但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專利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4、出租出借資產:指以出租、出借的方式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轉移給校內外單位和個人,獲取經濟利益的資產。
5、對外投資:指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企業和其他單位的投資。
6、其他資產。
三、清查要求和方法
(一)基本要求
1、要全面。本次資產清查要徹底摸清學校資產家底,因此,要求全校各單位對職能范圍管理的資產和占用的各種資產進行全面的清查。
2、要真實。要實事求是,通過清查,各單位要客觀真實的反映職能范圍管理的`資產和占用的各種資產,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隱患。
3、要完整。各單位要以對學校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本次清查工作,認真細致的做好每一項具體工作,努力減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學校資產的完整。
(二)基本方法
1、采取實物清查與價值量清查相結合的方式。以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資料為主要依據,各占用單位在此基礎上進行自查;對所有權清晰、而沒有進入資產賬管理的各類資產,采取先登記,后調整入賬的方式。
2、對儀器設備類資產,采取實物登記、以賬查物、以物對賬、以卡查物、以物對卡的方法,實行賬物、卡物雙向清查,做到賬、卡、物相符,資產賬目全面、準確。
3、對賬面價值較清楚的資產(如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采取在原有賬目基礎上對實物存量進行核對、清查的辦法。
4、對來源不清的資產采取先易后難、先內后外、先實物量清查、后價值量計算的辦法,對一時界定不清的資產,采取先登記實物、后界定權屬關系的辦法。
5、對沒有原始資料的土地和房屋資產,采取對實物進行丈量的辦法。
6、對圖書的清查原則上采取以物登賬、卡賬相互核對的辦法。
四、清查步驟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采取由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指導下資產占用單位自查與歸口管理部門復查相結合的方式,整個清查工作分四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8月4日—8月8日)
1、基礎工作。設計、印制資產清查表,擬定學校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2、宣傳動員。召開全校動員會議,布置資產清查的具體工作,要求各歸口管理部門第一行政負責人和各資產占用二級單位第一行政負責人到會。
3、學習培訓。培訓清查人員,學習研究資產清查文件、報表,為資產清查工作開展作準備。
第二階段:自查階段(8月9日—8月15日)
1、單位自查。各資產占用單位依據學校各歸口管理部門提供的資產清查明細賬,對本單位占有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自查和逐項核實,對賬實不符部分要記載清楚,作出說明,并對清查情況進行總結(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清查結果、存在問題、整改措施等)。
2、部門匯總。各單位的自查登記表和總結報告,經本單位蓋章和行政第一負責人簽字后,要求在8月13日前報送到相關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匯總后,經部門蓋章和行政第一負責人簽字后,8月15日報資產清查辦公室。
第三階段:抽查和復核階段(8月16日—9月25日)
1、清查復查。學校資產清查辦公室組織若干復查小組,對各單位和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自查結果分別進行復查,并編制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匯總表。
2、迎接檢查。迎接上級部門對我校上報的資產清查報表進行復核、審查和實地檢查。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9月26日—9月10日)
1、全面總結。學校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組織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對本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學校,清查結果分為歸口管理部門賬面資產、財務處賬面資產、實際盤點的實物資產三大部分。
2、動態管理。建立全校國有資產管理數據庫系統,實行動態監管,定期對國有資產增減變化情況進行調整,防止前清后亂。
3、賬務處理。對賬實不符及待報廢資產部分,由各清查小組提出處理方案,經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后,報學校核準、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4、完善制度。對資產清查中暴露出的問題,研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報學校批準后執行,并形成相應的制度。
5、獎勵表彰。學校對本次資產清查中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進一步推動學校國有資產監管,以此為契機,形成一支相對穩定的國有資產監管隊伍。
五、組織領導
為做好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學校成立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資產清查工作。在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歸口部門清查組和二級單位清查組。
(一)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和各二級單位第一行政負責人。
資產清查領導小組下設資產清查辦公室。資產清查辦公室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設在國資處,負責資產清查工作的協調、督辦、復核、匯總等項工作,成員如下:
主 任:xx
副主任:xx
成 員:xx
辦公地點:國有資產管理處辦公室
聯系電話:xx
(二)歸口部門清查工作組
在學校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根據職能分工,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要具體牽頭組織所分管類別的資產清查,圍繞資產清查報表及職能范圍開展相應資產清查工作,相應的單位與部門要積極配合和支持,具體分工如下:
1、國有資產管理處牽頭組織儀器設備的清查;
2、財務處牽頭組織流動資產、固定資產財務賬、經營性資產經營收入、對外投資、債權債務的清查;
3、后勤管理處牽頭組織房屋、建筑物、土地、內部經營、出租出借資產、校辦產業資產的清查;
4、圖書館牽頭組織圖書資料的清查;
5、黨政辦公室牽頭組織文物、陳列品、車輛的清查;
6、科研處牽頭組織所分管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版權等無形資產的清查;
7、其他資產的清查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組織,國有資產管理處同時負責全校資產清查工作的總體協調;
8、審計監察室牽頭負責學校資產清查過程中需要進行審計、以及其他違法資產管理事件的監察處理等。
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清查小組名單要求在8月9日前報國有資產管理處。
(三)二級單位清查工作組
各二級單位根據學校統一安排,要成立由行政第一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資產工作行政負責人、辦公室主任、資產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組成的資產清查工作組,在歸口管理部門清查組的具體指導下,按照要求,負責對本單位占用的設備、家具等各種國有資產進行全面的清查,對資產的使用狀態、存在問題等作出書面報告并報歸口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審核。各二級單位行政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負領導責任,對上報的各類資產數據資料負責。各二級單位清查工作組人員名單于8月9日前報資產清查辦公室備案。
六、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領導,成立資產清查工作機構,明確任務,落實到人。有關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國有資產清查結果不重不漏,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國有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于清查工作中的不作為、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等行為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強化督導。學校國有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單位清查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及時掌握各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進展。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7
隨著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教育教學設施的逐步更新,學校的資產管理變得尤為重要。為確保學校資產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小學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1. 全面清查學校各類資產,確保資產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2. 發現和糾正資產管理中的漏洞和問題,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3. 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規范資產管理流程。
二、清查范圍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覆蓋學校所有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包括但不限于:
1. 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2. 教學設備、儀器及圖書資料
3. 辦公設備及用品
4. 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
5. 車輛及其他運輸工具
6. 無形資產(如軟件、專利等)
三、工作步驟
1. 準備階段
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明確各成員職責。
制定詳細的清查工作計劃,包括時間節點、任務分配等。
編制資產清查表格,明確需要填寫的信息內容。
2. 自查階段
各部門、各班級按照清查范圍,自行組織對所屬資產進行自查,填寫清查表格。
自查過程中,對發現的資產損壞、丟失等問題進行記錄,并提出處理建議。
3. 核查階段
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對各部門、各班級提交的清查表格進行核查,確保信息的準確性。
對自查階段發現的問題進行復查,核實問題的真實性和處理建議的合理性。
4. 整改階段
對核查階段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整理,制定整改措施和時間表。
督促相關部門、班級按照整改措施進行整改,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5. 總結階段
對本次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原因。
提出改進資產管理的建議和措施,為今后的資產管理工作提供參考。
四、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有序進行。
2. 廣泛宣傳動員,提高全校師生對資產清查工作的認識和支持度。
3. 嚴格執行清查計劃,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
4. 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規范資產管理流程,確保資產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5. 加強監督檢查,對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和追責。
五、預期成果
通過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全面摸清學校資產底數,發現和糾正資產管理中的漏洞和問題,提高資產管理水平。同時,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和流程,為今后的資產管理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8
為全面加強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廳20xx年上半年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考核驗收,學院決定對全院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國有資產管理系統信息的準確性,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達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規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工作范圍
根據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單價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都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學院固定資產按高校16大類進行分類統計。清查的范圍為各系各部門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種資金來源(包括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等)形成的各類固定資產。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以20xx年12月31日作為資產清查基準日,即在基準日之前購置并已辦理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手續的資產均屬于本次清查的范圍。
二、清查工作原則
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辦公室)負責資產清查具體工作,各系各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負責完成自查和報表填送等工作任務。
1.各系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在規定時間內將本部門資產清查結果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由資產清查辦公室對全院資產進行核實,并對數據進行匯總。
2.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各系各部門的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復查。對有賬無物的資產作盤虧處理,對有物無賬的資產作盤盈處理。盤盈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情況,統一匯總至資產清查辦公室。
3.對固定資產盤盈的處理:有實物但賬面無記載的,在找不到購、建和調入該實物原始憑證的,由財務處根據其“成新率”,結合市場現行價格進行估價,報領導審批后,按新購入物品的程序分別記入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4.對固定資產盤虧的處理:有賬無實物的,要說明原因,補辦報廢手續,經領導審批后,按物品報廢程序分別注銷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5.經過清查后的固定資產,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須按照資產清查工作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各項信息。
三、清查工作分工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的原則,明確職責,歸口管理。
各系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協助做好學院的核查工作。
物資設備管理處負責一般設備、教學設備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后勤管理處負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設施方面資產的核查。
圖文信息中心負責圖書軟件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財務處負責審核各類物品的購置價格,負責建立全院固定資產資金總賬,并與物資設備管理處的固定資產臺賬保持一致。
四、清查工作具體安排
清查工作從20xx年3月中旬開始至5月結束,整個過程分為四個階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實相結合的方法。
1.準備階段(3月19—3月25日)
召開各系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和資產管理員會議,全面部署資產清查工作,并對資產管理員進行培訓。
2.自查階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門成立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部門一把手負責組織清查工作,資產管理員登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根據系統內的固定資產臺賬打印賬冊,對照賬冊清查實物,填寫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對于有賬無物(盤虧)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虧明細表,對于有物無賬(盤盈)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盈明細表,對于待報廢資產要同時填寫清查明細表和待報廢資產明細表。清查時要做到以賬對物和以物對賬相結合,要先以賬對物,后以物對賬,做到不漏、不重、不錯。資產自查內容:賬載各項數據與實物是否相符、標簽與賬物是否相符、標簽是否齊全(所有固定資產需要到物資設備管理處領取新標簽重新粘貼,粘貼標簽要做到正確、美觀、規范,賬物簽一致)。根據清查結果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保管人、存放地點、資產分類名稱等字段填寫不規范、不完整的部分進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實階段(4月16日—5月13日)
學院在各系各部門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核查。部門自查后,提出復核申請,資產清查辦公室上門復核,復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賬實不符情況即停止復查,需重新自查再報。通過核查,對自查存在的各類情況,根據有關規定逐一認定,理清各類資產的數量和金額,核實盤盈資產、盤虧資產、需要報廢資產的數量和金額。
4.匯總階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門對固定資產核查準確后,組織人員分類填寫固定資產清查表冊,由使用單位負責人、資產管理員、本部門自查經辦人簽字后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經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核查經辦人簽字確認后送達財務處,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員確認并在清查表冊上簽字蓋章后保存。對盤虧、盤盈、擬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查明原因,落實賠償責任,填寫鹽城紡織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盤虧、擬報廢資產明細表。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學院領導批準,財務處據此進行賬務處理。各系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根據賬務處理后的實際固定資產數據,進一步完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的信息項,5月底前完成所有資產的匯總、錄入核對工作。
五、清查工作要求
1.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系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這次清查工作作為規范內部資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好本部門清查工作的宣傳發動,組織精干隊伍,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務。
2.各職能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協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指定一名部門領導具體負責清查工作,明確一名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保管的資產進行管理,完善固定資產臺賬。
4.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列入部門資產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學院資產情況。紀監審辦公室將對清查過程進行監督。在清查工作中,如發現有不按規定要求實施,不如實填報的,將責令重新清查,并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責任。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9
關于開展
假期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進一步強調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并對假期中如何開展此項工作作出詳細分工和布置如下:
一、清查時間及任務:
定為7月15日至7月19日召開各小學負責人會議,布置固定資產清查有關事宜,準備清查固定資產相關的數據,包括打印固定資產管理軟件中的各學校的`結存帳,協調核算中心打印歷年固定資產入賬情況,準備清查用的有關表格等。8月28日至9月15日對照帳清查實物,形成清查報告。
二、清查分工及步驟:
二類“教學儀器和標本模型”:
部門管理員王慧春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清查;
三類“電教設備”:
部門分管理員:楊宏軍,協助林曉斌;
四類“醫療器械”:
部門分管理員:李祥娟,分管領導:杜紅梅;
七類“圖書”:
部門分管理員:王忠娟;
八類“辦公事務設備及家具”:
部門分管理員:張升高、周愛玲、孫洪海,組織各辦公室、各班級進行清查、登記。
九類“音體美勞設備”:
音樂分管理員:王磊靜
體育分管理員:顧英才
美術分管理員:王雪艷
清查步驟: 固定資產各類分管理員與相應分管領導分攤進行,以帳查物進行清點,要求全面、徹底,確保到邊到位,不留死角。
清查過程中要求部門分管理員,邊清查邊填寫完相應部門的“固定資產清查表”上的內容,清查人員最后簽字,再交由總管理員、總務主任簽字后并上交保存;物資徹底清查完成后,由部門分管理員如實填寫相應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上的所有內容,并簽字后交由總管理員、總務主任、校長簽字后由學校存檔備查;期間由清查小組將盤點結果與賬面記錄進行仔細核對,以查明賬實是否相符。對盤盈、盤虧的資產應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后按照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10
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與經營活動的持續深化,固定資產管理作為企業資產管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規范性與高效性直接影響到企業的運營效率和資產安全。為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提升資產使用效益,確保賬實相符,防范資產流失風險,特制定以下固定資產清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1、全面清查:對企業所有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盤點,確保無遺漏,掌握資產真實狀況。
2、賬實核對:通過清查結果與財務賬目的比對,調整差異,實現賬實一致。
3、分類處理:根據資產狀況,分類制定處理方案,包括繼續使用、維修改造、報廢處置等。
4、優化管理: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率與水平。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領導小組:由企業高層領導擔任組長,負責總體部署與監督執行。
2、工作小組:由財務部、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等相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清理工作的實施。
3、財務部:負責提供財務數據支持,進行賬實核對。
4、資產管理部門:組織現場清查,制定分類處理方案。
5、使用部門:配合清查工作,提供資產使用情況及意見。
三、工作步驟
1、準備階段
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與時間表。
召開動員大會,明確清理工作的目的、意義及要求。
準備清查所需的表格、標簽等物資。
2、清查階段
以部門為單位,逐項進行實物清查,記錄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存放地點等信息。
使用條形碼、二維碼等技術手段提高清查效率與準確性。
對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記錄,并初步分析原因。
3、賬實核對階段
將清查結果與財務賬目進行逐一比對,查找差異并分析原因。
對賬實不符的情況,及時進行調整,確保數據準確。
4、分類處理階段
根據資產狀況,分類制定處理方案。
對可繼續使用的資產,加強維護與管理;對需維修改造的資產,制定維修計劃;對報廢資產,按程序進行處置。
5、總結與改進階段
對清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工作成效。
針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出改進措施與建議。
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監管與培訓,提升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全體員工對固定資產清理工作的認識與參與度。
2、嚴格執行工作紀律,確保清理工作的公正性、客觀性與準確性。
3、設立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員工對清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反映與監督。
4、提供必要的經費與技術支持,保障清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時間安排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清理工作的時間節點,確保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具體時間安排需在工作計劃中詳細列出。
六、預期效果
通過本次固定資產清理工作,預期達到賬實相符、資產清晰、管理規范的目標,為企業后續的經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同時,通過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提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11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切實做好我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學?!凹业住?,完善資產管理數據庫,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主要任務
(一)全面摸清學?!凹业住?,對學校的資產情況及各二級單位資產占有、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標簽上物,責任到人。
(二)通過資產清查,完善全校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建立統一的資產管理信息平臺。
(三)以此次清查為契機,規范資產管理行為,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四)通過資產清查,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為完善學校資產管理機制奠定基礎。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清查基準日為20xx年12月31日。截止清查基準日學校所有資產均需進行清查;學校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其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列入本次清查范圍。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學校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全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工作職責:審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協調解決學校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宣傳資產清查工作意義;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審定學校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二)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辦”),“資產清查辦”設在國有資產管理處。
主任:
副主任:
成員: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
主要工作職責:制訂學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并報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執行學校清查領導小組的決定并組織具體實施;形成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三)各單位、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辦公室主任、資產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組成的資產自查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部門的資產清查工作,確定專人向“資產清查辦”進行反饋。各單位、部門主要領導對本單位、部門資產清查工作負領導責任,對上報給資產清查工作辦公室的各類數據資料負責。
各單位、部門資產自查工作小組負責對本單位、部門占用的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并對資產的使用狀態、存在狀態等清查結果作出書面報告報清查工作組審核。
四、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xx年3月30日-20xx年4月8日)
1.學習資產清查工作相關文件,研究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制訂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3.召開資產清查工作動員會議,布置資產清查工作;
4.組織清查工作人員學習和培訓。
(二)實施階段(20xx年4月8日-20xx年6月15日)
1.自查階段(4月8日至4月30日):各歸口管理部門、二級單位按《資產清查任務分解表》的具體任務,依據資產臺賬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并于4月30日前報國有資產管理處。
2.核查階段(5月1日至5月15日):“資產清查辦”對各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同時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各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復核。
3.整改階段(5月16日至5月20日):針對資產清查中出現的問題,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及時進行整改到位。
4.匯總上報(5月21日至6月15日):“資產清查辦”對本次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匯總,形成資產清查報告,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報河南省教育廳。
(三)總結階段(20xx年6月15日之后)
1.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各項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規定。
2.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和資產清查結果,開展資產核實工作。
3.表彰在資產清查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學校各二級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領導,按照學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單位行政主要負責同志為資產清查負責人,成立資產清查小組,配備清查人員(名單報國有資產管理處),開展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形成自查報告,如實反映本單位資產占有、使用和管理狀況。
(二)精心組織。各單位清查負責人要做好動員工作,組織學習相關文件,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要對本部門資產認真核對,切實做到全面、細致,確保賬、物相符。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對于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其它要求。在清查過程中要認真閱讀報表填寫說明,填寫各類報表,并特別注意核對資產信息,按要求補充完整資產信息。所有資產都必須明確使用人、資產管理人、存放地點。其中資產管理人原則上為各二級單位資產管理員。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12
為全面加強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廳20xx年上半年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考核驗收,學院決定對全院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國有資產管理系統信息的準確性,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達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規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工作范圍
根據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單價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都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學院固定資產按高校16大類進行分類統計。清查的范圍為各系各部門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種資金來源(包括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等)形成的各類固定資產。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以20xx年12月31日作為資產清查基準日,即在基準日之前購置并已辦理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手續的資產均屬于本次清查的范圍。
二、清查工作原則
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辦公室)負責資產清查具體工作,各系各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負責完成自查和報表填送等工作任務。
1.各系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在規定時間內將本部門資產清查結果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由資產清查辦公室對全院資產進行核實,并對數據進行匯總。
2.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各系各部門的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復查。對有賬無物的資產作盤虧處理,對有物無賬的資產作盤盈處理。盤盈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情況,統一匯總至資產清查辦公室。
3.對固定資產盤盈的處理:有實物但賬面無記載的,在找不到購、建和調入該實物原始憑證的,由財務處根據其“成新率”,結合市場現行價格進行估價,報領導審批后,按新購入物品的程序分別記入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4.對固定資產盤虧的處理:有賬無實物的,要說明原因,補辦報廢手續,經領導審批后,按物品報廢程序分別注銷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5.經過清查后的固定資產,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須按照資產清查工作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各項信息。
三、清查工作分工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的原則,明確職責,歸口管理。
各系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協助做好學院的核查工作。
物資設備管理處負責一般設備、教學設備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后勤管理處負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設施方面資產的核查。
圖文信息中心負責圖書軟件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財務處負責審核各類物品的購置價格,負責建立全院固定資產資金總賬,并與物資設備管理處的固定資產臺賬保持一致。
四、清查工作具體安排
清查工作從20xx年3月中旬開始至5月結束,整個過程分為四個階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實相結合的方法。
1.準備階段(3月19—3月25日)
召開各系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和資產管理員會議,全面部署資產清查工作,并對資產管理員進行培訓。
2.自查階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門成立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部門一把手負責組織清查工作,資產管理員登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根據系統內的固定資產臺賬打印賬冊,對照賬冊清查實物,填寫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對于有賬無物(盤虧)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虧明細表,對于有物無賬(盤盈)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盈明細表,對于待報廢資產要同時填寫清查明細表和待報廢資產明細表。清查時要做到以賬對物和以物對賬相結合,要先以賬對物,后以物對賬,做到不漏、不重、不錯。資產自查內容:賬載各項數據與實物是否相符、標簽與賬物是否相符、標簽是否齊全(所有固定資產需要到物資設備管理處領取新標簽重新粘貼,粘貼標簽要做到正確、美觀、規范,賬物簽一致)。根據清查結果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保管人、存放地點、資產分類名稱等字段填寫不規范、不完整的部分進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實階段(4月16日—5月13日)
學院在各系各部門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核查。部門自查后,提出復核申請,資產清查辦公室上門復核,復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賬實不符情況即停止復查,需重新自查再報。通過核查,對自查存在的各類情況,根據有關規定逐一認定,理清各類資產的數量和金額,核實盤盈資產、盤虧資產、需要報廢資產的數量和金額。
4.匯總階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門對固定資產核查準確后,組織人員分類填寫固定資產清查表冊,由使用單位負責人、資產管理員、本部門自查經辦人簽字后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經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核查經辦人簽字確認后送達財務處,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員確認并在清查表冊上簽字蓋章后保存。對盤虧、盤盈、擬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查明原因,落實賠償責任,填寫鹽城紡織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盤虧、擬報廢資產明細表。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學院領導批準,財務處據此進行賬務處理。各系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根據賬務處理后的實際固定資產數據,進一步完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的信息項,5月底前完成所有資產的匯總、錄入核對工作。
五、清查工作要求
1.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系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這次清查工作作為規范內部資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好本部門清查工作的宣傳發動,組織精干隊伍,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務。
2.各職能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協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指定一名部門領導具體負責清查工作,明確一名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保管的資產進行管理,完善固定資產臺賬。
4.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列入部門資產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學院資產情況。紀監審辦公室將對清查過程進行監督。在清查工作中,如發現有不按規定要求實施,不如實填報的,將責令重新清查,并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責任。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13
根據市處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決定在全處范圍內開展資產清查工作。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和按期保質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1.全面摸清家底。對全處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資產情況,為加強我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2.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數據,在此基礎上,建立全處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
3.實現三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與資產經營相結合的運行機制。
4.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單位、各部門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重點工作范圍
1.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準日統一為12月31日。
2.本次資產清查的重點范圍是:市處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各縣(市)公路站。
三、工作任務
1.對全系統設備、車輛、儀器、房屋、土地、路樹、辦公用品、家具等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
2、清查過程中要按照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的原則,重點做好資產利用狀況、閑置情況、資產收益情況的清查,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及壞賬等損失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并做出處理,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3、針對資產清查工作中暴露出來的資產方面的問題,依據市處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4、土地使用證、產權證、林權證上繳市處統一管理,若無有督促申辦。
四、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以下組織機構:
1.成立“佳木斯市公路管理處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處的資產清查工作,擬定資產清查的相關辦法和表格,研究處理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資產清查數據進行匯總、審核,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確認和核實等。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下設“佳木斯市公路管理處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辦公室設在國有資產管理科,宋士忠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
3.清查組。牽頭科室:國資科。成員為:財務科、計統科、審計科、路政管理科、路政綜合科、渡口管理科、養護科、行政辦、科教科。負責對系統內的`所有實物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等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提出處理建議。
五、工作進度安排
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做好資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項工作。時間進度如下:
(一)準備階段(10月8日---10月31日)
1.成立領導小組和下設辦事機構。
2.研究部署全處的資產清查工作,擬定工作方案,印發通知。
3.對全處參與資產清查的人員進行培訓。
4、制訂相關表格。
(二)實施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1.11月1日---11月30日,各單位(部門)根據“領導小組”要求開展自查,成立組織機構,健全規章制度,并于12月1日前報送自查資料(包括表格及情況說明)至市處國資科;
2.12月1日---12月20日,組織有關人員針對各單位報送的自查資料進行審核并深入實地進行檢查、復核。
3.12月21日---12月23日,清查組審核,匯總,并向“領導小組”匯報階段工作和有關問題處理建議。
4.12月24日---12月26日,清查組向“領導小組”匯報清查結果,并進一步完善清查資料;“領導小組”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確認和核實,對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5.12月27日---12月31日,根據“領導小組”處理意見,處理遺留問題,資料存檔。
(三)、總結階段
1.對全處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
2.處里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制度,各單位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具體實施辦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責任到人。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應當指定專人負責本次清查工作,有關負責人應當切實履行管理責任,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嚴肅紀律。被抽調人員必須按時到達崗位,并處理好與本職工作的關系,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
(三)、對全處資產清查工作及時予以通報,并組織監督檢查。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14
一、資產清查范圍內容
(一)清查的范圍
區供銷社及所屬社有全資和控股企業的建筑物等有形資產,土地、商標、專利等無形資產。
(二)清查內容
本次對房屋、土地資產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清查核實:
1.明確資產所在方位、實際面積價值及清查后的面積和市場價值。
2.核實房屋、土地的權益性質。即分清土地的性質(劃拔、出讓、長期租用及建設用地、倉儲用地、工業用地、耕地等);當前房屋用途,建筑類別及構建時間,核實有無證照及證照的有效性。
3.對沒有證照的房屋、土地要審核認定權益取得的依據,查看原始合同或協議內容進行確認,說明沒有證照的原因。
4.查清認定當前房屋、土地的經營利用情況。即:自用、出租或閑置等。
二、資產清查原則目標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基本原則。在清查中要把實物盤點同核查賬務結合起來,既要以物對帳,又要以帳查物,做到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重不漏。清查范圍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要明晰房屋、土地資產的產權歸屬,房屋、土地資產出租、抵押、擔保、近期是否有動遷等狀態。通過清產核資,提升社有資產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防控社有資產及資產經營效益流失。此次清產核資工作,要實現以下三項重點目標:
(一)通過資產清查,掌握全部房屋、土地等重要固定資產的權屬、分布狀態和經營管理狀況,摸清全區供銷系統社有資產“家底”,充分利用好、經營管理好當前社有資產,實現社有資產收益最大化。
(二)通過資產清查,發現當前房屋、土地等重點資產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風險,妥善處理權益問題和產權糾紛。
(三)通過資產清查,建立起完備的固定資產臺賬。同時,將全部固定資產分類、分項逐一建立檔案(包括房屋、土地的電子版信息及實物影像資料),有關文件資料歸檔管理。
三、資產清查時間步驟
(一)時間安排。資產清查工作從20xx年10月份開始,到20xx年12月20日結束。資產清查的基準日為20xx年9月30日。
(二)方法步驟。具體工作可分四個階段:
1、啟動階段(20xx年10月份底前完成)
(1)成立機構。成立區供銷社社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2)制定方案。制定具體方案,明確目標要求,細化分解任務,做到組織有力、人員到位、范圍清晰、安排有序。
(3)安排部署。整合機關和社有企業力量,召集相關人員召開工作會議,安排部署資產清查工作,開展政策和業務培訓。
2、清查階段(20xx年11月22日前完成)
按任務分工分組開展清查工作,清查中發現問題或存有疑問及時報清查領導小組研究處理,清查結果及時報清查領導小組審核確認。
3、登記建檔階段(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
在本次資產清查過程中,涉及土地、房屋等資源的,要以相關部門頒發的相關證書為依據,無相關證書的,在登記時應予以備注。以審核確認的資產清查結果為依據,準確登記,登記的內容要全面,事實要清楚,數字要準確,做到不遺不漏。將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圖表、音像等資料,建立健全紙質臺賬、電子臺賬,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整理歸檔并妥善管理。
4、總結完善階段(20xx年1月18前日完成)。
(1)建立完善各項制度。區供銷社及社有企業要針對資產清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進一步完善社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產登記制度,按照資產類別建立臺賬,及時記錄增減變動情況;建立健全社有資產使用制度,明確資產發包、租賃等經營行為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實行公開比選或招投標,強化經濟合同管理,清理糾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健全資產處置制度,明確資產處置流程,規范收益分配管理。
(2)做好資產清查總結工作。區供銷社和社有企業要對資產清查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對社有資產現狀及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問題及成因,提出進一步加強社有資產運營管理的`建議。社有企業總結報告于20xx年1月16前報區供銷社,區供銷社形成全面總結報告后于20xx年1月18前報市供銷社。
四、資產清查任務分工
(一)綜合組
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學習領會省社文件精神,提出我社貫徹意見,提出成立領導機構建議名單,擬定工作方案(草案),籌備并組織召開工作會議,下發相關文件,匯總各組清查結果并提交領導小組研究審定,撰寫區供銷社清查工作全面總結、分析報告,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以及完成領導小組交辦事項等。
責任領導:
責任人員:
(二)清查組
1、一組
負責對除社有企業以外區供銷社社有資產的清查,提交本組清查結果和分析報告,登記建檔,完善制度,完成領導小組交辦事項等。
責任領導:
責任人員:
2、二組
負責對社有企業市區鄉村振興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資產的清查,提交本組清查結果和分析報告,登記建檔,完善制度,完成領導小組交辦事項等。
責任領導:
責任人員:
3、三組
負責對社有企業市區中星農業生產資料有限責任公司資產的清查,提交本組清查結果和分析報告,登記建檔,完善制度,完成領導小組交辦事項等。
責任領導:
責任人員:
4、四組
負責對天府網農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資產的清查,提交本組清查結果和分析報告,登記建檔,完善制度,完成領導小組交辦事項等。
責任領導:
責任人員:
五、資產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資產清查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清查組要本著依法合規、統籌安排、分組負責、注重實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有序開展。
(二)把握工作重點
1.關于資產清查范圍方面,重點對社有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摸清資產存量、結構、分布和運營情況;
2.關于資產清查實施方面,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重點要對社有企業抵押、擔保及涉及的或有債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提高風險防控意識,規范抵押、擔保的決策流程,切實降低社有企業經營風險;
3.關于產權問題方面,重點要通過產權界定,厘清社有企業產權關系,確保產權明晰,管理規范;
4.關于賬外資產方面,重點要依法界定賬外資產,凡屬區供銷社的資產,必須納入臺賬統一管理。對存在爭議、權屬不清的,可暫時予以登記,待權屬明了后,再做調整;
5.關于出租資產方面,重點要對出租資產(房屋出租、社有企業土地租賃)進行徹底清查,完善出租管理辦法,規范出租合同,解決在租賃過程中不合理現象,確保供銷社權益不受損害。
(三)嚴肅工作紀律。在清產核資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提供納入本次清產核資范圍的所有資產。嚴禁弄虛作假,堅決杜絕虛報、瞞報,對違反紀律要求的將報請相關部門按規定依法依紀查處和問責,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通過此次清產核資,切實摸清“家底”,保證清產核資結果真實、完整、可靠。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篇15
為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確保資產安全完整,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1、全面清查公司固定資產,核實資產底數。
2、規范固定資產的登記、核算和管理。
3、對閑置、報廢資產進行合理處置,提高資產利用率。
二、工作范圍
涵蓋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分支機構的固定資產。
三、工作原則
1、全面性原則: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不留死角。
2、準確性原則:確保資產信息準確無誤,賬實相符。
3、規范性原則: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和流程進行清理工作。
四、工作步驟
1、準備階段
成立固定資產清理工作小組,明確職責分工。
收集整理固定資產相關資料,包括賬目、卡片、購置合同等。
制定詳細的清查計劃和時間表。
2、清查階段
對固定資產進行實地盤點,核對資產名稱、型號、數量、使用部門等信息。
對盤盈、盤虧的'資產進行登記,并查明原因。
對資產的使用狀況進行評估,確定是否閑置、報廢或正常使用。
3、處置階段
對于閑置資產,制定合理的調配或出租方案。
對報廢資產,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報廢處理。
對盤盈、盤虧資產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4、總結階段
整理固定資產清理工作的相關資料,形成工作報告。
分析清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
五、工作要求
1、工作小組成員要認真負責,確保清查工作的質量和進度。
2、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如實提供資產相關信息。
3、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對清理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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