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范文|城鄉規劃專業(分享10篇)_城鄉規劃專業
發布時間:2020-06-13城鄉規劃專業(分享10篇)。
? 城鄉規劃專業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這次全縣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會議,主要是研究和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的任務和措施,動員全縣各級、各單位和廣大干部群眾,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參與,密切配合,齊心協力,齊抓共管,推動我縣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為籌備好這次會議,書記辦公會議進行了專題部署,周書記也多次召集有關部門進行了專題研究,同時派政府辦公室、建設局、國土局的同志赴我省和蘇北的部分先進縣市區進行了考察學習。
下面,根據縣委縣政府研究的意見,我講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認清形勢,正視問題,切實增強城市管理工作的自覺性和緊迫感
近年來,我縣的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既著眼全局和長遠、抓好統籌規劃,又集中力量、抓好重點工程建設;既開發建設了一批新的城市景觀,又盤活了一批土地資源;既重視城市開發經營,又重視生態和環境建設。應該說,經過全縣各單位、各部門,特別是在城建系統和各單位廣大干部職工的奮力拼搏和共同努力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全縣重點工程建設全面推進,城區環境面貌明顯改善,成為我縣城市建設和管理投入最多、發展最快、取得的成績最為顯著的一個時期。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與省內外先進縣區相比,我們的城市化水平比較低,差距還很大,城市的競爭力、吸引力不強;多年來實施的“三區聯動,東西對接”戰略進展緩慢,城中村改造難度增大,城區發展的余地越來越小,由于城區主框架小,發展空間小,城建工作處于高投入、見效慢的狀況;城市環境還不夠美,臟亂差現象在局部表現得還十分突出,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和城市的整體形象。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這些問題,積極采取措施,認真加以解決。今后一個時期,是臨邑縣發展十分關鍵的時期,城市建設在全局工作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和影響。我們要深刻地認識到,加強城市建設與管理不單純是個城建問題,它更是一個系關全局的戰略性問題。只有不斷加強城市建設與管理,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才能不斷提高城市在縣域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強其聚集吸納發展要素和對縣域經濟的輻射帶動功能。
第一,改善投資環境,加快臨邑發展,要求我們必須加強對城市建設與管理。這些年,我們在擴大開放、招商引資制定了很大優惠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國家對土地、財稅等方面的管理越來越嚴,依靠這方面優惠政策吸引投資的空間已經越來越小,而且僅僅靠短期的政策優惠很難真正吸引大企業、大項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環境就是“氣候”,企業就是“候鳥”。投資商更看重的是一個城市的綜合環境。例如,有無良好的基礎設施條件、健全的法制環境、良好的人民環境等。安居才能樂業,政府的職能就是通過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使本地的企業能夠安心地、更好地發展,同時增強對外來企業的吸引力。只有企業對環境滿意、市民對環境滿意,臨邑發展后勁才會更強,在激烈的競爭中才能處于更加有利的地位。
第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要求我們加強對城市的建設與管理。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的最終目的是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城市的要求會更高,人們都渴望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環境。廣大人民群眾是我們城市的建設主人,他們有義務創建也有權利享受優美舒適的人居環境、豐富高雅的文化生活、穩定安全的社會秩序。為大家創造良好的工作和人居環境,這應該是我們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
第三,實現經濟和社會的率先崛起,要求我們加強對城市的建設與管理。20__年是實施“”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我縣“在德州率先崛起,奮力沖刺全省30強縣”的關鍵一年,形勢逼人、時不我待。要實現這一奮斗目標,城鄉建設和管理部門擔負著極其重要的任務。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建設管理工作,把加快城市化進程作為四大戰略之一。前不久,楊書記參加了全省縣域經濟現場會議,所到之處,各縣市區的城鄉建設管理工作各有各的優勢,各有各的特點,各有各的特色,特別是一些原本落后于我們的濱州、菏澤等市的縣市區,其工作氣魄之大、標準之高、變化之快,令人震驚。因此,我們必須把加快城鄉建設、提高管理水平作為主基調,用心把握,用心工作,強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實現“”規劃開局的開門紅。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集中力量打好城市建設與管理重點工作攻堅戰
一個城市的整體形象體現內在美與外在美相融合,標志性區域與整體面貌相統一,打造城市亮點與解決群眾關注點相協調,使每一位市民、每一個客人都感受到整潔與清新、大氣與漂亮,感受到城市應有的精、氣、神。當前,我縣城市管理包括規劃、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比較多,要想把長期積累的問題一下子解決,甚至想一口吃個胖子是不現實的。希望同志們要從細微之處入手,在精管細抓上下功夫,選準突破口,扎扎實實的一件一件地去抓,務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第一,要認真做好規劃。規劃是先導和龍頭,規劃的失誤是最大的失誤,規劃的浪費是最大的浪費。現在回頭看看“老大難”問題,很多是由于規劃不當或沒有嚴格執行規劃造成的,我們這方面教訓很深刻,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規劃要超前,要有嚴肅性,也允許有彈性,但這個彈性要經過法定程序。
第二,突出道路交通建設,構筑特大城市骨架。
第三,突出環境建設,塑造臨邑城市特色。
第四,突出住宅建設,提高市民康居水平。加快住宅建設,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是城市建設中心必須進一步突出的重要工作。
第五,突出新城建設,優化城市組團布局。
第六,突出公共設施建設,完善中心城市功能。適度加大政府投入,積極擴大市場運作,逐步規劃啟動建設一批公共設施項目。
第七,按照以城市建設促進城市管理、以城市管理保障城市建設的總體思路,進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
第八,門前“五包”問題?,F在許多市民存有“既要城市環境優美,但又不自覺維護環境”的問題。認為城市管理完成是政府的責任,對破壞環境的行為漠然處之,市民應有的責任意識非常缺乏。比如隨地亂扔雜物、亂吐亂倒現象隨處可見;有些門店認為門前有樹影響生意,故意向樹上澆污水;許多路段的樹被燒烤煙火熏蒸至死。對這些惡劣的行為要嚴加管制。
第九,城市出入口改貌問題。城市出入口代表著一個城市的門面,是留給外地客商的“第一印象”。近幾年,我們對城市出入口的治理工作下了很大功夫,面貌有了很大改觀,但總體上差距不小。
三、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各項城市建設與管理重點工作短期內見實效
搞好以上幾項重點工作,事關我縣經濟發展的全局,事關我縣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既是一項必須立即著手、快見成效的具體工作,又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級各部門要真正從思想上、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加強領導,強化措施,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重點任務。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h政府將成立城市建設重點工作領導小組,各級、各部門也要進一步加強對這次工作的領導,立即成立相應的機構,健全組織。要做到認識到位、組織到位、工作到位,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責任是工作的動力。只要將責任根植于心,讓它成為我們腦海中一種強烈的意識,什么事情都會干得更好。城市管理工作是個苦差使,離開了強烈的責任心不可能干好。要將責任細化分解,壓到每個部門,每個人身上,哪個部門負責什么都要細化、量化、具體化,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目標明確。
(二)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各級各部門都要有全局“一盤棋”思想,淡化本部門利益,在工作中自覺擺正位置,做到職責范圍內的事情認真負責,大膽管理;需要本部門參與的事情,積極主動配合,搞好協作。具體承擔城建任務的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榮譽感,不折不扣地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任務。邢侗街道辦、恒源街道辦、臨盤街道辦和有關部門,要注意配合,服從調度。要積極主動多做承擔責任、克服困難,為縣委、縣政府排憂解難,不能一安排工作就伸手要錢,并以此作為推卸責任的借口!縣直部門要和各辦事處搞好銜接,建立和完善聯系協調、聯動配合機制,切實改變各自為政的狀態,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質量至上,精益求精。要把工程質量當作重中之重,本著不干則已,干就要干一流、干精品、干樣板的精神和創名牌、奪金獎的目標,把高標準、嚴要求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始終,突出抓好細部處理,精益求精,精雕細刻,一絲不茍,確保建一項工程成一件精品,經得起群眾挑剔、專家評議和歷史的檢驗,力爭多留精品,少留遺憾。要實行公開招標,引進一批高資質、高素質、綜合實力較強的設施、施工和監理企業,也要采購高質量的建筑材料和配套產品,為創建精品工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要專門成立質量技術指揮部,全面負責工程質量管理,狠抓企業自檢、工程監理和質量監督三個環節,嚴把材料進場、施工管理和竣工驗收三個關口,努力提高工程質量。
(四)科學安排,提高效率。一是科學制定建設計劃。按照主次分開、先急后緩、分步建設的原則,要科學合理地排定重點工程建設計劃,壓茌安排,依次開工建設。二是制定倒排施工方案。根據重點建設計劃,每項工程都從完成之日起倒排工期,詳細制定月計劃、周計劃直至日計劃。早計劃、早安排、爭主動,嚴格按照計劃施工,一天一調度,當天工程當天完成。三是實行短平快施工法。在工程開工前做好充分的物質、技術、人員、機械和思想準備,開工后集中人財物力打“短平快”突擊戰,既要保證質量,又要保證工期。
(五)抓住關鍵,依法拆遷。這次重點城建工作中,要涉及到不少地段的拆遷,具體工作中,做到“四要四不要”:思想認識上要高度重視,不要輕視、忽視;時間上要努力搶前、提前,不要拖延、拖后;工作方式上要被拆遷人頻繁密切接觸、趁熱打鐵,不要時斷時續、時冷時熱;做思想工作時要苦口婆心、耐心細致、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要簡單省事、態度生硬。要嚴格依法拆遷,切實維護了被拆遷群眾的合法權益。對個別無理要求的被拆遷人決不退讓,采取強制措施依法拆除。
(六)克服困難,融通資金。為了確保完成這些重點工程,要進一步做好經營城市的文章,千方百計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要堅持用城市經營的辦法推進城建工作,通過城市資產置換、拍賣和出讓基礎設施冠名權、爭取金融支持、依靠外資投入等多方面措施,本著“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積極籌集建設資金,確保建設工程的資金需求。
同志們,我們正在做的事情,不僅將改變我們這個城市的面貌,而且很大程度上將決定這個城市的未來,我們是在創造歷史,這既是一份光榮,也是一份巨大責任。我們唯有求真務實,埋頭苦干,才能不辱使命。希望廣大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者,各級各有關單位,繼續發揚排除萬難、務實必勝的精神,確保這次城建重點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我愿與同志們共同努力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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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城鄉規劃的工作總結
xxxx年,xxxx城鄉規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指導下,緊緊圍繞中心,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總體要求,堅持規劃編制的開放意識,規劃管理的人本理念,規劃執法的亮劍精神,規劃機制的創新思想,通過抓學習,建制度,促管理,強執法,便服務,構和諧,城鄉規劃管理工作步入了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軌道,工作的各個方面取得了新成績,實現了新突破。
一、xxxx年主要工作
(一)堅持規劃編制的開放意識,確保規劃編制的科學性。
繼續堅持面向未來,高起點、嚴要求,全面超前地做好城鄉建設規劃,加快城鄉總體規劃修編,控詳規、專業規劃編制及城市建設項目設計,為城鄉經濟、社會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做先導性服務工作。今年我市共投入編制經費296.35萬元,將完成城市總體規劃修編、7個鄉鎮的總體規劃修編、4個城區地塊和6個建制鎮的控詳規編制、中國水杉植物園、濱江南岸景觀規劃、4個專業規劃編制、安置小區和新農村規劃編制等一系列的規劃編制計劃,編制項目總數達67個,編制任務基本完成。
1、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有序開展。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工作去年正式啟動,目前華中科技大學正在緊張編制之中,計劃年底完成綱要編制及評審。
2、鄉鎮總體規劃基本完成。謀道、南坪、元堡、毛壩、文斗、沙溪6個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基本完成,即將進入評審和上報程序。
3、城市控詳規編制工作全面鋪開。已完成謀道、建南、汪營、團堡、忠路、柏楊6個建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完成了騰龍工業園區二期控制性詳細規劃初稿;完成火車站片區街景規劃、中山片區整體改造修建性詳細規劃;完成民族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校園規劃設計;調整了民俗風情園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和濱江南路濱水景觀規劃方案,正待上報審批。主城區和西城文教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由華中科技大學正在加緊編制;
4、專業規劃編制順利進行。已完成xxxx市城區綠地規劃、城市消防規劃。
5、安置小區規劃基本完成。已完成油廠、關東六組、新橋、榨木安置小區的平面規劃。
6、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有序進行。結合我市重大市政基礎建設,先后完成了勝利路人行道、公園路人行道、城南路道路及人行道、龍船大道道路施工設計、高路安置小區道路設計等20余個城市項目設計。
(二)堅持規劃管理的人本理念,確保規劃審批的嚴肅性。
1、繼續實行規劃一張圖、管理一支筆制度。始終堅持“規劃一張圖、審批一支筆、建設一盤棋、配套一條龍”工作方針,出臺了《xxxx市安置小區建設管理辦法》,完善了《建設項目規劃驗收辦法》,嚴格按照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要求,一般建設項目由規劃局審查后報分管市長審批,重大建設項目提交“兩委”進行評審。今年先后對駿霖.金左岸、公安局綜合樓、大北門、八一公寓、騰龍居、工業園區廠房等11個建筑設計方案進行了審查,對天然氣深冷調峰、榨木安置小區選址、人民銀行金庫選址、市職校擴建方案等23個規劃項目進行了嚴格審查。
2、嚴格“一書兩證”的審批管理。規劃區內所有的建設項目實行“流線型”審批管理,即管片人員先到現場踏勘,對符合建設條件的收集、整理、完善基礎材料,并經用地性質、“四線”初審,管理科綜合審核,工程師專業審查,最后由主要負責人和市領導審批。經審批的建設項目必須由規劃管理人員實地放線后,方可能動工建設,制止先建設后報批和邊建設邊審批的行為。在辦理“一書兩證”的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規范和標準,把好建設項目初審關。全年共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135份,其中單位選址11份,選址面積814291.5平方米;私人選址124份,選址面積24477.3平方米。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證 103份,其中公建16份,建筑面積216538.3平方米;私建87份,建筑面積37066平方米。
3、切實加強監察力度。繼續由監察科負責對規劃管理審批、規劃執法程序和城市配套費的收取等進行監察,對建設工程竣工牽頭進行規劃驗收,對群眾來信來訪進行調查處理,確保規劃管理執法工作依法進行。全年共參與調解各種矛盾和糾紛60余起。受理信訪件23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復,事事有回音。
4、嚴格實行竣工驗收。進一步規范了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程序,加強重點地段、重要街區和安置小區私房的立面控制,強化批后監督管理,嚴格工程竣工驗收,逐步形成一條街一幅景,一個地段一個特色,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發放建設工程驗收合格證。規劃區內所有的建設項目驗收按照《建設項目規劃驗收辦法》規定,嚴格把關,不符合驗收條件的一律按照《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處理后,再進行綜合驗收,對未批先建,不嚴重影響規劃的違法行為實行先處罰,后補辦相關證件。大中型建設項目驗收嚴格按照總平面布置及相關經濟技術指標復核,未經許可擅自變更設計要求、改變施工圖紙、移位四線控制等,一律按嚴查重處;涉及綠化、消防、環保、人防等設施不滿足相關部門技術規定或沒有相關部門單項驗收意見的,一律不進行規劃綜合驗收,不發放規劃驗收合格證。全年共組織竣工驗收110次,其中單位建設項目6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102份,罰款20525元,追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148795元。
5、分類解決規劃遺留問題。成立了以政府辦牽頭,規劃、國土、房產、辦事處等為成員的安置小區工作專班,對規劃遺留問題分門別類,逐步破解。對原來國土和城建部門辦理了許可手續,現又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未建住宅用地和城市基礎設施近期建設用地爭取由土地儲備中心收購;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控制范圍的村(居)民房地產由安置辦牽頭,辦事處負責將其房地產實行完全貨幣補償或置換到安置小區后差價貨幣補償;對鐵路、高路拆遷戶由辦事處和安置辦在鐵路安置小區內進行了妥善安置。今年以來,先后對侵占金龍南路和清江大道道路紅線的金龍南路8戶,原酒廠改制遺留問題3戶,“兩路”(鐵路、高路)拆遷戶168戶在安置小區內進行了妥善安置。
6、全面建立公示制度。今年開通了xxxx新聞網“市民直通車”欄目,廣泛接受市民的監督;同時在xxxx規劃網和局辦公地點建立了政務公開欄,對單位職能職責、規劃編制、審批程序、辦事程序、收費項目及依據和工作動態進行全面公開,對建設項目實行了批前、批后公示。
(三)堅持規劃執法的“亮劍”精神,確保規劃的權威性。
1、創新機制,有效整合執法力量。按照《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建立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的拆違機制。市“三違”領導小組充分調動相關部門和單位的積極性,創建了新的執法機制,加大了違法建設行為的打擊力度。需強制拆除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等,在規劃、國土等行政執法部門完善相關案件材料后,由市“三違”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執法,還對涉及到違法建設戶與在職職工有“血緣”關系的單位,市“三違”領導小組責令該單位參與執法,做好相應的善后工作,營造了良好的執法環境。
2、進一步完善規劃管理執法網絡體系。建立健全了市、辦事處、村三級規劃監察管理網絡,對規劃重點控制區內16個行政村聘請的規劃協管員,進一步明確規劃協管員的職責,實行了專管與群管相結合的規劃管理制度。12月初還對新上任的村干部和專職協管員進行了崗前培訓。對違法違章建設行為及時發現、糾正和制止,變單純的行政管理為市民共同參與,促使規劃意識深得人心。
3、嚴格執法,堅決打擊違法建筑。建立防違、控違、拆違的工作機制,加大規劃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一是建立違法建設第一時間報告制度,力求做到“快”、“準”、“狠”。“快”就是管理執法人員發現及時,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主要領導;“準”就是對違法案件的定性準確;“狠”就是對違法案件的處理要狠,始終保持對違法建設的`高壓態勢。在加大打擊和處罰力度的同時,對清理出來的違法違章建筑,嚴格控制其直接進入市場交易。二是跟蹤檢查在建工程。建立在建工程跟蹤檢查臺帳,收集在建項目“一書兩證”等有關資料并登記備案,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從開工到竣工實行全過程檢查,杜絕違規建設行為的發生。三是強化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提高執法水平,推動執法工作。
對城市規劃控制區內的違法行為,依托“三違”清理整治小組,聯合國土、辦事處等單位共同查處,對嚴重影響規劃的違法建筑堅決予以拆除,不搞以罰代法。全年共下發《違法建設停止通知書》110份,強制停工50余起,通過多方做工作違法戶自行拆除違法建筑1處,6月7日強制拆除了馬橋村、巖洞寺村兩處違法建(構)筑物;11月21日對巖洞寺村三組牟某、熊某及榨木村10組魏某等五戶進行了拆除;正在申請人民法院對巖洞寺村三組羅某的違法建筑強制拆除。
(四)堅持規劃機制的創新思想,推行“陽光規劃”,推動規劃工作的健康發展。
建立健全了“行政審批業務會議制度”、“規劃委員會審批制度”、“批前和批后公示制度”等決策機制。為了保障規劃決策的科學性,對“兩委”工作的決策范圍、議事制度、表決方式等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建立“兩委”全會、主任辦公會議、主任專題會等審批模式,對所有進入兩委評審的項目實行票決制,增加了透明度。
(五)加強機關建設,打造高素質的規劃隊伍。一是提高規劃隊伍政治理論素質、樹立積極向上的學習風氣。認真開展“兩提高、兩滿意,創服務型機關”主題實踐活動和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并將此項活動貫穿于規劃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轉變機關作風,做到學習、工作兩不誤,以學習促工作,全面提高職工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樹立規劃部門良好形象。
二是提高規劃隊伍的業務素質。組織局機關干部和技術骨干分批次參加國家、省、州組織的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班,到發達地區城市規劃部門學習先進經驗。
三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劃局成立了黨支部,將黨風廉政建設與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規劃服務承諾等專項工作融為一體,納入全年工作考核機制。
四是加強隊伍建設,營造團結和諧的工作氛圍和濃厚的學習氣氛。在緊張的工作之余,開展健康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為職工提供相互交流溝通的平臺,樹立“為民、務實、清廉、團結”的機關新形象。
(六)堅持《城鄉規劃法》的宣傳貫徹,確保規劃宣傳的廣泛性。
1、狠抓《城鄉規劃法》的學習和宣傳,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規劃法律意識。為提高全社會的規劃意識,我們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一是組織辦事處和全市鄉鎮分管規劃的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全國《城鄉規劃法》貫徹實施的電視電話會議;二是政府分管領導發表了宣傳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的電視講話;三是規劃局長在《恩施日報》上發表“創新規劃管理,服務發展大局”專題文章,宣傳貫徹《城鄉規劃法》;四是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及時通報規劃動態,設立咨詢站、張貼標語、印發《城鄉規劃法》宣傳資料,舉辦城市規劃成果展等,大力開展《城鄉規劃法》的宣傳。為迎接《城鄉規劃法》的施行,城區主要干道、城區主要建筑工地共懸掛橫幅20余條。謀道、團堡等鄉鎮采取張貼標語、電視滾動字幕、組織人大代表和村組干部學習城鄉規劃法,廣泛宣傳《城鄉規劃法》;五是增強公眾參與、監督規劃的工作力度,利用市民直通車、大眾論壇、部長信箱等渠道,讓廣大市民參與規劃,監督規劃,提高市民的規劃意識。
2、狠抓規劃部門對《城鄉規劃法》的學習。一是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學習《城鄉規劃法》,發放了《城鄉規劃法》的考試提綱,認真領會《城鄉規劃法》的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二是購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釋義及實用》45本,分別發放給局機關干部職工和各鄉鎮城建服務人員,以提高城鄉規劃的工作水平;三是組織規劃人員分批次參加《城鄉規劃法》的培訓,五月和十一月分別派人參加學習培訓。
3、狠抓《城鄉規劃法》實施的銜接工作。按照《城鄉規劃法》要求,全面清理行政文書,按照省建設廳的統一要求,停止使用原有“一書兩證”,從七月起啟用新的“一書兩證”,進一步規范規劃行政許可文書。同時,借助新聞網、規劃網,將已經審定的各類規劃編制、規劃設計成果和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工作流程和辦事程序等網上公示,增加規劃透明度,使規劃工作更加透明、公開、公平、公正、規范、高效。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規劃編制步伐需進一步加快,在抓好城市總體規劃修編的前提下,加緊編制控詳規和專業規劃以及鄉鎮規劃編制工作,逐步形成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為一體的城鄉規劃體系。
二是執法力度需進一步加大,探索新形勢下的規劃執法體制和機制,有效整合執法力量,實現對違法建設行為的及時制止,提高查處時效性。
三是規劃管理體制有待理順,《城鄉規劃法》施行以后,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但由于鄉鎮沒有配備規劃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等原因,規劃部門對鄉鎮規劃管理工作的指導性不強。
四是盡快出臺《城鄉規劃法》實施細則。
三、xxxx年工作計劃
xxxx年規劃局將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為重點,充分發揮規劃的龍頭作用,科學編制城鄉規劃,創新管理機制,規范審批程序,強化規劃執法,全面推行“陽光規劃”,努力促進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
1、加強宣傳貫徹《城鄉規劃法》,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規劃法律意識。
2、加大規劃編制力度,編制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3個(中心區、西城文教區、城南新區二期),專業規劃3個(城市色彩規劃、關山公園和榨木森林公園、人防工程規劃),新農村規劃33個。
3、加強規劃管理,提高審批效率,嚴格執行城鄉規劃,按照“一書兩證”的要求,推進規劃效能建設。
4、嚴格規劃執法,打擊違法建設。按照“三違”領導小組要求,加大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違法開發的查處和打擊力度,理順建設和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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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鄉規劃局領導班子年度述職述廉報告工作總結2010年,我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履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職責,全局上下同舟共濟,迎難而上,合力攻堅,黨的建設得到加強;政府目標圓滿完成;創先爭優蓬勃開展;效能建設、文明創建喜獲豐收;積極為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好規劃服務;全面完成各項工作?,F將市規劃局領導班子2010年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報告如下:一、加強思想政治建設,黨建工作卓有成效(一)深入開展 “建設學習型黨組織”活動。按照“科學理論武裝、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規律、富有創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黨員干部思想政治水平為目標,以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學習制度為抓手,以全局黨員干部職工共同參與學習為基礎,改進學習方法,創新學習形式,豐富學習內容,提高學習實效,大力營造重視學習、崇尚學習、持久學習的氛圍,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掌握現代化建設必需的各類知識。著力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使全局黨員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不斷提升、規劃專業知識水平不斷提高、先鋒模范作用充分發揮,局機關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不斷增強,為建設現代宜居、宜業、宜游和諧新***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證、思想保證和組織保證。(二)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按照“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人民群眾、加強基層組織”的總體要求,以“服務發展作表率、服務基層當先進、服務群眾爭先鋒”為主題,準確把握“實行分類指導、突出實踐特色、激發內生動力、注重繼承創新”原則,重點在不斷推動科學發展、努力促進社會和諧、全力服務人民群眾、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四個方面取得實效。緊緊圍繞“城市大建設”、 建設學習型黨組織、文明創建及和諧機關建設、城鄉結對共建、機關效能建設、機關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機關基層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機關黨建走前頭”活動和推進機關基層黨的工作創新等九個方面開展創先爭優。努力在建立健全符合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上下功夫,掀起了創先爭優活動新高潮?!捌咭弧鼻跋Γ贮h委對所屬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進行了集中表彰。(三)以“五項建設”為抓手,努力提升服務科學發展水平。一是抓好領導班子能力建設。緊緊抓住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這個關鍵,加強理論武裝,大力弘揚勤學之風,探求善學之策,帶頭端正學風,努力在抓學習、強本領上取得新進展。緊緊抓住提高領導班子能力建設這個根本,不斷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洞察形勢的謀斷力,迎難而上的推動力,合力奮進的團結力,清正廉潔的感召力,努力把局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團結務實、開拓創新、敢打能拼、堅強有力的戰斗集體。二是抓好干部隊伍作風建設。教育和引導干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事業觀和工作觀、權力觀。三是抓好人才隊伍建設。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活動,組織全市規劃系統科以上干部到先進城市參觀考察,派員赴國內外知名高校學習訪問,廣大干部職工的視野進一步拓寬,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顯著提高;注重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人才工作,多措并舉落實人才建設戰略規劃,大膽培養、造就和使用拔尖人才,市規劃、勘測兩院三名主要領導等同志成長為省建設系統中青年專家;建立人才引進綠色通道,積極協調人社部門,采取直接考試方式選調、招聘機關和事業單位急需人才,滿足事業發展需求;選派領導干部雙向掛職,實現縱、橫向交流,專業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好的提升;出資鼓勵工作人員報考規劃、城建等相關專業研究生學習,支持報考注冊建筑師、注冊規劃師和注冊巖土師,多人獲得相關資質;大力引進各類緊缺專業人才,鼓勵用人單位采取短期聘用、技術攻關等方式,開展技術和項目合作;加強與國內外知名規劃設計公司的聯系與合作,提高規劃水平,鍛煉規劃隊伍。通過努力,人才素質得到了提升,隊伍結構得到了優化。四是抓好黨內民主建設。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積極發展黨內民主。切實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加強教育引導,增強黨員的主體意識。建立并落實好黨內情況通報、黨內選舉、黨內民主決策、黨內民主監督、黨員評議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等制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完善黨委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積極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全面推進基層黨務公開,提高基層黨組織工作透明度。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五是抓好基層組織建設。機關和兩院黨支部進一步鞏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深入研究新形勢下基層黨組織的工作方向、職能定位和中心任務,找準開展活動的切入點、發揮作用的著力點,使黨的基層組織更好地發揮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四)強化制度建設,規范干部行為。大力倡導和加強制度建設,堅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規范干部行為。一是制定完善三大類共55項制度;二是建立制度更新機制,及時調整相關制度。三是使各項制度與實際工作有機結合,使管理更加規范化,制度化。(五)推進文明創建,提高效能建設。以創建市級文明單位、文明誠信單位為抓手,全面推進效能建設。首先,不斷強化“四個意識”。一是強化全局意識,從全局、長遠和戰略高度思考規劃問題,用是否有利于發展去統領我們的工作;二是強化服務意識,既要為各行各業各部門做好服務,又要為基層、企業、老百姓做好服務;三是強化效能意識,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四是強化廉政意識,塑造規劃部門的新形象。其次,探索“四個轉變”,即由服務承諾向主動策應轉變,由簡化工作流程向服務建設過程轉變,由否決報備向獻計獻策轉變,由例會審辦向特事快辦轉變。從根本上消除“中梗阻”現象,提升規劃執行力,加強規劃保障力。再次,推行“四個做優”。即:做優結對服務,為發展謀劃;做優幫辦服務,為發展提速;做優會辦服務,為發展保駕;做優特辦服務,為發展護航。二、積極穩妥推進機構改革,落實好新三定方案按照體制改革的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積極穩妥地推進機構改革。認真執行市里下達我局新的機構三定方案,通過理順職能、優化結構、整合隊伍,建立職能有機統一的運行機制。堅持機構改革和業務工作兩手抓,對新設的行政審批科,由局副調研兼任科長,長期派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負責處理行政審批相關業務;新設的村鎮規劃科的相關職能由總規劃師辦公室承擔,負責村鎮規劃的編制和管理工作。加強工作調度和協調配合,規范工作流程和提高辦事效率,在保持經濟開發區分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和淮上區分局原有辦公地點、規劃管理職能不變的基礎上,對新設的龍子湖區分局、蚌山區分局、禹會區分局,分別于2010年10月在各自區政府掛牌,局分別安排建設工程科科長、建設用地科科長和規劃科科長擔任分局長,負責承擔龍子湖區分局、蚌山區分局、禹會區分局的規劃管理職責,確保分局機關正常運轉和各項工作順利推進。三、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規劃工作成績斐然(一)突出規劃編研,提升規劃引領力。組織編制的各類規劃共30余項,涉及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點地段、重要節點的城市設計。重點開展的規劃編研項目有:《***市城市發展戰略規劃》、《***龍子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市花鼓燈嘉年華詳細規劃》、《***市近期建設規劃(2011—2015年)》;編制的重大專項規劃有:《***市供熱規劃》、《***市城市抗震減災規劃》、《淮河路商業中心區地下空間概念規劃》、《淮河路人防地下商業街詳細規劃》等;重點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有:《濱河西片區控制性規劃》、《高鐵新區控制性規劃》、《高新區南拓展區控制性規劃》、《高新區電子工業園控制性規劃》等。(二)突出規劃創新,提高規劃執行力。1、創新規劃理念,加強對焦點、難點、重點問題的規劃研究,以增強規劃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重點研究的規劃內容有:一是挖掘城市定位,開展了***市城市發展戰略規劃研究;二是積極利用高鐵優勢,開展了高鐵地區交通組織和發展戰略研究;三是圍繞城鄉一體化,開展城鄉統籌規劃研究。 2、完善規劃審批機制,加快建立先進快速、科學合理的規劃審批體系。一是堅持分級決策制度。始終堅持重大項目規劃須經規委會審議決策;二是建立健全規劃管理規定,改革完善規劃審批機制;三是加強規劃調控,嚴格控制中心城區工業用地內的建設項目,積極引導和推動工業進園、農民進村。3、優化城鎮布局,強化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在繼續履行城市規劃編制和管理職責的同時,進一步強化了鄉鎮和村規劃編制和管理職責。組織編制全市劃定規劃區域內村莊規劃,目前,全市完成村莊建設規劃共計359個,其中***縣57個,五河縣110個,***縣192個,另外***縣還有30個村莊建設規劃正在編制。(三)突出規劃服務,強化規劃保障力。通過搭建規劃平臺,強化引導調控,創新服務方式等措施,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完善管理機制,依法科學規劃,提高服務水平。一是嚴格依法規劃審批,按照法定程序限期辦理;二是加強批后管理,確保規劃實施不走樣;三是強化竣工驗收,嚴肅查處違規行為,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四)突出規劃意識,增強規劃實施力。加強規劃法規建設,建立健全和完善規劃管理地方性規定,組織編制《城市藍線規劃》,修訂完善《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進一步強化資源保護利用和空間管制,結合法律法規、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修改完善規劃編制、審批、公示、監督檢查等制度,為保障城鄉規劃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提供法制保障。加強規劃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建設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鞏固房地產開發領域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治理所取得的階段性成果,繼續深入開展建設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五)突出規劃宣傳,增強規劃公信力。一是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和規劃展示館宣傳規劃;二是通過規劃公示宣傳規劃,實行建設項目批前公示制、批后公告制,將規劃審批項目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規劃局網站、政務公開欄定期全面公開,推動規劃宣傳工作深入開展,讓廣大群眾了解規劃、參與規劃、支持規劃、執行規劃;三是積極吸納合理化建議,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邀請社會各界參與規劃審議,對規劃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六)突出基礎工作,加強勘測管理勘察測量工作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今年以來,承擔了中環線1:1000數字化地形圖測量工作,完成測量線路總長約68.4公里,線路中心線兩側各測200米,面積約27.4平方公里。共完成各種比例尺地形測圖101.48平方公里, 建(構)筑物放線804幢,規劃道路路中放線99.3公里,地下管線探測118.8公里,竣工測量10幢,沉降觀測44幢,完成土地勘測定界測量271塊,控制點普查157個,1:1000數字化測圖縮編256平方公里。巖土工程勘察共完成土鉆孔5525個,進尺85044米;靜探孔727個,進尺9367米;抗震波速測試孔187個,進尺6197米;取土樣11371件,標貫試驗10141次,水樣386件,提供勘察報告240份。四、加強民主法制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積極推動服務型機關建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兩集中、兩到位”工作。強化政務公開,完善信息和新聞發布制度。積極參加“法治***建設”活動。全面落實“五五”普法和法律“六進”規劃,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干部職工法治意識,以實際行動推動“法治***”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堅持領導干部處理和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制度,有效防止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五、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監督,抓好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落實,做好述職述廉、民主評議等制度的執行,促進廉潔從政。一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工作。局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其他局領導負分管責任,形成了黨風廉政建設人人有責的工作格局。二是認真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局黨委主要負責人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干部進行黨課教育,組織收看廉政教育電視片,開展從政道德和黨性黨風教育。三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保障措施。開展廉政談話,落實廉政檔案制度,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延伸基層。在民主生活會上,每位班子成員都把自己堅持黨性、端正黨風、維護黨紀特別是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匯報內容。四是積極推進廉潔從政預警機制建設。制定了干部職工廉潔從政預警機制的實施辦法,認真組織學習,開展大討論,提高廉潔從政意識;繼續推行政務公開。五是認真落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有關規定。嚴格公務接待標準,嚴格各項費用支出審批,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收入、支出全部納入財政部門指定帳戶管理。2011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也是規劃系統奮發進取之年。我們決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高舉科學發展觀大旗,科學規劃謀發展,加速構建大城市,團結拼搏,奮勇爭先,強力推進城鄉規劃事業快速健康發展,全力以赴做好2011年工作,全面開創城鄉規劃工作新局面,為城市大建設和社會經濟大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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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突出對本市特色風貌的保護。特色風貌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整體保護、嚴格保護的原則,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
第四十八條 特色風貌的主要保護內容:
(一)由山體、水體、丘陵地形、沙灘、礁石、岬角等自然要素構成的環境風貌;
(二)反映本市歷史文化傳承的建筑物、構筑物、名勝古跡、古樹名木等歷史文化風貌;
(三)現有城市空間尺度、街巷格局等整體風貌;
(四)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保護內容。
第四十九條 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將特色風貌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政 府財政預算。
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捐贈、資助、提供技術服務或者提出建議等方式,參與特色風貌保護。
第五十條 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特色風貌保護規劃以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應當確定本市特色風貌以及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內容、保護范圍、保護措施和實施方案。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各類特色風貌以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詳細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五十一條 對環境風貌的保護,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海岸帶、海灣、海島、濕地、山體等特定區域規劃的要求,嚴格控制開發建設行為,保持自然風貌特色。
合理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密度和空間形態,保護城市景觀視廊、道路對景點和城市天際輪廓線,保護城市整體風貌。
第五十二條 市人民政府依法編制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應當確定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范圍并向社會公布。歷史建筑的認定、調整、撤銷,應當經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評審通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經確定為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的,文物行政部門或者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設置保護標志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認為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街區、建筑物、構筑物,可以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保護建議。
第五十三條 歷史城區應當整體保護,保持其傳統的空間尺度、道路線形、自然風貌和建筑環境,嚴格控制歷史城區內的建設強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完善基礎設施。
第五十四條 歷史文化街區應當保留和維護有特色的、與歷史風貌相協調的建筑物、構筑物、廣場、綠地、市政設施和地面鋪裝。
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外裝修材質、色彩以及室外廣告、雕塑、夜景觀照明和戶外環境設施等,應當與街區的總體環境相協調。
第五十五條 在歷史文化街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確定的保護要求,并按照程序組織專業設計,經征求市文物行政部門意見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在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確定的非建設地帶,不得進行除綠化、道路以及市政基礎設施外的建設活動。
第五十六條 對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建設項目,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作出規劃許可決定前,應當向社會公示,組織專家論證,并提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審議。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二十日。公示時間、專家論證時間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的審議時間不計入許可期限。
對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內的危舊房屋進行改造,不得破壞其原有風貌、格局和形態。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辦理規劃許可前,應當委托具有甲級規劃編制資質的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影響的評估,并向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交評估報告。
第五十七條 根據歷史建筑價值、特色和保護要求不同,對歷史建筑實行分類保護。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八條 歷史建筑的所有權人應當按照保護規劃和修繕標準的要求,負責歷史建筑的維護和修繕。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歷史建筑的修繕計劃,及時組織對歷史建筑進行修繕,對維護和修繕歷史建筑有困難的所有權人給予補助。
修繕歷史建筑應當保持其原有價值和特色。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委托具有甲級建筑設計資質以及相應專業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方案,按照規定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第五十九條 歷史建筑所有權人無力承擔維護和修繕責任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專門機構按照市場評估價格,置換或者收購歷史建筑,并依法實施保護。
第六十條 禁止擅自拆除、遷移、改建歷史建筑。禁止在歷史建筑及其附屬設施上刻劃、涂污、設置廣告、牌匾、安裝動力設備以及實施其他危害、損毀歷史建筑或者影響歷史建筑風貌的行為。
歷史建筑經鑒定為危房,并經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審議可以進行恢復性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謴托越ㄔO應當按照原地、原占地面積、原建筑體量、原建筑外觀進行規劃與設計。
第六十一條 對保護規劃范圍內不符合保護規劃要求的現有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應當按照保護規劃的要求進行改造、遷建或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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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hr:
你好!我是一名即將于XX年6月畢業于廣東商學院的學生,我的名字叫xx,我的專業是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學習良好,主要學習地質學、氣象學與氣候學、自然地理學、人文地理學、測量與地圖學、遙感概論、地理信息系統、資源與環境經濟學、資源環境管理法規、環境科學概論、土地資源評價與管理、水資源保護、環境監測與評價、城市地理學、城市規劃原理、區域分析與規劃等,以及計算機在土地資源管理中的應用等專業理論知識,并參加實習和實踐進行實際鍛煉,在課余時間自學了經濟與管理類的知識,努力向復合型人才方向發展。
大學期間在學院學生會和社團中擔任過職務,曾任資源與環境學院學生會學生組織部部長等職務。多次成功組織各項大型活動,如兩次組織學院迎新晚會等,并收到良好效果,得到了領導和同學們的肯定,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及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較強的責任心,能夠吃苦耐勞、誠實、自信、敬業,并且力求腳踏實地的努力的做好每一件事情。在寒、暑假,積極進行社會實踐活動,我知道在學校里學的知識是很有限的,我在四年大學中做過很多的工作,學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東西來豐富自己,并在平時課余時間里常常去圖書館翻看專業報刊,瀏覽網上文章,了解學習最近專業動態,以獲取新知識了解新產品,關注專業前景。
寶貴的四年間,我收獲了很多,無論是學習、處事、交際能力培養方面,還是豐富自我,提高自身素質方面,我都得到了不同以往的迅速的成長,這是一種質的飛躍,一步一個臺階的提高。從知識體系開始構建到開設專業課主干課,一直都有貫穿于其中的文化素質,再從知識到能力的培養,我所掌握的技能在不斷增長,豐富自身與興趣結合的同時,專業領域在精深發展,并在濃厚的學術氛圍的熏陶下內化為一整套閱讀、寫作、學習的'能力,前輩、導師們"授之以漁"的精華,將使我終身受用。
此致
敬禮!
自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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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學城鄉規劃專業的學習生涯即將結束之際,我有幸獲得了一次難得的畢業實習機會。這次實習經歷給了我一個難得的機會,讓我將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更加深入地了解城鄉規劃的工作內容和職責。通過這次實習,我對城鄉規劃的意義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同時也增強了我對未來職業發展的信心。
我所實習的地方是一個發展中的城市,正在進行城市更新和發展規劃。我被分配到規劃部門,與一些經驗豐富的城鄉規劃師共同工作。在實習的過程中,我主要負責收集和整理城市相關的數據和信息,并根據規劃師的要求進行數據分析和解讀。我還參與了一些基層調研和實地考察的工作,在規劃師的指導下進行了一些小規模規劃設計和方案研究。這些實踐環節讓我親身體驗了城鄉規劃工作的方方面面,也使我對未來的工作有了更明確的認識。
在實習期間,我意識到城鄉規劃的重要性和復雜性。作為一個城市的規劃者,要考慮的因素非常多,包括人口結構、經濟發展、土地利用、交通網絡、環境保護等等。這些因素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需要綜合考慮,形成一個長期的、可持續的發展規劃。在實踐中,我學會了如何進行規劃調查和研究,如何進行空間分析和規劃設計,如何與相關部門和社區進行溝通和合作。這些技能和經驗將對我未來的職業發展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
實習還讓我認識到城鄉規劃專業的學習還遠未結束,需要不斷學習和提升。在實踐中,我發現理論知識與實際操作之間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不斷進行學習和充實實踐經驗。我深知只有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能和專業素養,才能在城鄉規劃領域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通過這次實習經歷,我還學會了如何與團隊成員相互合作,并學會了如何與不同背景和專業領域的人進行有效溝通。在一個項目中,我與規劃師、設計師、工程師等各個職業背景的人員密切合作,互相傾聽和尊重他們的意見和建議。這種團隊合作的經驗將對我未來的職業生涯產生巨大的幫助。
在我的實習總結中,我還想提到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城鄉規劃的社會責任。作為一個城鄉規劃師,我們的職責不僅僅是為城市做規劃設計,更是要為人民群眾謀福祉和幸福感。我們要思考如何通過城鄉規劃來改善人們的生活環境,解決社會問題,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這是一個非常光榮和崇高的使命,也是我作為一名城鄉規劃專業學生所始終追尋的目標。
通過這次畢業實習,我對城鄉規劃的實際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體驗。這次實習不僅增強了我對專業的理解和認同,也增加了我對未來職業發展的信心。我將會繼續努力學習和提高自己的能力,為城市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努力成為一名優秀的城鄉規劃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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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了科學制定城鄉規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統籌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進行建設,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城鄉規劃體系)
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鄉總體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規劃時,應當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規劃區,確定建設用地范圍。規劃區包括城市、鎮、鄉和村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
第四條(城鄉規劃制定和實施的原則)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區域協調、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合理配置產業、人口、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經濟社會要素,保護耕地、綠地、水資源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合理確定建設用地開發強度,保持地方特色和傳統風貌,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可持續利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維護公共衛生與公共安全。
第五條(城鄉規劃的法律效力)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批準不得修改。
各項建設應當符合城鄉規劃的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
第六條(城鄉總體規劃與其他規劃的關系)
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規劃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互協調。
第七條(城鄉規劃管理體制)
城鄉規劃工作實行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的分級管理體制。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制定城鄉規劃,組織城鄉規劃的實施及監督。
市設立市規劃委員會。區縣可設立區縣規劃委員會。規劃委員會受本級人民政府的委托,對涉及城鄉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重大事項、重要的城鄉規劃和相關專項、專業規劃方案進行論證、協調、審查。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由同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承擔。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的城鄉規劃工作;區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區、縣(自治縣)的城鄉規劃工作;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照本條例和市人民政府的規定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有關城鄉規劃工作。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都市區內和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要地區設立派出機構,負責指定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將其部分規劃管理職責,委托給區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履行。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將其規劃行政處罰權委托給規劃監察執法機構行使。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實施本條例。
第八條(城鄉規劃工作制度)
城鄉規劃的制定實行分級編制和分級審批制度;城鄉規劃的實施及監督實行分級負責制度;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實行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規劃許可制度和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制度。
第九條(規劃的科學化和信息化)
各級人民政府鼓勵開展城鄉規劃研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保障城鄉規劃的科學制定和有效實施。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地理信息數據庫的建設和管理,促進信息資源共建共享。
第十條(管理人員及經費)
市人民政府、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規定設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鄉)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具有城鄉規劃管理職能的機構,配備規劃行政管理工作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管理及其他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將有關規劃成果和其他與城鄉規劃有關的資料匯交給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政務公開與公眾參與)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經批準的規劃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處理結果應當公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遵守和執行本條例,并有權對城鄉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檢舉和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
第二章城鄉規劃的制定與修改
第十三條(城鄉總體規劃的范圍和內容)
城鄉總體規劃包括*市城鄉總體規劃、都市區城鄉總體規劃、區縣城鄉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區外鎮的鎮城鄉總體規劃。
*市城鄉總體規劃的規劃范圍為市域范圍,以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為制定依據;都市區城鄉總體規劃與*市城鄉總體規劃一并編制,其規劃范圍為都市區范圍,在空間上分為主城區和郊區;區縣城鄉總體規劃的規劃范圍為區縣域范圍,以*市城鄉總體規劃為制定依據;城市規劃區外鎮的鎮城鄉總體規劃為鎮域范圍,以區縣城鄉總體規劃為制定依據。
*市城鄉總體規劃、都市區城鄉總體規劃和區縣城鄉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鄉空間和城鎮體系布局,城鎮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歷史文化遺產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范圍,有關專項規劃等。
鎮城鄉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鄉空間布局,村居民點規??刂?,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歷史文化遺產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范圍,有關專項規劃等。
第十四條(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范圍和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包括都市區郊區的鎮總體規劃和區縣城市規劃區外的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總體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有關專項規劃等。
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建設用地開發強度分區控制指標、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公共綠地、公園、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第十五條(城鄉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與審批)
*市城鄉總體規劃和都市區城鄉總體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國務院審批。
區縣城鄉總體規劃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后,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鎮城鄉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區、縣(自治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審查通過后,由鎮人民政府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審批。其中,都市區郊區的鎮城鄉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市城鄉總體規劃和都市區城鄉總體規劃在上報審批前,應當先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區縣城鄉總體規劃在上報審批前,應當先經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鎮城鄉總體規劃上報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組織編制機關上報審批城鄉總體規劃時應將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一并報送。
第十六條(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一并制定的規定及其規劃期限)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應當與相應的城鄉總體規劃一并制定。
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還應當對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
第十七條(總體規劃修改、調整的條件和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組織編制機關方可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修改、調整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
(一)上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城鄉規劃發生變更,提出修改、調整規劃要求的或導致規劃依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行政區劃調整確需修改、調整規劃的;
(三)因國務院批準重大建設工程確需修改、調整規劃的;
(四)經評估確需修改、調整規劃的;
(五)總體規劃的審批機關認為應當修改、調整規劃的其他情形。
改變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是對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修改,組織編制機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經同意后,方可編制修改方案,并按原審批程序報批。
改變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非強制性內容的,是對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調整。調整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非強制性內容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編制調整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并報原審批機關備案;調整鎮總體規劃非強制性內容的,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調整方案,按原審批程序報批。
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屆滿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編制新的總體規劃的報告,經同意后,組織編制規劃方案,按規定程序報批。在新的總體規劃批準前,原規劃繼續有效。
第十八條(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范圍和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應當依據城鄉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范圍內地塊劃分及其規劃用地性質,各級城鎮道路控制線、綠地控制線、基礎設施規劃用地控制線、水體保護控制線、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范圍控制線及控制要求,公共設施配套要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要求;各地塊容積率、綠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標,建筑后退距離,交通及停車位控制要求,適建、不適建或者附條件建設的建筑類型,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位置及規模;土地使用與建筑管理規定,規劃設計導則。
禁止和限制建設的范圍、公共綠地、基礎設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各個地塊的規劃用地性質、建筑總規模、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規模及特殊地段建筑控制高度、規劃保護內容,應當作為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第十九條(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與審批)
都市區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經批準后,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區縣政府所在地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區、縣(自治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審查后,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審批;經批準后,報區、縣(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市人民政府備案。
區縣城市規劃區以外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區、縣(自治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審查通過后,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審批。
第二十條(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調整的程序)
控制性詳細規劃不得擅自修改、調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組織編制機關、規劃地段所在地人民政府可向原審批機關申請修改、調整控制性詳細規劃:
(一)因城鄉總體規劃重新編制或修改、調整,導致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依據發生改變的;
(二)因公共利益需要,確需修改、調整控制性詳細規劃的;
(三)因有關專項、專業規劃、城市設計的編制,需要深化完善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的;
(四)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規劃審批機關認為應當修改、調整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其它情形。
有關單位或個人認為需要修改、調整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建議。所在地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前款規定的,根據本行政區域規劃情況綜合平衡后,方可向原審批機關提出修改、調整申請。
改變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強制性內容的,是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修改,組織編制機關應當組織對修改的必要性進行論證,征求規劃地段內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編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依照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重要的,報送審批前應當提交同級規劃委員會審議??刂菩栽敿氁巹澬薷纳婕俺鞘锌傮w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的,應當先修改總體規劃。
改變控制性詳細規劃非強制性內容的,是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調整,由組織編制機關組織對調整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征求規劃地段內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后,報原審批機關審批。
第二十一條(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有關規定)
根據實施城鄉總體規劃的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編制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了修建性詳細規劃的重要地塊內的建設項目應當遵循修建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原則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鄉規劃和村規劃的范圍和內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規劃的區域。城市、鎮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未被確定為城鎮建設用地的,應當納入該區域。在確定區域內的鄉、村,應當依據城鄉總體規劃制定鄉規劃、村規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指導城市、鎮規劃區外的鄉、村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規劃。編制了鄉規劃的,不再編制村規劃。
鄉規劃、村規劃應當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愿,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還應符合公路、河道、管線、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鄉規劃、村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區范圍,村發展布局或居民點分布、鄉(村)域基礎設施;村民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生活燃料供應、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鄉鎮企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以及對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的具體安排。
第二十三條(鄉規劃和村規劃的制定與修改)
都市區內的村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區縣的鄉規劃、村規劃由鎮(鄉)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區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后,報區縣人民政府審批。
鄉規劃上報審批前,應當先經鄉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村規劃在上報審批前,應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修改鄉規劃和村規劃的,應按原審批程序進行。
第二十四條(規劃編制的部門配合)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土地、人口、經濟、測繪、勘察、氣象、地震、地質、水文、交通、環境、文物、安全等基礎資料。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有關單位應當根據編制城鄉規劃的需要,及時提供有關基礎資料。
第二十五條(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
編制和修改城鄉規劃,在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將城鄉規劃草案的全部內容予以公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意見。公告的時間不得少于三十日。重要的,可以提交規劃委員會咨詢、論證。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充分考慮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并在報送審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見采納情況及理由。
第二十六條(城鄉規劃編制行業管理)
各項城鄉規劃的編制,應當由組織編制機關委托具有相應規劃編制資質的規劃編制單位承擔。
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和本市的城鄉規劃有關標準、規定。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鄉規劃編制資質的統一管理,對承接本市規劃編制業務的規劃編制單位進行監督。
第三章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二十七條(城鄉規劃實施的總體要求)
城鄉規劃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量力而行,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切實保障避難場地、園林綠地等公共空間的配置,優先安排城鄉交通、供電、供水、排水、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體育、防災減災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充分考慮城鎮化進程對城鄉規劃的要求,統籌兼顧城鄉居民的居住、生活需要。
根據實施總體規劃需要,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編制城市空間發展規劃,引導和規范城鄉建設用地的合理流轉。
第二十八條(實施城鄉總體規劃編制專項規劃的規定)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城鄉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區域性城鄉總體規劃、城市分區規劃,城市空間發展、綜合交通、生態綠地管制及城市組團隔離帶管制、地下空間利用等專項規劃,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重要的,上報審批前應當提交同級規劃委員會審查。
第二十九條(實施城鄉總體規劃編制專業規劃的規定)
根據實施城鄉總體規劃的需要,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可編制本行業的專業規劃。其中,專業規劃涉及土地使用和空間布局的,在報送審批前,應征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意見。重要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提交同級規劃委員會審查。
第三十條(城市設計的有關規定)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鎮)中心、副中心、主干道兩側、城市制高點、城市(鎮)節點和標志、山體輪廓線、臨山、濱水及城市公園等城市重要景觀控制地段,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鎮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編制城市設計。重要的城市設計,應當提交縣以上規劃委員會審查。
城市設計不得違反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修改和調整應當考慮城市設計的內容。
城市設計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設計范圍內的自然地理、景觀特色、歷史遺存、文化傳統、功能定位等綜合分析;整體空間布局,綜合交通設計,公共空間與視線通廊控制,建筑體量與高度控制,建筑風格、造型及色彩指引,綠化環境與小品設計指引;規劃設計導則等。
第三十一條(特殊地區建設管制、城市特色的塑造和風景名勝保護)
對城鄉規劃確定的飲用水源地、生態綠地、自然資源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區域,以及河道、水庫等因生態環境保護、景觀特色塑造需要特別控制的區域,應劃定建設管制區域。必要的,應制定專門的管理措施和規劃設計導則,嚴格控制和有效指導其中的建設。
實施城鄉規劃,應當切實保護自然山體、水體和生態林地,體現山、水、林、城融合的特色。都市區應當保持多中心、組團式的城市空間結構,保護城市片區、組團及功能區之間的隔離帶。
城鄉建設和發展,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統籌安排風景名勝區及周邊地區的建設。
第三十二條(人大監督的有關規定)
涉及綠地空間管制、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重大景觀特色塑造的重要專項規劃、專業規劃、城市設計和建設管制區域規劃設計導則,可以提請縣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并監督實施。
第三十三條(舊城改造與傳統風貌的傳承)
舊城的改造,應當合理疏導和完善城市功能,控制開發強度,完善綜合交通、市政公用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增加綠地和公共空間,保護歷史建筑,鼓勵對建筑物的可持續利用,延續傳統風貌,有步驟地推進危舊房改造和綜合整治,改善人居環境和城市面貌。
第三十四條(新區開發)
城市新區的開發和建設,應當合理確定建設規模、時序和標準;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合理配置城市功能;注重與舊城區的聯系,鼓勵在繼承傳統風貌的基礎上創新,塑造城市特色;加強城市新區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空間和形態,建設高品質人居環境。
第三十五條(地下空間的利用)
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應遵循統籌安排、綜合開發、有限利用的原則,在符合城市規劃、保證公共安全、留足地面避難場所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防災減災、人民防空、地下交通、通信管線等基礎設施的需要。
第三十六條(鄉、村建設的原則)
鼓勵適度集中建設鄉鎮企業和農村村民住宅,注重綜合配套;規劃、設計應貫徹安全、適用、美觀和經濟的原則,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節約資源、抗御災害等規定;體現地方特色、民族風格,與自然環境協調;提倡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反映地域建筑文化特征。
集體土地上的建設應優先使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方可申請建設。
第三十七條(近期建設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近期建設規劃,報城鄉總體規劃審批機關備案。
近期建設規劃應當以重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設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內容,明確近期建設的時序、發展方向和空間布局,確定優先建設的重點項目。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期限為五年。必要時,按年度編制年度實施規劃。
第三十八條(建設項目實施的技術要求和相關程序規定)
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國家關于城鄉規劃、城市建設、房屋建筑等有關標準中強制性條文,并綜合考慮自然條件、人文環境、空間品質和經濟發展需要,按照分區、分類管理的原則制定城鄉規劃技術規定。
建設項目的實施應當遵守城鄉規劃技術規定。但是,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街區和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建筑的修復和重建,以及歷史建筑、近現代優秀建筑、工業建筑遺產等受保護建筑物的修復工程,按照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原則,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由規劃委員會或其專業委員會審議時確定規劃技術要求。
第三十九條(建設項目規劃管理的具體措施)
在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上進行項目建設,應當取得規劃許可。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鎮(鄉)人民政府不得在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以外作出規劃許可,不得違反城鄉規劃進行規劃許可。
城市、鎮規劃區及其它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本條例申請辦理選址意見書或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應當申請辦理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在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應當按照本條例申請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實施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本條例接受規劃監督檢查,辦理竣工規劃驗收手續。
第四十條(規劃管理文書的法律效力)
建設單位在取得選址意見書后,方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建設項目的批準或者核準手續。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是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依據。
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手續;其中,集體土地上的建設工程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后,方可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房地產權登記。
第四十一條(建設項目實施的禁止性規定)
建設單位或個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不得開工建設。
建設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的內容進行建設。
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權登記、房地產經營使用等審批手續時,不得擅自改變規劃驗收確定的房屋使用性質。
第四十二條(特殊區域管理部門的規劃管理配合義務)
各有關部門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自然或文化遺產保護地、軍事管理區、水庫及河道管理區等區域進行管理時,應當依據依法制定的城鄉規劃和專業規劃,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督促建設單位或個人按照本條例規定辦理建設項目的規劃手續。
第四十三條(城鄉總體規劃實施的評估及城鄉規劃的維護)
城鄉總體規劃經批準后,組織編制機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規劃實施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眾意見。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向原審批機關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提出評估報告并附具征求意見的情況。
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規劃實施情況對城鄉規劃成果進行維護。
第四章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
第四十四條(國有土地上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辦理)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核準的建設項目,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在報送有關部門批準或核準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其他的建設項目不需要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
選址意見書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建設單位持擬建項目說明等材料,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項目選址申請;
(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規劃選址的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決定的,經有權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依法需要聽證、論證、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入行政許可時限;
(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自作出同意規劃選址的決定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選址意見書及附件、附圖。
第四十五條(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
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對批準、核準文件與選址意見書相符以及備案文件不違反城鄉規劃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建設單位持投資主管部門批準、核準或備案文件等材料,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
(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審核后作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的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決定的,經有權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依法需要聽證、論證、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入行政許可時限;
(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自作出準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決定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第四十六條(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
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由土地主管部門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提供擬出讓土地的規劃條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等提出擬出讓地塊的用地范圍和面積、使用性質、總建設規模等規劃條件及附圖,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擅自改變規劃條件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準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有關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建設單位持有效的土地出讓合同和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等材料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程序,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
第四十七條(國有土地上建設項目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程序)
國有土地上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方案設計后,應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審查。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對建設工程方案設計或修建性詳細規劃進行論證。
重要建設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應當采取方案征集等方式進行多方案比選;必要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審批前,應當提交規劃委員會對其公共空間、視線通廊、建筑體量、色彩、造型等進行審議。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后,采取書面征求意見、會議審查等方式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以及有關要求,對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審查。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綜合有關部門意見,在受理申請后二十個工作日內發出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意見。規定時間內不能發出的,經有權作出決定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
(四)建設單位持建設工程放線通知單及附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勘測單位實地放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驗核無誤并完善有關手續后,在五個工作日內發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建設工程放線、驗核所需時間不計入許可時限。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依法予以公布。
第四十八條(城鎮房屋的解危及拆除重建)
房屋所有權人對城鎮房屋進行解危改建、重建,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程序可適當簡化。
房屋解危改建、重建不得改變原使用功能,不得突破原建筑基底、原建筑面積和原高度,與周邊關系可按原狀況控制。確需進行擴建的,應當按照第條、第條、第條辦理規劃手續。
房屋解危只進行結構加固的,不需辦理規劃手續。
拆除重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理,參照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程序,可適當簡化。
第四十九條(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農村集中居民點建設的原則和程序)
集體土地上的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農村集中居民點建設,位于鄉、村規劃區內的,應當符合鄉規劃、村規劃;位于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
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和農村集中居民點建設,應當按以下程序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村民持申請書、擬建位置、村委會意見及土地主管部門同意用地的預辦意見等有關材料向鎮(鄉)人民政府提出申請,鎮(鄉)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二)鎮(鄉)人民政府同意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初步意見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鄉)人民政府不同意受理的,應書面回復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進行審查,審查同意的,確定規劃設計要求,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函告申請人。經審查不同意的,應書面回復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規定時間內不能決定的,經有權作出決定的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五個工作日;
第五十條(在集體土地上新申請宅基地和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原則和程序)
在集體土地上新申請宅基地和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宅基地面積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建筑應當與現狀地形、周邊環境相協調,層數不得超過三層,鼓勵采用傳統民居形式。其中,位于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應退出規劃道路用地。
在鄉、村規劃區內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應當按以下程序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一)農村村民持村民戶口證明文件、村委會同意的建房申請、擬建位置,以及土地主管部門同意用地的預辦意見(限在集中居民點外新申請宅基地的)或原宅基地登記證明(限使用原有宅基地的)等材料向鎮、鄉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二)鎮、鄉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審查同意的,確定規劃設計要求,函告申請人;經審查不同意的,應書面回復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規定時間內不能決定的,經有權決定的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五個工作日;
(三)申請人持農村村民住宅通用設計圖或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的設計方案及有關文件報鎮、鄉人民政府。鎮、鄉人民政府審查符合規劃設計要求的,在十個工作日內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規定時間內不能決定的,經有權決定的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五個工作日。
其中,在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集體土地上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應當按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程序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第五十一條(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域內集體土地上建設項目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辦理程序)
位于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域內集體土地上的建設項目,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村民持規定材料向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街道辦事處同意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初步意見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規定的程序審查,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街道辦事處不同意受理的,應書面回復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五十二條(規劃區外城鄉市政公用設施及零星國有建設用地上的建設項目辦理規劃手續的規定)
城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可以依據經批準的市政公用設施的專業規劃,參照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以及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程序辦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城市、鎮規劃區外已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零星國有建設用地上的建設,可以依據經批準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參照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程序辦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五十三年條(臨時建設項目辦理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構)筑物不得登記產權。臨時建設不得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并不得妨礙他人的合法權益。
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建設單位持土地權屬證明文件或土地使用權利人書面意見、有關部門批準文件等材料,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臨時建設用地申請;
(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同意的,確定臨時建設用地的位置、允許建設的范圍、功能、面積、高度等規劃設計要求,并核發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同意的,應書面回復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建設單位持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權屬證明文件或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及有關部門意見等材料,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規劃設計要求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十個工作日內發出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規定時間內不能決定的,經有權作出決定的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五個工作日。不符合規劃設計要求的,應書面回復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臨時建(構)筑物批準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二年。確需延長的,應在期限屆滿前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取得土地主管部門同意意見后,重新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構)筑物批準的使用期限屆滿,或因實施城鄉規劃需要拆除的,臨時建設當事人應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按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申請辦理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應當交納保證金。建筑工程按每平方米三百元交納,其他的按建設工程造價的百分之三十交納。臨時建(構)筑物按規定自行拆除的,保證金予以退還;否則,保證金予以沒收,上繳財政。
第五十四條(搶險救災建設項目辦理規劃許可證的規定)
因搶險救災需要修建的建(構)筑物,應當在搶險救災任務完成時自行拆除。確需保留使用的,應在災后三個月內,申請補辦臨時或永久規劃手續。
第五十五條(各類規劃手續的時效及延續)
取得選址意見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且未申請延期的,發證機關可以依法注銷選址意見書。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之日起一年內未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未申請延期的,發證機關可以依法注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之日起一年內未開工建設,且未申請延期的,發證機關可以依法注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申請延期的,發證機關應當依據城鄉規劃進行審查,批準延期的,不得超過許可文件確定的原期限;不批準的,依法予以注銷。
第五十六條(國有土地上建設項目拆遷范圍及其有關規定)
需要拆遷國有土地上建(構)筑物的建設項目,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利于城鄉規劃實施的原則,在規劃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中提出建議拆遷范圍線。
建設單位或個人在申請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規劃審查時,應同時提交經有權機關批準的拆遷范圍線;在申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拆除拆遷范圍內應拆除的建(構)筑物;確需臨時保留使用的,在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件和房屋所有權證件之后,可臨時使用,但應在申請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前拆除完畢。
第五十七條(建設項目分期建設及相關義務)
需要分期建設的建設項目,應合理確定分期建設的內容、拆遷范圍,分期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確定的配套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新建臨街建筑的建設單位應當承擔自規劃道路車行道邊線到規劃道路控制線的土石方、人行道、擋土墻等工程按城鄉規劃要求同步實施的義務。
第五十八條(規劃行政機關主動變更或撤回規劃許可的條件和程序)
依法取得的規劃許可,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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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公共利益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規劃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撤回規劃許可:
(一)規劃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的;
(二)因修改城鄉規劃等導致規劃許可的依據發生變化的;
(三)準予規劃許可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因前款情形給被許可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作出規劃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第五十九條(被許可人申請變更規劃許可的條件和程序)
被許可人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許可進行建設。確需變更的,應當持有關材料向作出規劃許可決定的機關提出申請。
建設單位申請變更規劃條件的,變更內容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通報同級土地主管部門并公示。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將依法變更后的規劃條件報有關土地主管部門備案。
申請變更經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將變更申請向社會公示,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涉及利害關系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聽證的權利;利害關系人要求聽證的,應當組織聽證。經審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辦理變更手續。因變更給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提出變更的申請人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第六十條(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的條件和程序)
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持具有工程測量資質的單位出具的竣工規劃測量報告及附圖等材料,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規劃驗收申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經核實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的,在二十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及其附件、附圖;不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按本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集體土地上建設工程的竣工規劃驗收的申請材料可以適當簡化,工作時限可以適當縮短。
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
第六十一條(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及未經規劃驗收的建設項目進行司法處置的規定)
司法處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處置前,司法部門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函請提供擬處置土地的規劃條件,作為有關司法文書的組成部分。司法部門在處置土地時不得擅自變更規劃條件和附圖的內容。通過司法處置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或個人分別按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司法處置未經規劃驗收的建設項目的,處置前,司法部門應當取得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意見,作為有關司法文書的組成部分。司法部門在處置該建設項目時不得擅自變更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意見。通過司法處置確定建設項目業主的,參照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以及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規定辦理相關規劃手續。
國有資產主管部門在處理相關財產時,應當參照前兩款規定進行。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六十二條(城鄉規劃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城鄉規劃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依法對城鄉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情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法情況,以及被許可人實施規劃許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第六十三條(人大對政府的監督檢查)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城鄉規劃工作和本條例的貫徹執行情況,接受監督檢查。
第六十四條(上級政府及其規劃主管部門對下級政府及其規劃主管部門,以及政府對本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上級人民政府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與實施城鄉規劃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其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本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鎮(鄉)人民政府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其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
市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派出城鄉規劃督察員等方式,對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作出行政行為的,上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撤銷或者直接撤銷該行政行為。因撤銷行政決定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由違法作出該規劃行政行為的部門依法給予賠償。
第六十五條(社會公眾對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有關鎮鄉人民政府的監督)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有關鎮(鄉)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工作機制,接受社會公眾對城鄉規劃制定和實施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研究處理;對檢舉和控告的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第六十六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鄉人民政府對行政相對人的監督檢查)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鎮(鄉)人民政府應當對被許可人及其勘測、設計單位等關聯人實施規劃許可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和查處違法行為。
第六十七條(社會公眾對建設單位和個人實施城鄉規劃許可事項的監督)
建設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進行建設時,應當在施工現場將依法批準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六十八條(對違反城鄉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查處被許可人的下列違法建設行為:
(一)取得了選址意見書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
(二)建設項目竣工規劃驗收前,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進行建設的;
(三)經批準建設或臨時使用的臨時建(構)筑物逾期未拆除的。
鎮(鄉)人民政府負責查處未按照其核發的農村村民住宅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行為。
第六十九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鄉)人民政府對違法行為的制止、查處的程序)
對違反本條例第六十八條規定的違法建設,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鄉)人民政府根據職責權限,按以下程序進行查處:
(一)制止。違法建設行為一經發現,應當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當事人收到后不得繼續其違法行為;
(二)調查。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鎮(鄉)人民政府對發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后,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擬對違法行為處以較大數額罰款(都市區內40萬元以上、都市區外20萬元以上)的,應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自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五個工作日內,有權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申請;
(三)處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鎮(鄉)人民政府根據調查的事實、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聽證的情況,核實其違法建設行為后,依法作出處罰決定,并向當事人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四)執行。行政處罰決定依法送達當事人后,當事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處罰決定,逾期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七十條(對私搭亂建行為的綜合執法)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鎮(鄉)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制止單位或個人未經審批的私搭亂建行為,并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拆除等措施消除私搭亂建的后果。
違反本條例占用國有土地的私搭亂建,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認定;違反土地管理、建筑質量、房屋安全、園林綠化、物業管理、市容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私搭亂建,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配合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認定。
第七十一條(對私搭亂建違法行為的制止、消除后果的程序)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在制止私搭亂建時,應當在私搭亂建現場通告,要求當事人主動接受處理,通告時間不少于五天。當事人主動接受處理的,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無當事人主動接受處理的,應當采取拆除等措施消除私搭亂建的后果。
第七十二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鄉人民政府查處違法建設的措施)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鄉)人民政府在監督檢查城鄉規劃的實施和制止、查處違反城鄉規劃的違法行為時,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提供與監督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進行復制;
(二)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就監督事項涉及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并根據需要進入現場進行勘測;
(三)責令有關單位和人員停止違反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的行為。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鎮(鄉)人民政府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有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出示城鄉規劃監察檢查證件,并為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保守技術和商業秘密。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活動。
第七十三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政責任追究)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查處違反城鄉規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時,發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違法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有權向其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提出處分建議。
依照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有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建議有關人民政府責令其給予行政處罰。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違反本條例的法律責任)
各級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對有關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依法應當編制城鄉規劃而未組織編制的;
(二)違反法定程序或超越職權編制、審批、修改城鄉規劃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編制城鄉規劃的;
(四)未按規定設立城鄉規劃管理機構、配備規劃行政管理工作人員的;
(五)未將城鄉規劃編制與管理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未按預算撥付城鄉規劃編制與管理經費的;
(六)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本條例的違法行為。
第七十五條(規劃部門和鎮鄉人民政府違反本條例組織編制、規劃許可、監督檢查的責任)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編制城鄉規劃的;
(二)擅自修改或調整控制性詳細規劃的;
(三)違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強制性內容提出建設用地的規劃條件的;
(四)未按法定程序擅自修改已經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的用地性質、容積率、綠地率等強制性內容。
(五)超越職權或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核發規劃許可證件、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證件的;
(六)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核發規劃許可證件、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證件的;
(七)未依法對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的;
(八)同意修改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前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的;
(九)未按照本條例規定職責對發現的違反城鄉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或者接到舉報后不依法處理的;
(十)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本條例的違法行為。
鎮(鄉)人民政府有前款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七十六條(相關部門或單位違法的責任)
有關部門或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有關部門或單位應當及時改正,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對依法應當取得而未取得選址意見書的建設項目核發投資批準、核準文件以及擅自改變選址意見書內容核發投資批準、核準文件的;
(二)對未依法取得規劃條件的國有土地進行出讓、在出讓合同中未納入規劃條件以及擅自改變規劃條件的;
(三)對未依法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劃撥國有土地以及擅自改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內容劃撥國有土地的;
(四)對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頒發施工許可證,或者超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規模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五)對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開發建設單位頒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頒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
(六)對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的建設項目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
(七)對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的房屋予以產權登記以及擅自改變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的內容登記的;
(八)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本條例的違法行為。
第七十七條(編制單位違法編制規劃的責任)
(一)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
(二)違反國家標準和規范編制城鄉規劃的。
未依法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依照前款的規定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由原發證機關撤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不再符合相應的資質條件的,由原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七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有關違法建設行為的制止與查處)
對本條例第六十八條所列違法建設行為,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職責權限責令停止建設、停止使用,分別按以下情形處理:
(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款。建設單位或個人履行處罰決定后,對該建設工程辦理相關規劃手續。
(二)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對該建設工程符合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部分,予以沒收違法收入,并可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罰款,履行處罰決定后予以規劃驗收;不符合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部分,在征得利害關系人和相鄰權人同意后,予以沒收違法收入,并可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罰款,履行處罰決定后予以規劃驗收。不符合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又未征得利害關系人和相鄰權人同意的,予以沒收實物,并可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罰款,不予規劃驗收。
(三)擅自減少規劃許可確定的配套設施或改變規劃許可確定的重要景觀等要求,且無法采取措施改正的,處應當建設而擅自減少建設的工程造價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上百分之二百以下罰款。建設單位或個人履行處罰決定后,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符合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要求的部分予以規劃驗收;不符合的,征得利害關系人同意后,可予以驗收。
本條所稱建設工程造價參照該工程所在地同期市場工程造價計算;違法收入按照該工程所在地市場銷售價格計算。
第七十九條(鎮鄉人民政府對有關違法建設行為的處罰)
建設單位或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由鎮(鄉)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分別按以下情形處理:
(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款。建設單位或個人履行處罰決定后,對該建設工程辦理相關規劃手續。
(二)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予以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可以并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罰款。建設單位或個人履行處罰決定后,鎮(鄉)人民政府對該建設工程符合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要求的部分予以規劃驗收;不符合的,征求利害關系人和相鄰權人意見后,可予以驗收。
第八十條(從輕及免處情節和民事不免責的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或個人,積極配合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鄉)人民政府查處違法行為,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后果的,可以從輕或免于處罰。
違法建設對其它公民、法人和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違法建設當事人接受行政處罰不免除其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對違法勘測、違法設計的處罰)
勘測單位、設計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以及國家、本市有關城鄉規劃技術標準、規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不報送竣工驗收資料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三條(對妨礙公務的處理)
妨礙、阻撓規劃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鄉)人民政府對其進行教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四條(對私搭亂建作出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決定的行政執行途徑)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街道辦事處依照本條例對私搭亂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私搭亂建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強制執行??h級以上人民政府可責成有關部門配合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綜合執法部門采取或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施工現場、等措施。
鎮(鄉)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對私搭亂建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鎮(鄉)人民政府采取或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施工現場、等措施。
第八十五條(行政、司法救濟與處罰決定、強制決定的司法執行途徑)
當事人對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街道辦事處和鎮(鄉)人民政府依據本條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強制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或行政強制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城鄉規劃專業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培養要求
本專業培養適應我國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具有良好的科學素養,具備必要的地理科學、生態環境科學、區域經濟學、城鄉區域規劃和規劃管理學的理論基礎,能在地方(區、縣)資源、環境管理部門、城鄉區域規劃部門及工礦企業與事業單位,從事國土資源整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與規劃管理、生態環境規劃以及城市規劃與管理等方面的科研及管理工作的專門人才。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主要課程
地質學、自然地理學、經濟地理學、國土規劃、地圖學遙感應用、管理科學、環境科學、土地評價與土地情理、水資源計算與管理、生態環境規劃、環境化學、地理信息系統、城市總體規劃、區域規劃等。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就業前景
在我國,如何解決人口、資源、環境的問題,已經被作為基本國策提出。三者成為各級政府施政綱領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三者的聯系又十分緊密。城鄉規劃的主要內容,就是要解決資源的使用,環境的保護。所以出現一個將三者聯系起來進行研究的專業是非常必要的。本專業有很好的發展和就業前景。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就業方向
主要到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從事科研、教學、資源開發利用與規劃、管理等工作,也可以到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部門工作,還可以到國土局、環保或其他政府部門工作。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畢業生的基本素質
1、熱愛,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四項基本原則,具有科學世界觀、正確人生觀和高尚道德品質。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養和心理素質,遵紀守法。熱愛科學事業,養成良好學風.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艱苦求實、善于合作和勇于創新的科學精神。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受到必要的軍事訓練。
2、系統掌握地理學、資源與生態環境科學、規劃學和管理科學的基本理論,遙感、地理信息系統、計算機制圖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與方法;了解相近專業如地理科學、生態學、環境科學和管理科學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受到良好的科學思維和科學實驗的基本訓練,具有從事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城市與區域問題以及城鄉區域規劃工作的初步能力。對本學科的發展動向有所了解,具有一定的獨立工作能力和解決一般實際問題的能力。
3、有較強的調查研究與決策、組織管理能力和口頭與文字表達能力,具有獨立獲取知識、信息處理和創新的基本能力,熟悉文獻檢索和其它獲取科技信息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實驗設計,創造實驗條件,歸納、整理、分析實驗結果,撰寫論文,參與學術交流的能力。
4、初步掌握一門外國語,能用以順利閱讀本專業的外文書刊。
5、具有良好的身體、心理素質。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大學四年規劃
初入大學就應該樹立正確的職業生涯規劃理念,大一就進行職業規劃,從一開始就不走彎路。
大一
初步了解職業,提高人際溝通能力。主要內容有:
和師哥師姐們進行交流,詢問就業情況;
參加學校活動,增加交流技巧;
學習計算機知識,輔助自己的學習。
大二
1、由于大二課程增多,課業壓力增大,我計劃投入更多時間到學習方面。因此我會有選擇地退出學生社團,將更多精力放在專業課程的學習方面。
2、在上半學期12月有英語六級考試,因此我需要進一步提高自己的英語水平。在增大單詞量、挺高聽說能力、提高閱讀能力與寫作能力方面齊頭并進,力求以高分通過六級考試。
3、大二時期我需要進一步擴大自己的交際圈,在大一朋友圈的基礎上結識其它學院的同學,從不同學院人身上學習吸取不同的東西,更好地完善自己。
4、重視體育鍛煉。這項應該貫穿大學四年生活,在這個承前啟后的時期保持健康體魄有更為重要的意義。
大三
提高求職技能,搜集公司信息。主要的內容有:撰寫專業學術文章,提出自己的見解;參加和專業有關的暑期工作,和同學交流求職工作心得體會;學習寫簡歷、求職信;了解搜集工作信息的渠道,并積極嘗試。
大四
在大四要加強實驗實踐技能的學習,進一步培養和提高獨立獲取知識的能力、獨立工作能力、獨立思考能力和獨立創造能力。積極參與社會實習,在實習中尋求在社會中立足的途徑,學會從容應對社會中的各種問題,全面提高社交能力。同時要注意完善自身的綜合素質,健全自己的人格,在社會中能夠形成良好的交際圈。
職業生涯規劃結束語
任何目標,只說不做到頭來都會是一場空。然而,現實是未知多變的,定出的目標計劃隨時都可能遭遇問題,要求有清醒的頭腦。一個人,若要獲得成功,必須拿出勇氣,付出努力、拼搏、奮斗。成功,不相信眼淚;未來,要靠自己去打拼!實現目標的歷程需要付出艱辛的汗水和不懈的追求,不要因為挫折而畏縮不前,不要因為失敗而一蹶不振;要有屢敗屢戰的精神,要有越挫越勇的氣魄;成功終會屬于你的,每天要對自己說:“我一定能成功,我一定按照目標的規劃行動,堅持直到勝利的那一天?!?/p>
每個人的目標都不相同,有人遠大,有人渺小,我的目標雖不遠大,但我相信我能做到。每個人都對成功和幸福有自己的理解,你不必為了社會的普通觀念和世俗想法而改變自己的個人感受,只要你認為有意義,有價值,就應該大膽地追求你的職業理想和目標,哪怕在他人眼里是不屑一顧的工作。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就業方向分析:
某名企人力資源總監曾先生表示,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學生畢業后能在城市規劃設計、管理、咨詢等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從事城市規劃設計與管理、道路交通規劃、市政工程規劃、風景園林規劃、生態系統規劃以及教學與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畢業生適宜到中央相關管理部門以及研究機構、各地方省、市環保部門和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以及研究機構、各級學校等從事環境管理、城鄉環境規劃管理、環境教學等工作,到冶金、化工、石油、煤炭等企業和各類環境咨詢公司、環境監測公司從事環境影響評價、自然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等相關工作,學生在積累相關工作經驗后可以參加環境規劃師的職業資格考試,以增加在該領域內的個人核心競爭力。
? 城鄉規劃專業
專業解讀
翻開專業目錄“城鄉規劃”讓很多人感到陌生,但要是提起“城市規劃”可是鼎鼎大名無人不曉。xx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調整,把“城市規劃”改名為一城鄉規劃”。從字面上理解,城市規劃就是規劃城市;城鄉規劃則是規劃城市和鄉村。但這個專業的真正內涵遠沒有這么簡單。如果讓你規劃一座城市,你會從何入手?需要考慮哪些問題?城市布局、建筑風格、交通規劃、管理模式…….所有這些都在規劃者的考慮范圍之內
有學者表示,城市規劃從宏觀到微觀分為整體性規劃、分區性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等幾個步驟。整體規劃如土地利用、空間布局、發展形態;詳細規劃如建筑密度、高度、容積率,大到一個城市規模、小到一塊兒綠地,可以說都是城市規劃的范疇。
隨著城鄉一體化統籌發展,城市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規劃已不僅僅局限于一個單一的城市,還會考慮到城市與城市之間、鄉村與鄉村之間、城市與鄉村之間的協調,甚至是區域性的多個城鄉聯動規劃,實行資源共享,優化配置,實現城鄉一體、持續發展。
由此可見,城鄉規劃是一個多學科交又的綜合學科,需要經濟、地理、交通、社會、歷史、文化等多學科知識的支撐。
學習內容
城鄉規劃屬于工學中的建筑類。傳統的建筑學涵蓋非常廣,城鄉規劃、風景園林等一些專業都被包含其中。隨著建筑行業和社會的發展,這些專業逐漸從建筑學中分離出來,形成了獨立的專業。所以,規劃和建筑學有級深的謝源。該專業開設的主干學科是城市規劃設計、建筑學;主要課程包括建筑學基礎課程、設計類課程、城鄉規劃理論課程、軟件技術課程等。
? 城鄉規劃專業
我是一名城鄉規劃專業的大學生,在即將畢業之際,我有幸參加了一次城鄉規劃的實習。這次實習,讓我深刻認識到了城鄉規劃的重要性,并對自己未來的職業發展有了更為清晰的規劃。
在實習期間,我所在的團隊負責一個中小型城市的總體規劃。我們的任務是通過調研、數據分析以及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合作,制定適合該城市發展的規劃方案。剛開始的時候,我感到有些緊張和迷茫,因為我對城鄉規劃的實踐經驗并不是很豐富。但是,在導師和同事們的幫助下,我逐漸適應了工作節奏和方式,并開始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理論。
我們團隊進行了該城市的基礎調研工作。我們走訪了不同的社區和農村地區,了解了當地民眾的需求和意見。通過與他們的交流,我意識到城鄉規劃需要尊重當地居民的意愿,并充分考慮他們的利益和生活習慣。這也讓我明確了自己作為城鄉規劃師的責任,即要為民眾謀福祉,并在規劃中體現人民的利益至上。
我們進行了大量的數據分析工作。通過收集各個方面的數據,我們對該城市的人口分布、經濟狀況、交通網絡等進行了全面分析。這讓我認識到城鄉規劃需要以科學的方法進行,不能僅憑個人主觀意識進行決策。只有通過全面的數據分析,才能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案。
在規劃方案制定階段,我們團隊組織了多次集體討論和研討會。在這些會議中,我與團隊成員們進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討論,各抒己見,互相啟發。這種團隊合作的氛圍讓我深感在城鄉規劃行業中,合作是至關重要的。只有通過多方合作,才能得到更全面、更科學的規劃方案。
在整個實習期間,我還有幸參與了一些與城鄉規劃相關的會議和研討活動。這些活動讓我與業內一些知名專家進行了面對面的交流,聽取了他們對城鄉規劃的見解和經驗分享。這讓我對城鄉規劃行業有了更全面的認識,并激發了我對未來職業發展的熱情和動力。
通過這次實習,我深刻認識到了城鄉規劃對于一個城市的發展至關重要。城鄉規劃不僅僅是為了建設美麗的城市和鄉村,更是要為人民謀福祉。我深信,只有通過科學的規劃,才能使城市和鄉村的發展更加可持續、平衡和協調。
這次實習讓我意識到城鄉規劃行業的競爭激烈,同時也為我提供了更多展示自己的機會。我決心繼續深造,通過碩士研究生的學習進一步提高我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我希望將來能夠成為一名優秀的城鄉規劃師,為我所服務的城市和鄉村做出更大的貢獻。
通過這次實習,我不僅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還發現了自己在城鄉規劃領域的熱愛和潛力。我深信,只有不斷學習和進步,才能在這個行業中有所成就。因此,我將繼續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并將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為城市和鄉村的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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