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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聘用合同

發布時間:2025-05-06

律師聘用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律師聘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_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 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伙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考核結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___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伙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范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伙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訴。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并完成不少于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伙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并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 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伙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并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_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并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于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并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項目。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并經批準。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___(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___%;超過___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 ___萬元,提成比例提高___%,但最高不得超過___%;(關于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并公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后,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紙張、電腦磁盤、軟盤、膠卷、錄音、錄像、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文件、范本、檔案、傳真、信函、數據、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復制、下載、私自攜帶或發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后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后,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后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于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并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托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離職前__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并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_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后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自甲方離職前__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保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文件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的30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蘇州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蘇州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通過調解方式加以解炔。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定并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律師聘用合同 篇2

甲方:律師事務所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合伙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全國律協《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規則》(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則的規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質、業務范圍、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作部門和職務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律師事務所(專職、兼職)律師

第二條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

本協議期滿前三個月,協議雙方其中一方對是否續聘應當提出意見,否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第三條工作時間

根據業務需要,乙方可以采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但必須按甲方規定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重大疑難案件討論。

第四條業務工作的開展

甲方實行統一收案、統一分配案件制度。

- 1 -

甲方鼓勵和提倡律師大力開拓案源,原則上誰開拓的案源由誰承辦,但重大案件一人難以承辦和專業性強的案件,由甲方統一協調和分配,也可以指派其他律師承辦。

甲方實行統一收取律師服務費制度。

應委托人請求或者其他原因,乙方可以代交費用,但應當向甲方提供經委托人簽字并載明交費數額的委托書。

第五條業務工作量和財務分配方式

(一)乙方每年度應完成萬元人民幣收費的業務工作量。

(二)財務分配方式: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具有代扣、代繳稅費的義務。下列分配方案均屬稅后分配方案:

1、甲方分配給乙方并由乙方獨立承辦的案件,按照甲方工作分配方案執行,即提??;

2、乙方和甲方其他律師共同承辦的,雙方協商分配比例;

3、對于乙方尋找并承辦的案件,本著多勞多得的原則,甲方采取累進制的分配方式,逐步提高乙方的收入比例: ;

4、甲方還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制定一定的工作量,采取薪金制的分配方式(即每月工資、每年年薪);

- 2 -

第六條關于異地辦案差旅費的確定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律師事務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不包括異地辦案所需的差旅費用,異地辦案差旅費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統一向委托人收取差旅費用:

1、預收差旅費。預收差旅費用的,甲方應當向委托人提供費用概算。

2、墊付差旅費用。由甲方暫時墊付差旅費用,乙方根據出差時間、行程向甲方借支差旅費用。委托事項完結后,由甲方與委托人據實結清。

甲方在辦結委托事項后,應當及時與委托人結算異地辦案差旅費用,結算時,應當向委托人提交費用使用清單和開支的有效憑證,由委托人審驗確認。

乙方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異地辦案差旅費用。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使用差旅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聘用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教育;

2、對乙方的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3、對乙方不遵守規章制度有處分權;

4、對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有獎懲權。

- 3 -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年度注冊等其他應當由甲方承擔的事務;

2、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和辦公環境;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業務工作設備、工具和物品;

4、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有在女職工經期、產期、哺乳期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的義務;

5、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統籌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事務;

6、采納乙方對工作方法、管理制度、業務發展和工作計劃等的合理建議。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場所和工作條件;

2、獲得勞動報酬、享受社會保障權;

3、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享受醫療、傷殘撫恤、休假、退休等方面的待遇;

4、享受節假日、婚喪假、產假、探親假等福利待遇;

5、非因法定事由或本協議約定不被辭退;

6、按本協議約定提出辭職;

7、提出申訴和控告;

8、對甲方的業務發展、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分配方案提出建議。

- 4 -

9、代理疑難及敏感性案件有提請甲方組織律師研討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應當向甲方如實提供辦理執業證或注冊材料;

2、認真履行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3、代理大要案及敏感性群體訴訟案件及時告知甲方并服從經集體研究的代理意見;

4、代理案件時及時告知委托人案件風險和辦案進展情況;

5、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費,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遵守律師法、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規范及甲方的工作紀律、財務等各項規章制度及業務操作規程;

7、愛護甲方提供的辦公、交通、房屋設備、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財產;

8、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加強學習,為委托人提供最佳服務,因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害或使律師事務所名譽及經濟受損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應當參加社會統籌和醫療保險,及時繳納稅費。

10、履行法律援助的義務。

11、案件辦理完結后,有及時訂卷歸檔的義務。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一、協議的變更

(一)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部門作適當調整, - 5 -

律師聘用合同 篇3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聘請事項及期限

第一條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聘請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范圍

第三條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范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咨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您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據您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為您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您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您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10)辦理個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

(11)免費辦理涉及財產(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民事、經濟訴訟案件二件,或無財產爭議的訴訟案件三件。

律師費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第四條聘請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師費標準為__________rmb元/年,半年為__________rmb元,由聘請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受聘方。

第五條本協議第三條第(1)-(11)項,聘請方不必另辦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五條支付個人律師費用外,不再另交付費用;超出上述服務范圍的`法律事務或聘用合同期滿正在辦理續約手續,須另行辦理委托,律師費按照本律師事務所規定的標準內給予聘請方__________%的優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聘請方的權利

一、有權監督律師工作,對律師失職行為提出意見和投訴;

二、有權對私人律師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但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規定),或根本不能實現的事件除外;

三、如因私人律師重大失誤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的,聘請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七條聘請方的義務

一、聘請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聘請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提供下列文件:

聘請方身份證明復印件;

向受聘律師簽署《授權委托書》,明確私人律師的權限范圍和期限;

二、應聘請方的要求,私人律師在進行項目談判或進行調查、非訴訟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以及需要私人律師現場辦理等活動時,相關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機關收取的費用,復印費等)由聘請方負擔。受聘方應就該等費用的發生提供必要的單據和說明。

三、為了使私人律師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聘請方應積極配合律師工作,并向私人律師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關證據線索,必要時應提前邀請私人律師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及研究等。

四、經私人律師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合同,聘請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私人律師留存備查。

第八條受聘方的權利

一、有權拒絕聘請方要求辦理涉嫌違法的法律事務;

二、如聘請方不及時支付私人律師辦案相關費用,受聘律師有權暫停法律事務的辦理,因此而引發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受聘方的義務

一、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私人律師后,對聘請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任何從聘請方獲得的信息或資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

二、受聘方為聘請方開通____小時法律熱線,為聘請方隨時解答法律疑問,一般服務響應時間為_____小時內;如需私人律師現場辦公,____市內一般在三小時到達;重大事項由雙方適時商定。

三、因受聘方律師重大過失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造成聘請方經濟損失的,聘請方有權要求賠償。

違約責任

一、聘請方沒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除支付全額律師費外,還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比例參照銀行逾期付款罰息計算);

二、聘請方無故解除本協議,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三、因受聘方律師工作失誤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且受聘方應按本協議實際履行天數進行折算后將剩余法律顧問費退還聘請方。

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約定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聘請方、受聘方各存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簽訂方:

聘請方:(簽字)

受聘方:(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

律師聘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四條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六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八條

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聘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乙方(受聘人)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律師事務所聘用律師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應聘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確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本合同無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的__職律師;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職律師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按下列第__項確定:

(一)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__元,試用期滿的月工資為__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日。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雙方協定:

四、乙方受聘期間的權利。

(一)了解對律師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甲方規章制度,對相關規章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二)享受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取得規定的報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五)遭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五、乙方受聘期間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法》以及律師職業紀律規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三)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僅由甲方統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開展律師業務;

(五)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間的權利。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督促乙方依法執業、依法納稅;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甲方有權提議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內容;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違法、違紀或者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有權拒絕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律師執業規范的不當請求。

七、甲方聘用期間的義務。

(一)支付規定的報酬及兌現相關福利待遇;

(二)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工作條件;

(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四)對乙方違法違紀和不當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八、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加以修改、補充。

十一、本合同的續簽及終止。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離所,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前就是否同意乙方離所作出答復,如果同意乙方離所,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節嚴重的;

2、乙方連續兩年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的;

3、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損害乙方合同法權益行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遷往異地或者到異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適宜繼續從事律師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十二、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

鑒證機關(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__年__月__日

律師聘用合同 篇6

甲 方(聘方):

乙 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專職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專職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內部規定執行。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按事務所內部規定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按事務所內部規定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內部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暫定2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止,合同期滿時,乙方繼續在甲方所執業的視為續簽合同,直至轉所。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主任簽字: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律師聘用合同 篇7

編號:

遼寧 律師事務所提成律師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單位類型 合伙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注冊登記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律師職業證書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通信地址省市區(縣)街(鄉) 號

郵編:聯系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系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幾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專職律師崗位,從事訴訟、非訴訟等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方注冊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1、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2、仲裁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

3、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4、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提成協議書并遵守甲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二) 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律師事務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律師事務所的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律師事務所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三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業務能力、完成的工作質量等確定。

(二)記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記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采用下列第 一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律師注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 /乙方 承擔。

律師聘用合同 篇8

聘用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依據:

_________。(說明:根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本律師事務所《_________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下列工作:

_________。(說明:內容限定為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及行政輔助人員。)

第三條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并負責為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助理工作證、實習律師證。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為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償因此而發生的法律責任的權利。(說明:如因法律規定或政策變化致使受聘方所欲從事的工作無法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請行政輔助人員工作,且受聘方自愿在無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行政輔助人員工作證的情況下繼續為聘用方工作,則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說明: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但如約定試用期,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條受聘方的工作內容:

_________。(說明:具體內容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六條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支付與計算方式為:

_________。(說明:須具體寫出支付與計算方式。如按月、年領取固定工資;按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計算方式領取報酬;固定工資加提成;固定工資加獎金;等等年餐、電話費等。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七條律師事務所為受聘人員設立下列保險或社會統籌保險基金:

_________。(說明:除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為必設外,其它保險種由律師事務所自定。其中兼職律師和特邀律師可以不設立保險條款??紤]到申請辦理各類證件的期間,律師事務所可以特別規定保險條款的生效期。)

第八條受聘人員調離律師事務所時保險的處理辦法: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九條受聘人應遵守的工作紀律: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條受聘人在合同規定的報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條款:

_________。(說明:《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律師事務所可增設其它內容。)

第十二條由于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賠償方式: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但應符合《律師法》的規定。)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聘用方(蓋章):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受聘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律師聘用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_________(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四條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六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八條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九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主任(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聘用合同 篇11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 聘請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范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咨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您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據您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為您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您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您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10)辦理個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

(11)免費辦理涉及財產(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民事、經濟訴訟案件二件,或無財產爭議的訴訟案件三件。

第四條 聘請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師費標準為__________元/年,半年為__________元,由聘請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受聘方。

第五條 本協議第三條第(1)—(11)項,聘請方不必另辦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五條支付個人律師費用外,不再另交付費用;超出上述服務范圍的.法律事務或聘用合同期滿正在辦理續約手續,須另行辦理委托,律師費按照本律師事務所規定的標準內給予聘請方__________%的優惠。

第六條 聘請方的權利

一、有權監督律師工作,對律師失職行為提出意見和投訴;

二、有權對私人律師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但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規定),或根本不能實現的事件除外;

三、如因私人律師重大失誤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的,聘請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七條 聘請方的義務

一、聘請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二、應聘請方的要求,私人律師在進行項目談判或進行調查、非訴訟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以及需要私人律師現場辦理等活動時,相關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機關收取的費用,復印費等)由聘請方負擔。受聘方應就該等費用的發生提供必要的單據和說明。

三、為了使私人律師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聘請方應積極配合律師工作,并向私人律師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關證據線索,必要時應提前邀請私人律師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及研究等。

四、經私人律師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合同,聘請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私人律師留存備查。

第八條 受聘方的權利

一、有權拒絕聘請方要求辦理涉嫌違法的法律事務;

二、如聘請方不及時支付私人律師辦案相關費用,受聘律師有權暫停法律事務的辦理,因此而引發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受聘方的義務

一、 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私人律師后,對聘請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任何從聘請方獲得的信息或資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

二、受聘方為聘請方開通____小時法律熱線,為聘請方隨時解答法律疑問,一般服務響應時間為_____小時內;如需私人律師現場辦公,____市內一般在三小時到達;重大事項由雙方適時商定。

三、因受聘方律師重大過失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造成聘請方經濟損失的,聘請方有權要求賠償。

違約責任

一、聘請方沒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除支付全額律師費外,還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比例參照銀行逾期付款罰息計算);

二、聘請方無故解除本協議,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三、因受聘方律師工作失誤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且受聘方應按本協議實際履行天數進行折算后將剩余法律顧問費退還聘請方。

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約定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聘請方、受聘方各存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聘請方:________受聘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律師聘用合同 篇12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證號: 執業證號:

擔保方: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廣東仁人律師事務所執業,三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就相互的權利、義務、責任,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受聘方自愿受聘,并在聘用方的指派下,從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七項業務。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從事上述業務的行為,均屬非因公執業行為。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廣東仁人律師事務所執業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為續約期,逾期不續約的,聘用關系終止。

三、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聘用雙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支付和領取報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資人民幣 元,并根據年終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業績支付年終獎金。社會保險費由聘用方負責。

2、業務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業務收入中扣除稅收、管理費用后,按比例付給受聘方報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由受聘方支出,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業法定標準實行。

四、聘用期間,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愿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從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維護聘用方的形象和聲譽。自費參加律師業務責任保險。

五、擔保方為受聘方相對聘用方而言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六、聘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合同約定的標準按時支付工資及獎金。

2、確定收入報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時間,并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給受聘方報酬。

3、監督、檢查、管理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按權限決定或提議對受聘方的獎懲。

4、按法律和合同承擔受聘方因執業行為的法律后果。追究受聘方因執業失誤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執業的合法權益。

6、為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提供便利和相應的條件。

7、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執業責任保險。

七、受聘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執業,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保障業務質量,完成基本業務量。

3、不私自辦理法律事務,不私自收費,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約定之外的報酬和費用。

4、對非因公執業行為或執業行為中對外造成的民事賠償自負責任。

5、按時交納管理費、保險金、注冊費等。

6、承擔因執業失誤而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八、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對受聘人的執業進行監督、指導。

2、受聘人嚴重違反本合同時,向聘用方提議解除聘用方合同。但應承擔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證責任。

3、督促受聘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九、合同變更與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間,如因遷徙、健康等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執業,可與聘用方協議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須補足合同期間應交納的各種管理費、稅金、注冊費、保險費等。

十、合同期滿的結算:

聘用期滿,受聘方離開聘用方前,須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并交還執業證,妥善處理完畢已接受代理委托的各類法律事務。進行財務結算。

十一、違約處理:

聘用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另一方損失。

十二、補充條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當事各方正式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 受聘方:

代 表:

擔保方:

年 月 日

律師聘用合同 篇13

甲方(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聘用期滿,雙方未訂立新合同前,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地點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律師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根據律師業務工作特點,乙方實行不定時、不定期工作制度,并根據國家規定享受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

雙方約定,乙方勞動報酬實行承包制,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分配給乙方辦理的案件(含法律顧問),按已結案業務收入的4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2、除甲方分配之外的乙方辦理的案件,均按6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乙方所得報酬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可以代扣代繳。乙方因辦理業務被投訴的,甲方有權暫不發放該案酬金并待查清后再作處理。

乙方要求采取其他承包形式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保險,所需費用從乙方承包所得報酬中扣除;

2、乙方因其他原因要求自行繳納勞動保險的,應在每年審前向甲方提供繳納勞動保險的書面依據;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其他均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執行。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司法部及自治區司法廳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的.義務;

2、乙方除應遵守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律師協會有關律師工作的行政規章和相關規定外,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規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之;

3、乙方的年審注冊費用由乙方承擔。

專職律師全年沒有收入或總收入為壹萬元以下的,另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______________元整;全年總收入為_____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____元的,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______________元整;全年總收入為______________元以上但低于______________元的,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______________元整;全年總收入高于______________萬元及以上的,不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并于注冊當年結清,否則甲方可不予乙方年審注冊。

4、因乙方報酬實行承包制,故無論發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等等,甲方均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

5、乙方是兼職律師或退休后再從事律師工作的,不適用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6、乙方的聯系電話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通訊地址郵寄送達有關文件的,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聘用合同 篇14

甲方(聘請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聘用期滿,雙方未訂立新合同前,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地點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律師工作,工作地點:南寧市園湖南路16號。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根據律師業務工作特點,乙方實行不定時、不定期工作制度,并根據國家規定享受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

雙方約定,乙方勞動報酬實行承包制,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分配給乙方辦理的案件(含法律顧問),按已結案業務收入的4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2、除甲方分配之外的乙方辦理的案件,均按6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乙方所得報酬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可以代扣代繳。乙方因辦理業務被投訴的,甲方有權暫不發放該案酬金并待查清后再作處理。

乙方要求采取其他承包形式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保險,所需費用從乙方承包所得報酬中扣除;

2、乙方因其他原因要求自行繳納勞動保險的,應在每年審前向甲方提供繳納勞動保險的書面依據;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其他均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執行。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司法部及自治區司法廳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的義務;

2、乙方除應遵守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律師協會有關律師工作的行政規章和相關規定外,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規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之;

3、乙方的年審注冊費用由乙方承擔。

專職律師全年沒有收入或總收入為壹萬元以下的,另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壹仟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為壹萬零壹元至貳萬元的,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壹仟元整;全年總收入為貳萬零壹元以上但低于三萬元的,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高于三萬元及以上的,不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并于注冊當年結清,否則甲方可不予乙方年審注冊。

4、因乙方報酬實行承包制,故無論發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等等,甲方均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

5、乙方是兼職律師或退休后再從事律師工作的,不適用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6、乙方的聯系電話: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如有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通訊地址郵寄送達有關文件的,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律師聘用合同 篇15

xx律師事務所 行政人員聘用合同

聘用方:xx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 法定地址:xxx 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號碼:211011995xxxxxxxx

受聘方: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第一條、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制定。

第二條、受聘方自愿申請在聘用方從事 工作,并將相關檔案調入聘用方指定的收檔部門。

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四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為下列第( )項:

(一) 辦公室

1. 考核事務所聘用人員的出勤情況; 2. 管理事務所的辦公設備、設施及辦公用品; 3. 整理案卷檔案文件; 4. 管理圖書資料; 5. 管理事務所公章使用情況; 6. 辦理人事檔案和保險福利等事宜; 7. 負責與相關司法行政部門及律師協會的聯絡與協調; 8. 其他行政事務。

(二) 財務

1. 管理事務所的財務收支帳目; 2. 根據事務所的要求,執行支付和收取款項等事宜; 3. 管理事務所的業務統計及收結案工作; 4. 交納手持電話的年服務費; 5. 辦理本所因公出差人員的機票、火車票購買等事宜;

2 6. 其他與財務相關的工作。

(三) 秘書

1. 接聽電話,記錄并及時轉達電話留言; 2. 接待來訪客人; 3. 接受事務所律師指示,及時完成打字、復印、裝訂、收發及轉交傳真、電子郵件和有關文件資料等工作; 4. 及時準確地填寫工作記錄和工作時間量表; 5. 具體管理事務所的辦公設備、設施及辦公用品; 6. 具體管理圖書資料; 7. 接受事務所和律師指派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網絡管理員

1. 所內辦公自動化設備系統的安裝、維護與數據整理、更新、備份;計算機相關設備的硬件檢測與故障排除; 2. 對所內辦公自動化設備相關軟件、硬件的使用培訓與講解; 3. 給予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一切工作支持; 4. 申報辦公自動化設備所需軟、硬件的購買、更新計劃; 5. 接受事務所指派的其他工作事項。

(五) 戰略發展研究部

1. 負責所內刊物《共和》的編撰; 2. 負責所內專業資料及圖書庫管理、典型案例庫管理、業績及各類榮譽總結和管 理、大事記庫管理、著作論文庫管理、法律文書標準化模板管理; 3. 負責各類總結和宣傳與推廣的文章撰寫; 4. 網站簡介與新聞消息的審核發布; 5. 定期分析所內業務領域構成、國內國際律師服務市場現狀及走勢、律師服務市 場的競爭態勢; 6. 定期發布立法動態簡報、分所工作簡報; 7. 協助所專業委員會委員的工作。

第五條、受聘方的工資及津貼數額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為:工資人民幣 元/月,通訊及交通補助人民幣 100 元/月(試用期的薪酬為 元/月)。 聘用方和受聘方同意,聘用方將根據受聘方上一年度的綜合表現上調或下調其下一年度的薪酬。

上述薪酬均為稅前金額,聘用方將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薪酬的支付時間為每月二十五日,但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除上述工資及津貼外,受聘方有權依《XX市共和律師事務所收益及分配制度》的相關規定獲取收益或獎勵。

第六條、事務所承擔費用為受聘方辦理必需之社會統籌及保險。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或受聘方調離事務所時,上述社會統籌及保險允許轉移的,則由事務所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不能轉移的,則由事務所與受聘方協商處理。

第七條、事務所有義務為受聘方提供良好的辦公條件、工作環境和必要的辦公用具及用品。

第八條、 受聘方的權利: 1. 有權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賦予的權利; 2. 有權享有本所相關規章制度賦予的權利; 3. 有權對涉及自身利益的事務所帳目處理情況提出質詢; 4. 有權對事務所的業務發展和管理建設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九條、受聘方應遵守的工作紀律: 1. 受聘方應當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擅離值守; 2. 受聘方應當準確、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推卸工作; 3. 受聘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在工作中了解到的有關案件的秘密和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及隱私。受聘方無權透露事務所或各類律師的業務情況; 4. 受聘方應嚴格遵守事務所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合伙人會議的決議,服從所內管理,病、事假須向行政主管請假; 5. 受聘方應忠實履行崗位責任,自覺維護事務所利益、信譽,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侵占或變相侵占事務所財產; 6. 受聘方對外不得代表事務所或以事務所名義與他人簽訂協議; 7. 受聘方若違反事務所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事務所將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停職直至解聘的處罰。

律師聘用合同 篇16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聘用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聘用期滿,雙方未訂立新合同前,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地點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 律師工作,工作地點:南寧市園湖南路16號。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根據律師業務工作特點,乙方實行不定時、不定期工作制度,并根據國家規定享受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

雙方約定,乙方勞動報酬實行承包制,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分配給乙方辦理的案件(含法律顧問),按已結案業務收入的4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2、除甲方分配之外的乙方辦理的案件,均按6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乙方所得報酬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可以代扣代繳。乙方因辦理業務被投訴的,甲方有權暫不發放該案酬金并待查清后再作處理。

乙方要求采取其他承包形式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保險,所需費用從乙方承包所得報酬中扣除;

2、乙方因其他原因要求自行繳納勞動保險的,應在每年審前向甲方提供繳納勞動保險的書面依據;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其他均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執行。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司法部及自治區司法廳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的義務;

2、乙方除應遵守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律師協會有關律師工作的行政規章和相關規定外,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規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之;

3、乙方的年審注冊費用由乙方承擔。專職律師全年沒有收入或總收入為壹萬元以下的,另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壹仟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為壹萬零壹元至貳萬元的,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壹仟元整;全年總收入為貳萬零壹元以上但低于三萬元的,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高于三萬元及以上的,不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并于注冊當年結清,否則甲方可不予乙方年審注冊。

4、因乙方報酬實行承包制,故無論發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等等,甲方均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

5、乙方是兼職律師或退休后再從事律師工作的,不適用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6、乙方的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如有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通訊地址郵寄送達有關文件的,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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