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購銷合同|機械購銷合同(分享17篇)
發布時間:2023-09-22機械購銷合同(分享17篇)。
▲ 機械購銷合同
銷方:
購方:
雙方購銷產品,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金額、交貨日期、備注。
二、 機械技術要求:詳細參見系統方案。
酷算方式及期限:調試合格驗收后一周內付清.
三、 包裝標準及費用:包裝方式 簡 易;包裝費用由 銷 方 負責。卸車及就位由購方負責。
四、 運輸方式及費用:運輸方式 汽車運輸 ;運費及運輸保險費由 銷方 承擔;收貨單位:中化局集團器材有限公司 收貨地址: 購方工廠
五、 質量保證:
1)正常操作下,機械整機免費保修年,超出長三角地區,銷方只負責損壞的零配件費用。
2)保修期內,購方應按銷方提供的產品技術數據進行操作、維護、保養。由于購方錯誤使用(或)人為原因、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出現產品質量問題,自負其責。
3)提供有關維護數據,指導文件及使用說明書及整套技術參數數據。
4)購方依照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對產品進行全面驗收,如對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提出異議,應從收到貨物之日起 叁 天內提出,對于必須安裝或運轉才能發現質量問題的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為 十五 天,并保管銷方產品及資料,逾期視為默認。
六、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立補充協議。
2)如因購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付款而引起糾紛,銷方有權收回所銷物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3)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4)本合同式份,雙方各執民法典律、法規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執行本合同出現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共識,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年___月___日
▲ 機械購銷合同
說明
1.方括號“[ ]”內的數字或文字(有的空著)為合同雙方談判時協商確定。
2.關于付款比例,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作相應調整?;虿捎闷渌犊罘绞?,但相關條款要作相應調整。
3.第九十三條中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在其相應的合同中選擇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
供需雙方達成協議,并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說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于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后,需方對每臺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臺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后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歷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制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簽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備用部件,根據附近件二足夠 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范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它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后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范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須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說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范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范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范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并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范圍中應該有的,并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_________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
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稅、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制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范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_________%,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后,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30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后,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168小時試運行通過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后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余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后,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
(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制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它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托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并附有草圖。
(10)對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溫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后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于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6)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10)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后,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后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并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_________,(零擔)/(散貨),_________。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并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臺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并按第三十二條注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松散零星的部件應采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并盡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于盛裝不至于被偷竊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于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凈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采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銹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第四十四條 凡由于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盡快處理,同時供方應盡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后_________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并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后(3)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并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簽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準,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并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后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并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盡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復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雇傭的其它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范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于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10)天內供方沒有答復,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3)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制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了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并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并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范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7)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閱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于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復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盡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后了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并暫不予簽字,供方須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并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制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并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后,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后,需方應盡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范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14)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并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后仍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后(14)天內提出復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復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后,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盡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于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后3個月,對于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于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6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說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盡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后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后,供方應派人參加調試,并應盡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3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168小時完畢后,應在6個月內進行。
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后10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由責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后(2)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后,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后10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并由供方代表會簽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條 每套合同設備最后一批設備到達現場之日起(36)個月內,如因非供方原因該合同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后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后15天內,應由需方簽署并由供方會簽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168小時后,如果非從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6)個月,則此后15天內需方應簽署并由供方會簽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四條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兩次,需方將于初步驗收證書簽發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賠后止15天內按照第九十條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第八十五條 按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陷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制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為一年)。
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1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第八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于供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作好安排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及基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調換設備或由于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用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P=ah+M+cm。
第十章 保證與索賠
第八十七條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簽最終驗收證書)或供方發運的最后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36)個月(簽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十八條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的成套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并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后的第一年內,年可利用小時數要求大于(6500)小時;第二年及以后年可運行小時數要求大于(7500)時,年強迫停機率小于(2%),供方為“合同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為止。
第八十九條 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于供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和修理。如需換貨,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換貨的一切費用,換貨或修理期限應不遲于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2)個月內,對于那些在(2)個月內不可能修理或調換的貨物,可經需方特殊允許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現場進行損壞設備的修理,所有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及非供方技術人員的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盡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于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第九十條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后,由需方在15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保證期間,如發現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第七十條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文件后,應立即無償修理、換貨、賠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第九十二條 如由于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換貨所延誤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第九十三條 由于供方責任,在第九章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后,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算方法如下,鍋爐,_________;汽輪機,_________;發電機,_________。
第九十四條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系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后開始計算一年。
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遲交1~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0.5%);遲交5~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1.5%);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于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后,需方可以考慮免于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
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于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于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0.05%)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于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
第九十九條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遲交1~4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5~8周,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遲交9周以上,每周罰遲付金額的(_________);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簽后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簽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后(14)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并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生效。將修改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于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后,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并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周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后,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盡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并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并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中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并收歸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說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則地點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截決另有規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托)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并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2份,副本18份。審查單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范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了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后,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方括號“[]“內的數字或文字(有的空著)為合同雙方談判時協商確定。
2.關于付款比例,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作相應調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關條款要作相應調整。
▲ 機械購銷合同
農用機械購銷合同是農業領域中一份至關重要的文件,它為農業機械設備的購買和銷售提供了法律保障。合同的簽訂對于雙方來說都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它涉及到農村經濟的利益,同時也體現了買賣雙方的權益平等和法律規范。本文將詳細解析如何根據標題來編寫一份生動具體的農用機械購銷合同。
農用機械購銷合同的標題應該清晰明了地表達出該合同的性質。例如,“農用機械購銷合同”這個標題能夠準確描述該合同的主要內容和目的。這樣有助于合同的雙方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并避免可能產生的糾紛。
在合同中需要詳細列明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的發布方(銷售方)和接受方(購買方)的姓名、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這些信息有助于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溝通和協調,避免信息傳遞和溝通方面的不便。
合同應詳細列明農用機械的具體信息,包括該設備的品牌、型號、生產日期、生產廠家、顏色等。這些細節對于合同的履行和雙方的權益保障都至關重要。同時,還可以在合同中說明該設備的性能指標、使用方法、使用壽命等相關信息,以便雙方對該設備的了解更加全面。
合同還應該明確規定該機械設備的質量標準和保修期限。雙方可以約定質量檢驗的方式和標準,確保設備在交付和使用過程中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該設備的質保期限,保修期限和責任范圍,以避免在設備出現質量問題時雙方產生爭議。
合同還應詳細列明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費用等相關事宜。這些信息有助于雙方在設備交付過程中的協商和安排,避免因交付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導致合同履行的困難。
同時,合同還應詳細確定設備的價格和付款方式。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設備的價格和付款方式,例如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等。雙方還可以約定支付的時間和方式,以確保資金的及時到賬和合同的履行順利進行。
在合同中還可以約定解決爭議的方式和方式。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雙方可以選擇通過協商、調解或仲裁等方式解決。通過在合同中約定解決爭議的方式和方式,可以在一開始就為雙方提供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避免過度的糾紛和不必要的損失。
小編認為,一份生動具體的農用機械購銷合同需要包含合同的性質、雙方基本信息、設備具體信息、質量標準和保修期限、交貨時間和地點、價格和付款方式,解決爭議的方式和方式等內容。只有將合同的條款清晰具體地規定,才能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保障雙方的權益,減少因合同不明確而可能產生的糾紛。
▲ 機械購銷合同
農用機械購銷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規范了農業機械設備的購買和銷售過程。本文將以農用機械購銷合同為主題,詳細切入其內容和重要性,并給出具體的例子來解釋其運作。
農業機械設備在現代農業生產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它提高了農業生產效率,降低了人工勞動強度。農業機械設備的購買不僅涉及到高昂的資金投入,還可能會存在質量問題和售后服務的需求。為了確保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農用機械購銷合同應運而生。
一份完整的農用機械購銷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基本要素:合同名稱、合同雙方的基本信息、產品的詳細描述、數量及價款、質量標準、交貨期限、驗收及接收、保修期以及違約責任等。這些要素旨在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
舉個例子來說明農用機械購銷合同的具體運作。假設甲方是一家農機經銷商,乙方是一家農田擁有者。甲方向乙方銷售一臺水稻收割機。根據合同的約定,乙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貨款,并在一個月內安排交收。甲方負責將水稻收割機安全送達乙方指定的倉庫,并對其進行技術指導和售后服務。雙方還約定了水稻收割機的技術指標、質量要求和保修期限。
在實際操作中,乙方收到水稻收割機后,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進行驗收。如果發現質量問題或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維修或更換。如果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進行維修,乙方可以要求返還貨款或解除合同。同樣,如果乙方未能按時支付貨款,甲方也有權要求違約金或解除合同。
可見,在農用機械購銷合同中,各項權利和義務的明確規定對于保障雙方的權益至關重要。合同不僅為買賣雙方提供了法律保障,還促進了農業機械設備市場的健康發展。
農用機械購銷合同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不僅是農業機械設備買賣雙方的法律約束,還為雙方提供了有效的糾紛解決途徑。通過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農用機械購銷合同為農業機械設備市場的繁榮做出了貢獻。因此,無論是買賣雙方還是中介機構,在進行農用機械設備交易時務必制定一份詳細、具體且生動的農用機械購銷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
▲ 機械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機械設備清單及價格
序號:
設備:
名稱:
規格:
型號:
數量:
單位:
材質:
備注: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
二、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
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為產品制造商(下稱原廠商)制定的質量技術標準。
2、產品包裝:
(1)有原廠包裝的,按原廠包裝標準;
(2)沒有原廠包裝的,按賣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三、收貨事項
1、本合同設備的到貨日期為:合同生效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電匯;()銀行匯票;()LC;()T/T。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定金:______________
四、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貨物包裝為制造商原包裝。
2、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_____由_______方負責辦理,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3、乙方負責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甲乙雙方應對設備共同驗收,隨設備箱內所提供裝箱單作為驗收的標準件,乙方供應貨物在數量、質量和包裝上符合生產廠家的規定,則視為乙方交貨完成。交貨后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后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五、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于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_____,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機械購銷合同
地質機械儀器產品購銷合同
地質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執行。
本合同共__頁第__頁
簽訂地點___
簽訂時間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____號
需方代表人供方代表人
訂貨郵政編碼供貨郵政編碼
單位單位
結算電報掛號結算電報掛號
單位單位
通訊電話通訊電話
地址地址
結算帳號結算帳號
銀行銀行
結算結算到整代簽合同
方式期限車單位代表質量標準
驗收方法及
收貨站零記事期限:
單位擔
運雜費需方
通訊交供承負:
地址方
貨包裝費用及
運輸交貨方需要求:
方式地點式方
單總價交(提)貨時間
價
產品型號單位數一二三四
名稱規格量元元季季季季
度度度度
鑒(公)證
意見:
金額
總計
(大寫)
經辦人:
違約供方不能交貨,向需方償付不能交貨爭議
貨款總值%的違約金解決
需方中途退貨,向供方償付退貨部分方式鑒(公)證)
貨款總值%的違約金機關(章)
其余違約責任,供需雙方均按《工礦
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的規定承擔。
責任年月日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另附,此合同一式份,供方份,
本合同附件__份需方份,鑒(公)證機關份。
地質機構儀器產品購銷合同附表
本合同共__頁第__頁
簽訂日期:__年_月_日
合同編號:__號
單價總價交(提)貨時間
產品型號單數備注
名稱規格位量元元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 機械購銷合同
地質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執行。
本合同共_______頁第_______頁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號
需方
代表人
供方
代表人
訂貨單位
郵政編碼
供貨單位
郵政編碼
結算單位
電報掛號
結算單位
電報掛號
通訊地址
電話
通訊地址
電話
結算銀行
帳號
結算銀行
帳號
結算方式
結算期限
到站
整車
代簽合同單位代表
質量標準
驗收方法及期限:
運雜費需方承負:
包裝費用及要求:
零擔
收貨單位
記事不
通訊地址
交貨方式
供方
運輸方式
交貨地點
需方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總價 元
交(提)貨時間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 機械購銷合同
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購買乙方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誠實信用,平等自愿,質量第一”的原則,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 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質量及數量
2、 甲方向乙方購買“施工電梯” 10套,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上述全部設備的設計、制做、運輸、安裝、調試運行,并確保配齊隨主機的全部產品。
3、 甲方購買乙方全套機械設備總金額:313萬元。
二、付款時間及方式:
合同簽定后甲方給乙方先付訂金80萬元,待乙方將貨物全部運送到甲方場地后,待乙方安裝、調試、運行正常,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再給乙方付全款。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從收到甲方訂金之日起,并按時將全部設備運輸到施工場地,并承擔裝卸運輸等費用,五十天內完成全部安裝任務,7天內完成調試,以上共計57天,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為正式交貨日期。
四、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甲方要安排人員對乙方運輸到場的所有設備逐一進行核實驗收,對產品型號、規格、質量等,如發現質量有問題,乙方要負責調換,不得推諉,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停止安裝。由此產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乙方調試后的7天內甲方要驗收完畢,雙方出示驗收合格證書。
五、驗收時間:
(1)、驗收時間:從乙方調試運行后的7天內;
六、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負責設備運輸及安裝調試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施工,責任到人。期間,如發生人員傷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或經濟賠償,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人員培訓:
乙方負責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和相關的技術人員進行實際操作培訓、維修培訓、設備保養等培訓,以便使甲方人員掌握全部使用技術,能獨立正常地使用、維修和保養設備。
八、保養方式:
自設備經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免費保修服務,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壹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要求維修通知后三天派人到設備現場維修,設備維修所用的材料成本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逾期交貨超過7天,視為交貨不能,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已付現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負責包換或維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后支付實際費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3、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甲方將根據情況扣減相應的保質金,每延遲一天,甲方要扣減乙方1%的保質金,乙方超過三十天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內未能將設備維修在正常使用狀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換貨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設備未按照合同約定,通過甲方驗收合格,每遲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1%違約金,超過7天,仍未驗收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收款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取得有關方面的證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6、甲方要確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裝,無故給乙方造成不能夠正常安裝,從而影響乙方安裝進度,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變更。所補充和變更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合同有效期為1年。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機械購銷合同
一、供方:需方:
二、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普通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三、安裝標準: 高1米,寬75cm,掛鉤直邊鏡。
四、驗收標準、方法:按照行業標準驗收,異議期一個月。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運費供方承擔。
六、結算方式: 驗收合格后付清全額。
七、交(提)貨地點、方式、時間: 20xx年10月 10日全部安裝完畢。
八、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如未成按《合同法》解決。
十、在安裝期間所有安全責任由供方負責,與需方無關。
供方:需方:
年月日:
▲ 機械購銷合同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事宜,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和質量
1、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等:
貨物品牌為由乙方負責配送的“ ”牌系列;具體的名稱、品牌、規則型號以本合同附件1所列為準;
2、貨物的質量、技術標準:
(1)、貨物的質量滿足雙方合同的約定、國家或相關行業的強制性質量標準(若有附件,請附上),并具有國家認可機構檢驗的質量合格報告;無強制性標準的,以樣品或者雙方約定的內容為準,圖紙及樣品必須經雙方簽認并由甲方妥善封存。同時,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企業內控標準不一致時,以其中最高的標準為準。
(2)、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為 產品。
第二條貨物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價方法
1、貨物的數量:實際需要的貨物品種、規格、數量由甲方根據合同實際情況分批提供訂貨清單確定,訂貨清單須由甲方蓋章方有效。乙方須按訂貨清單供貨。
2、供貨區域: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產能并承諾在其產能內供貨,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乙方的供貨區域,供貨區域暫定為 。
3、計量單位:按本合同附件1的計量單位為準。
4、計價方法:按驗收合格的數量乘以相應貨物結算單價據實結算。
▲ 機械購銷合同
定作人: 簽訂地點:
承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修繕修理項目、數量、報酬、交貨期限
修繕修理項目及內容計量單位數量或工作量報酬
單價金額
合計人民幣(大寫):
(注:空格不夠可另接)
第二條 材料
材 料
名 稱商 標生 產
廠 家規 格
型 號計 量
單 位數量質量提供人交付日 期消耗定 額單 價價 款
(注:空格不夠可另接)
第三條 定作人檢驗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標準、方法、時間及地點
承攬人檢驗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標準、方法、時間及地點
第四條 修理修繕時間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五條 修理修繕項目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第六條 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方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條 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修理修繕項目的主要工作。
第八條 定作人協助承攬人的事項與要求
第九條 修理修繕項目交付時間、方式及地點
第十條 修理修繕項目檢驗標準、方法及時間
第十一條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攬人預付材料款(大寫) 元。
第十二條 報酬及材料費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條 保修期限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定 作 人承 攬 人鑒(公)證意見:
定作人: (章)承攬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證機關(章)
日期: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機械購銷合同
甲方因生產需要購買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誠實信用,平等自愿,質量第一”的原則,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 ”,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上述全部設備的設計、制做、安裝、調試運行,并確保配齊隨主機的全部附件及其它配套產品
(2)、驗收標準:
A、全部設備必須是規定的型號、規格.不得使用不達標的偽劣產品.
B、所有設備的安裝要符合該生產設備本身的流程,體現堅固經久耐用、質量第一的原則,質量達標。
六、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負責設備運輸及安裝調試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施工,責任到人。安裝調試期間內,如發生人員傷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或經濟賠償,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現場服務:
給乙方提供 ,安排乙方現場人員的`住宿并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運輸車輛。
八、人員培訓:
安裝調試完成之后,教會設備管理人員與使用人員掌握該設備的基本操作。
九、售后方式:
自設備經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保修服務,保修服務期限為壹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要求維修通知后1天派人到設備現場維修,設備維修所用的材料成本易損件由甲方承擔。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負責包換或維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后支付實際費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2、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取得有關方面的證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3、甲方要確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裝,無故給乙方造成不能夠正常安裝,從而影響乙方安裝進度,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變更。所補充和變更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雙方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機械購銷合同
地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執行。本合同共_______頁第_______頁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需方代表人供方代表人訂貨單位郵政編碼供貨單位郵政編碼結算單位電報掛號結算單位電報掛號通訊地址電話通訊地址電話結算銀行帳號結算銀行帳號結算方式結算期限到站整車代簽合同單位代表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期限:運雜費需方承負:包裝費用及要求:零擔收貨單位記事不通訊地址交貨方式供方運輸方式交貨地點需方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元總價元交(提)貨時間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鑒(公)證意見: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年月日金額總計(大寫)違約責任供方不能交貨,向需方償付不能交貨貨款總值%的違約金需方中途退貨,向供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違約金其余違約責任,供需雙方均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的規定承擔。ww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另附,本合同附件____份此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鑒(公)證機關份。地質機構儀器產品購銷合同附表本合同共____頁第
▲ 機械購銷合同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上海市xxxxx商行 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就甲方向乙方購買酒店所需要的用具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詳見清單共 壹 頁。甲方 壹 份,
乙方 壹 份,共 貳 份.
二、驗收方法:按甲方所訂的物品為準驗收,當日驗收時未提出異議,即貨全部驗收合格.
三、到貨時間 年 月 日.
四、到貨地點: .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結算: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在運輸途中如有破損,乙方承擔,包裝物不回收不計價.
六、付款方式:經雙方協議達成后總貨款計人民幣(小寫)¥18500 元整。預付訂金為總貨款的40%計人民幣(小寫)¥7400 元整,余款計人民幣(小寫)¥11100 元整,貨到一次性付清全部貨款.
七、雙方簽字生效,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解決.
八、其它事宜:雙方協商為妥.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上海市xxxxx酒店用
品商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地址: 地址:銅川路xxxxx號
電話: 電話:1xxxxxxx282
傳真: 傳真:021-52xxx1619
▲ 機械購銷合同
1、甲方須在供貨時間前 天提供訂貨清單,乙方按甲方下達的訂貨清單上指定的時間和供貨數量、品種、規格供貨。
2、本合同的簽署,并不代表甲方必須要在合同有效期內從乙方購買合同約定的產品,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貨清單后,無論金額的大小,均須全面履行,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 機械購銷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遵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商標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廠家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
二、供貨時間及數量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內需方在供方倉庫內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總重量千分之三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裝物由需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貨異議期限:按實際生產尺寸,規格驗收,異議期限供貨后10天內。
八、合同內單價包括運輸費。
九、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產,已經需方認可。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機械購銷合同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規格型號及價格
二.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型號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10%,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 3天內,將甲方采購的 物品 全部送達指定地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為限度。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向乙方交付人民幣 ¥100000.00 元(人民幣拾萬元整)作為首付款;尾款在 20xx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完畢,尾款總額(人民幣): ¥721200.00 元(人民幣柒拾貳萬壹仟貳佰元整)。
五.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蓋公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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