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范文|安全飲水應急預案(錦集17篇)
發布時間:2024-07-06安全飲水應急預案(錦集17篇)。
??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
一、引言
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學校開始逐步采用直飲水系統。然而,直飲水系統的異常狀況可能給學校帶來潛在的健康風險。為了確保學生和教職工的飲水安全,學校應制定一套完善的直飲水應急預案。
二、預案目標
1. 確保學校直飲水系統運行正常;
2. 及時發現并處理直飲水系統的異常情況;
3. 對直飲水系統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
三、預案內容
1. 直飲水系統巡檢
每天早晨和下午放學前,由專門的工作人員對學校直飲水系統進行巡檢。巡檢內容包括檢查水源、水質處理設備、管道系統和水龍頭等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維修或更換設備。
2. 直飲水質監測
學校應定期委托第三方水質檢測機構對直飲水系統的水質進行檢測。監測項目包括水的可見泥沙、異味、味道、PH值、渾濁度、細菌含量等。如有檢測結果異常,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處理。
3. 直飲水異常處理
當直飲水系統出現異常情況時,學校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暫停使用:發現直飲水系統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暫停使用,并告知全部學生和教職工停止飲用直飲水。
(2)緊急檢修:立即通知維修人員前往現場進行檢修,排除故障并恢復正常運行。
(3)備用水源:在直飲水系統停用期間,學校應提供安全的備用水源,確保師生的飲水需求。
4. 預案演練
學校應定期組織直飲水系統的應急演練,并制定相應的演練計劃。演練時,包括學校領導、教師、學生、維修人員在內的相關人員應參與其中,模擬各類緊急情況,測試應急響應能力和協調配合程度。
五、預案評估與改進
學校直飲水應急預案的實施應進行定期評估和改進。學??晌袑I機構對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收集相關意見和建議,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改進和修訂。
六、結論
制定學校直飲水應急預案對保障師生飲水安全至關重要。通過巡檢、監測、異常處理和預案演練,可以及時發現和解決直飲水系統的問題,確保學校師生的健康與安全。同時,定期評估和改進預案,提高應急響應能力,進一步提升學校直飲水系統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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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專業人士,我們知道農村飲水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它直接關系到農村人民的生存和發展。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村飲水已經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和重視。但在緊急情況下,如自然災害或人為事故,飲水供應很可能會中斷,這時候應急預案就顯得尤為重要了。農村飲水應急預案是針對農村的突發事件而制定的一份操作手冊,它是在緊急情況下保障人們飲水安全的有力工具。應急預案的編制應該考慮各種情況,并提出應對措施,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應急物資準備
在制定應急預案時,需要考慮到所需的應急物資及其存儲問題。應急物資一般包括:消毒藥品、過濾材料、儲水器、安全閥、水桶、水管等。這些應急物資應該在正常情況下就先備好,以保證它們的儲存和使用。
二、飲水安全保障
一旦發生應急情況,如供水中斷或受污染,那么保障飲水的安全就非常重要了。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安全的飲水處理。處理方法可以包括過濾、消毒、煮沸等方式。
三、水資源調配
在應急情況下,水資源的調配是非常關鍵的。在不同的情況下,需要將水資源調配發往不同的地點。為了保證水資源的合理調配,需要有專門的人員負責協調調配工作。
四、人員組織與安全
在應急情況下,需要將相關的人員組織起來,協同合作,處理有關的問題。這些人員可能包括:飲水管理員、水利工作者、志愿者等。在組織人員時,需要考慮到人員之間的安全問題,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總結
農村飲水應急預案的編制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保障人們飲水安全的關鍵措施。在預案的編制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各種應急情況下的應對措施,做到其科學、合理、可行,才能在應急時真正發揮作用。因此,專業的人士需要認真思考和研究,以確保編制的預案能夠真正保障人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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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體校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
各個層面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出游的宣布與教育,德育處、大隊部利用班主任會議、抓好安全管理。班主任是本班秋游活動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學生負有組織和監管責任。班主任利用少先隊活動課結合班級實際對學生提出具體的安全教育要求,副班主任老師要積極協助班主任抓好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二、成立秋游安全領導小組
為應對秋游期間的突發事故,成立秋游安全領導小組。明確后勤保障、醫療保障、緊急處理、秋游全面協調人等責任人,分工明確,職責到位。出行時應有校級帶隊領導。
秋游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副校長)
副組長(應急事件總協調人)、(大隊輔導員)
成員:(秋游全面協調人)(新康輝旅行社領隊)
醫療應急保障:
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一)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帶隊領導報告。帶隊領導根據情況作出決定。
(二)一般性事故,帶隊領導可根據情況自行進行解決,并進行記錄。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給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開展工作,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長。
(三)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應盡快向公安、醫療、教育、旅游等部門上報,同時增派人員赴現場進行組織搶救。
(四)在組織應急搶險過程中,以保證學生安全為首位。寫出書面報告,總結經驗教訓。
四、安全應急具體措施
(一)安全常規措施:
1、所有教師、工作人員手機必須處于開機狀態,前一天必須檢查手機充值狀況,確保資費充裕,通信暢通。
2、進入秋游目的地后,由校級領導原地執守,擔任總指揮。
3、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幾人一組,嚴禁個別行動。
4、每次轉移活動地點及活動結束時必須清點人數,一個不能少。
(二)因天氣因素變更活動處理:
1、活動前一天了解天氣情況,通知學生做好相應準備。
2、出發時遇天氣變化,要認真分析趨勢和可能,組織者應做出延時、變更處理。
3、針對學生可能出現的情緒波動,做好引導、說服教育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項。
(三)學生突發疾病、食物中毒、意外傷害:
1、師生在途中突發疾病、食物中毒、意外傷害,隨隊教師立即聯系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車,視輕重由醫務人員作處理或就近送醫院。
2、師生在公園內突發疾病、食物中毒、意外傷害,帶隊教師立即聯系總指揮,視輕重作處理、或送園內醫務站診療,病情嚴重的立即撥打120并送醫院急救。
(四)學生走失處理:
1、允許學生帶手機,師生互留電話號碼,以便電話聯系。
2、如發現學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應立即組織就地尋找。
3、從學生最后接觸的同學入手,了解最后行蹤。
4、電話通知其它帶隊教師關注尋找。
5、利用廣播等形式發布尋人啟示。如仍無下落要立即報告安全領導小組,進行處理。
(五)交通事故處理:
1、有嚴重受傷即刻撥打120、122,并立即組織搶救,同時通知家長。
2、發生事故要迅速報告校領導,調動應急車趕到事發現場,視傷情確定立即送醫院,還是緊急處理后送醫院。
3、保護好現場,指揮師生撤離至安全地點。
4、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
5、安定學生情緒,詢問、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受輕傷學生送醫院檢查、診治。
6、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分別負責家長、公安、醫療、保險各方接洽,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五、秋游注意事項:
1、為保證早上出發前的安全與紀律,班主任要做好出發前的組織工作。有針對性的進行安全教育,對班上個別學生要特別留意。做好家校聯系工作,讓家長準時接學生回家。
2、出行過程要隊伍整齊,在路上不得隨意脫離隊伍,愛護環境,不隨地亂扔果皮紙屑。
4、活動結束后,對學生強調一定要立即準時回家,不能在路上、同學家逗留。
5、各班要分小組進行活動,設有小組長專門負責。嚴格禁止學生單獨活動。不同陌生人說話,不和其他游人產生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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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透過防汛應急預案的模擬演練,提高員工在對汛情發生后的應變潛力,檢驗分公司對汛情發生后的搶險組織潛力。透過演練來考核各職能搶險組的實際效果,提高各職能組員的業務水平,透過演練來驗證預案的可行性及不足之處。
二、模擬題目
假設得到預警提醒,近期雨量過大,易引起洪汛災害。項目部立即啟動防汛應急預案,進行抗洪搶險。
三、演練時間:
定于20xx年6月6日下午1:30招開預備會議,講解演練要求,下午2:00即刻投入演練。
四、演練地點:
沈陽地鐵二號線第十五標段施工現場。
五、參演人員
地鐵項目部防汛搶險隊,醫療救護組。,
六、演練程序
1、報警
防汛報警十分重要,早期報警能夠使防汛救援工作開始于汛情初發期、及時控制汛情的蔓延和擴大。防汛值班人員在第一時間報警,報告給項目部經理、安全副經理、安質部。
⑴、報警資料應包括:發生汛情時間、地點(位置),正在采取的防汛措施。
⑵、凡是在現場的人員,都有報警的義務,報警資料要準確,清晰。
2、接報
⑴、不論是項目部經理、安全副經理,還是安質部接報,都要盡快通知救援隊伍做好救援準備,及時趕到防汛現場。
⑵、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害程度范圍等
⑶、做好記錄
⑷、通知救援隊伍
⑸、向上級相關部門及領導報告
3、應急救援行動
⑴項目部防汛應急指揮小組接到報警后應立即按照洪災的類別,根據洪災事故災害程序和涉及范圍的狀況,統一協調指揮,緊急調動各類搶險隊伍參加救助搶險,必要時請有關外部力量到場支援。
⑵指揮小組各負責人要按照現場指揮的要求,緊急調集相應的物資、設備、人員實施應急救援或搶險。
⑶事故發生地遇有動力電,應立即切斷,迅速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等設施,保證應急救護工作順利展開。防止二次事故災害的發生。
⑷安全保衛組進入洪災現場5分鐘之內,要做好現場的交通維護、疏導和人員的疏散工作,預防和防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好治安。
⑸醫護救護組在接到洪災事故報告后,要迅速趕赴現場,調集醫護人員和車輛,負責將傷員送到指定醫院實施搶救。
⑹物資設備保障組要根據現場指揮的命令,保證應急救護物資及時運輸到位。
⑺其他相關人員也應根據現場指揮的命令,用心配合做好救援工作。
⑻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設備、物資、人員及占用場地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或拒絕。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后,應給予合理補償。
七、演練總結
⑴、透過演練發現的主要問題
⑵、對演練主體狀況的評價
⑶、對預案的演練程序資料的改善意見
⑷、應急裝備設施是否滿足應急要求
⑸、透過演練總結經驗
⑹、對演練中的問題如何解決。
八、此次演練請駐地監理參加指導,并將演練總結報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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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保障全校師生的身心健康,積極預防在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有序、順利開展,防范各類事故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據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成立學校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理小組,統一領導學校安全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由學校行政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安全緊急情況處理小組名單:
組 長:袁玉猛 王文山
副組長:李繼軍 張繼國
成 員: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老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
4、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處理原則:
1、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在上級部門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緊密聯合,形成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力爭有效控制事態,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預防為主,及時控制:加強學校安全制度建設,重視宣傳發動工作,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把突發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
3、應急聯動,群防群治:校園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要迅速加入,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學校難以處理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爭取他們的配合。
4、以人為本,依法處置:在處置校園突發公共事件的過程中,紿終要堅持生命第一的思想,要及時采取避險措施,確保生命安全,并力爭控制事態的發展。
二、各類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一)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 ,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3、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工作,迅速向所在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報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注意觀察檢查他們的健康狀況。
(二)傳染病應急預案
1、我校師生在家中出現流腦、風疹等傳染性疾病,應迅速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學、上班。
2、我校師生若在校內出現疑似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和手套并到校醫室休息,學生出現疑似傳染病的,班主作任應立即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陪同的,由老師送去醫院就醫。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班級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三)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并迅速報告交通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保護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四)臺風、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梢圆扇”匾耐Un。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也可以報警求助。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并將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五)建筑物倒塌或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信息向校領導報告。
2、發生火災,嚴格禁止學生參與救火,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處。老師要利用一切救火設備組織自行撲火?;饎荼容^大,靠學校自已力量難于撲滅時,立即撥打“119”報警求助。
3、師生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田徑場為集結點,若遇緊急情況,則直接疏散出校園。
(六)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件)應急預案
1、發現學生在校內受傷或身體不適,應當立即向值日老師和學校領導報告,并送去校醫室救治。如校醫、學校領導認為有必要送醫院救治的,應迅速通知家長,并由家長陪同就醫,若家長不能陪同的,必須由校醫或有關老師陪同到醫院。
2、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領導或其他行政負責人,及早將闖入者逐出學校。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現場老師或第一位發現突發事件的老師為應急處理第一責任人,應迅速采取措施進行制止、制服并報告學校領導。事態嚴重的,為防不測,應拔“110”報警求助。
(七)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行政負責人和值日老師要嚴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學生在校園教學區追逐、打球、攀爬窗臺(圍墻)、滑樓梯欄桿等。值日教師要注意及時糾正學生上述違規行為。
3、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早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序的上下樓梯,值日老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三、信息報告:
1、安全緊急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的信息,采取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領導匯報,事態嚴重的,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匯報。
2、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經學校應急處理小組同意,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突發事件,或擅自接受報刊、電臺等宣傳媒體的采訪。
3、應急事態期間,學校應急處理小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
本預案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實施。
??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
在學校的日常運營中,直飲水設備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為師生提供方便和健康的飲水方式。然而,突發事件或故障可能會對直飲水設備造成影響,這就需要學校制定應急預案措施,以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
一、應急預案概述
1.1 目的
學校直飲水應急預案的目的是在直飲水設備故障、突發事件或其他緊急情況下,確保師生能夠及時、安全地獲得飲用水,并有效應對問題。
1.2 預案組成
學校直飲水應急預案包括組織機構、流程和標準操作程序。預案組織機構由應急預案工作組、領導小組和執行小組組成。預案流程包括預案啟動、信息發布、資源調配、應急處置、善后處理等環節。標準操作程序包括故障排除、應急維修、水源調配、瓶裝水補給等。
二、應急預案具體措施
2.1 預案啟動
直飲水設備故障或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人員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案流程進行應對。預案啟動的第一步是確定預案負責人和組織機構,并確保人員與聯系方式的準確性。
2.2 信息發布
預案負責人應及時向師生發布相關信息,包括直飲水設備故障原因、預計恢復時間和替代飲水方式等。信息發布可以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學校廣播等形式進行,以確保師生及時了解情況。
2.3 資源調配
當直飲水設備發生故障時,預案負責人應及時與物資供應部門聯系,調配備用設備或其他飲水資源。同時,還需要考慮購買瓶裝水或安排師生使用其他飲用水設備的情況,確保師生能夠正常獲得飲用水。
2.4 應急處置
在直飲水設備故障期間,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梢栽O置臨時飲水點,為師生提供瓶裝水或其他飲用水資源。同時,臨時飲水點需要具備飲水安全設施,如過濾器或煮水器等,以確保水質符合安全標準。
2.5 善后處理
一旦直飲水設備恢復正常運行,學校需要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和總結,及時修改完善以備下一次應急情況使用。同時,學校還應對故障原因進行分析和處理,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三、應急預案的實施問題和挑戰
3.1 培訓和演練
學校應針對師生和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應急處理的效果。可以定期組織模擬演練,以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引導師生養成良好的應急反應習慣。
3.2 資源保障
學校需要積極與配套供應商保持合作關系,確保在直飲水設備故障或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提供備用設備和飲用水資源。此外,學校還需儲備一定數量的瓶裝水,以備不時之需。
3.3 定期檢查和維護
學校應對直飲水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發現并解決潛在問題。只有在設備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應急預案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在學校的日常管理中,應急預案是確保直飲水安全和師生健康飲水的重要保障措施。學校需要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組織機構、流程和標準操作程序,提高應急能力和水平,確保應對突發事件的效果。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師生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獲得安全、便利的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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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鎮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方式主要以集中供水供水為主,余下為聯戶井和單戶井,水源主要為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布在全鎮、各村(居)、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為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和提高群眾滿意度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脫貧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四川省村鎮供水應急預案》,為助推全鎮脫貧攻堅,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鎮、村(居)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鎮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xxx擔任,副指揮長由黨委副書記xxx擔任,成員由xxx、xxx、xxx、xx、xxx、xx、各村(居)自來水管水干部組成,下設辦公室在鎮農業服務中心,xxx兼任辦公室主任,xx和xxx二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xxx。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鎮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鎮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鎮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居)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各村(居)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
4.應急措施。
①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衫酶浇鼌^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因旱缺水。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的,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2臺,應急人員10名(民兵預備役)。
⑦做好水質達標送檢及醫療衛生應急保障工作。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應急處置。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居)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水務局報告。
3.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管控。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鎮政府應保障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居)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鄉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根據明村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鎮政府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1.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2.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置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1.2.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1.3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等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意見》等部門規章和文件地方性相關法規等并結合明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4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鎮、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4.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1.4.6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應急機構職責
鎮、村各級水利管護單位、公安、國土資源所等單位均應設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有關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單位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2.1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設立明村鎮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xx鎮長擔任,副組長由xxx副鎮長擔任,水利站站長xx為應急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紀委、財政所、經管站、國土資源所、衛生院、派出所等單位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及專家組。應急辦公室設在水利站,聯系電話xxx。
2.1.1 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1.2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鎮、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鎮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2.1.3 專家組職責領導小組專家組由供水規劃、設計、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置提出咨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事故處置給予技術支持。
2.2鎮、村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鎮、村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成立相應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鎮、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根據當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3、預防和預警
3.1預防
3.1.1信息監測及收集鎮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鎮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要設立并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3.1.2信息報告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信息的報送和處置,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鎮情。
3.2預警
3.2.1預警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2.1.1 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3.2.1.2 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至2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2.1.3 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2.1.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2.2預警發布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3指揮體系
3.2.3.1全鎮應急預案水利站負責編制完成全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3.2.3.2鎮、村應急預案鎮級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內鎮、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3.2.3.3供水單位應急預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逐級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置。對應全鎮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三級。市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鎮、村級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4.2 Ⅰ級應急響應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擔任鎮應急小組組長的鎮長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市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到小組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市級工作組和村委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村雙委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市、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事故處置完畢后,由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4.3 Ⅱ級應急響應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擔任我市應急小組副組長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鎮政府。并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并在市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置完畢后由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4.4Ⅲ級應急響應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擔任我市應急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鎮政府。同時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市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市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置完畢,由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鎮政府及市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備案。
4.5Ⅳ級應急響應,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級時,擔任我市應急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布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后,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時內將情況上報鎮政府。同時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后,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市應急領導辦公室報告,并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市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置完畢,由市級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備案。
4.6應急處置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市級或市級以上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5應急結束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市級應急領導機構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鎮、村應急機構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各級水管部門要盡快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
5.2通信與信息保障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5.3資金保障鎮政府要設立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請政府調用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5.4物資保障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
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5.5醫療衛生保障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5.6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5.7治安維護當地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5.8技術保障要建立村鎮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后期處置
6.1調查與評估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市、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6.2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6.3獎勵與責任追究市級有關部門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7、附則
7.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供水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保障人民群眾供水,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籌安排,分工合作。鎮水管站統籌安排農村供水各項應急工作任務,各相關單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3、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后,鎮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農村供水突發事件。
二、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成立觀音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由鎮政府鎮長擔任總指揮,分管水利和湖泊工作的黨委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黨政辦、財政所、水管站、派出所、安全生產辦、衛生院、農業服務中心、環保辦、國土所、民政辦、供電所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管站,辦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長兼任,負責處理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各村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由各村書記任村級總指揮。
(二)農村供水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1、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的組織開展。職責:起草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勘察、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等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3、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財政所:負責農村供水應急資金的撥付和監管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供水工程設施安全。
安全生產辦:負責自然災害的監測預報;負責應急搶險隊伍的組建。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不因農業面源污染對飲用水源造成污染。
水管站:負責全鎮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提供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預案以及工作方案;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衛生院:負責遭受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村、鎮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的水質監測和衛生保障。
環保辦: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查處向河流、水庫等水域違法排放污水和固體廢棄物等行為,處理水污染事件。
國土所:負責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沉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負責正常和各類預警情況下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核、批復工作。
民政辦:負責遭受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供電所: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4、各村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及職責
各村成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村范圍內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制定本村供水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供水信息,及時向鎮政府和水管站報告突發事件情況;指揮、協調本村供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預防及預警
(一)預防
1、信息監測和收集:
(1)旱情信息:參見《鄖西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2)水污染信息:參見《十堰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十堰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供水工程管理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3)監測單位及報告制度:水管站負責本地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并公開供水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本鎮相關供水信息,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應急指揮部報告。
2、信息報告
水管站是農村供水日常監測信息和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按照相關程序規定報告突發性事件。
3、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農村供水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農村供水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農村供水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
1、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和黃色表示。
2、預警發布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等級標準,對收到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并報告縣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同時上報上級應急指揮部。預警信息發布由總指揮決定。
預警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止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進行處理;各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供水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
對應全鎮農村供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鎮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各村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村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應急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Ⅰ、Ⅱ級響應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特大干旱,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5個以上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10人以上,或出現人員死亡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4千人以上;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2千人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嚴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嚴重干旱或3個村發生特大干旱,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致使1個以上5個以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5人以上,或出現人員死亡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2千人以上;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1千人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1、工作會商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Ⅰ級、Ⅱ級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鎮長)召集,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等部門參加。
2、工作部署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供水緊急通知,召開農村供水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村、鎮直有關單位開展農村供水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各村要把農村供水應急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緊抓好。村書記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下派工作組,指導幫助有關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工作組由有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實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務,回來有匯報。對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召集有關單位負責人研究并提出解決辦法。
3、部門聯動
當發生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時,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地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派出所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污染水等事件發生。
水管站按照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復農村供水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供水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安全生產辦派出搶險隊伍,深入受災地,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
財政所及時籌措農村供水應急工作經費,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的補助。協同水管站向上級單位申請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資金。
衛生院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向上級提出支援請求。
4、方案啟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供水應急預案,動用后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恢復工程的建設。
(三)Ⅲ級響應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較重供水安全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5個以上村發生中度干旱或3個村發生嚴重干旱,造成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致使1個村級水源地取水中斷;因飲水水質不達標或人為破壞等原因致使中毒人數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或因水質污染疏散轉移群眾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1、工作會商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后,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分管黨委班子成員)組織派出所、水管站、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國土所、民政辦等相關部門,對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發展及各項應對措施進行會商。
2、工作部署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供水通知,召開農村供水會議,組織有關村、鎮直有關部門開展農村供水應急事件減災工作。同時下派工作組,深入第一線,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導發生供水突發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復工作。有關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進行處置,并在鎮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后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部門聯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地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事件發生地人畜飲水供應。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水管站按照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提出恢復農村供水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供水工程的實施,并負責恢復農村供水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財政所及時籌措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經費和恢復重建費用,用于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補助。
4、方案啟動
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供水應急預案,動用備用水源,具備條件的開辟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供水恢復工程建設。
五、應急結束
當嚴重的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趨勢減緩,并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村可視情況,宣布結束應急響應。依照有關緊急供水期間規定征調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應在應急響應結束后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應急響應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處置工作結束后,鎮人民政府應盡快恢復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供水設施,盡可能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六、保障措施
各村要針對農村供水應急工作,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及時上報,從組織上保障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一)資金保障
財政所負責積極籌措資金,設立農村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當發生農村供水突發性事件時,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農村供水應急領導機構報鎮政府,申請動用農村供水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水管站、安全生產辦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民政辦制定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三)應急備用水源準備
供水規模在1千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各村就近從蓄水池、壩調水,各村根據本村實際情況,從距離最近的水源調水。
(四)應急隊伍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鎮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直接派出應急隊伍,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醫療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派出所要負責做好受災地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七、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農村供水應急事件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工程管理單位和同級農村供水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農村供水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水管站及事發村委會負責。需要鎮政府援助的,由水管站及事發地村委會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水管站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直到水質達到《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T/CHES18-2018)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參加農村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
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鎮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群眾供水方式主要以集中供水供水為主,余下為聯戶井和單戶井,水源主要為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布在全鎮、各村(居)、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為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和提高群眾滿意度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脫貧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四川省村鎮供水應急預案》,為助推全鎮脫貧攻堅,保證農村群眾飲水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鎮、村(居)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戶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鎮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董艾利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黨委副書記李軍同志擔任,成員由李松林、楊洪鼎、王才炯、王林、陳玲莉、劉超、各村(居)自來水管水干部組成,下設辦公室在鎮農業服務中心,李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超和陳玲莉二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0817-6460010。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鎮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群眾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鎮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實行鎮干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居)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
各村(居)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于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
4.應急措施。
①對少數偏遠吊腳戶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因旱缺水。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的,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2臺,應急人員10名(民兵預備役)。
⑦做好水質達標送檢及醫療衛生應急保障工作。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應急處置。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居)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水務局報告。
3.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傳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管控。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鎮政府應保障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并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居)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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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飲水安全是脫貧出列考核的“硬指標”之一,是脫貧攻堅“3+1保障”的重要內容。解決好農村飲水安全問題,事關脫貧攻堅進程、事關民生福祉、事關實現同步小康目標。根據縣脫貧攻堅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松脫總指辦發〔20xx〕9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和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減少損失,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切實維護農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性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街道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施或水源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因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施遭到嚴重破壞;
4.因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或其它原因嚴重影響農村飲水安全的。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成立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街道辦事處主任張文飛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主任王再濤擔任,蓼皋片區水務服務中心、街道綜合辦、財政分局、衛生院、供電所、派出所、武裝部、民政辦等為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街道綜合辦,由王再濤擔任辦公室主任,李明周負責辦公室日常相關工作。
(一)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制定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領導和協調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開展供水設施搶險、排險與恢復重建工作;指導全街道供水單位(村、社區)做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響應期間的信息發布工作;對潛在隱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報告執行情況;其他有關農村安全供水應急的`重要事項。
(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發布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蓼皋片區水務服務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行業管理、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調配及正規化、規范化建設;提供雨情、水情、災情、水源調度方案及受災應急措施,供領導指揮決策。
2.街道綜合辦: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確保應急工作有序地進行;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3.街道財政分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恢復經費的安排、下撥和管理;會同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應急措施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4.街道衛生院:負責疫病的防治和醫治工作,組織應急隊伍赴災區進行醫療救護;負責事發地周邊環境衛生防疫、水源水質監督監測等工作。
5.街道供電所:負責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安全,加強輸、變電工程設施的運行和檢修管理。保障救援現場應急用電。
6.街道派出所:嚴厲打擊破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通訊線路的違法活動,保證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維護搶險現場秩序。
7.街道武裝部:負責組織并領導民兵執勤和急、險、重任務,負責擬制事發地的動員,并做好動員的各項準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完成防汛等任務。
8.街道民政辦:負責受災農村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做好受災農村群眾的生產救災工作。
三、應急響應
全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響應按照供水突發事件搶修,恢復時間劃分為Ⅰ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Ⅱ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和Ⅲ級響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約應急供水,搶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一)Ⅰ級響應
因發生特大早情,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5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嚴重事件,由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報鎮政府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一方面組織技術人員對農村飲水工程進行搶修,另一方面協調有關村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二)Ⅱ級響應
因發生旱情、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1000-5000人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較大事件。由鎮人民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組織人員對損壞的工程進行搶修,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級部門支援,保證當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三)Ⅲ級響應
因干旱、自然災害、供水設備損壞和供水管網遭受人為破壞,導致1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的事件為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一般事件。由鎮政府統一協調指導有關村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或向停水村組派送水車送水,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用水。
四、應急措施
略
五、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
街道級財政應設立鎮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街道辦事處也可通過水費提留等方式籌集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二)物資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時,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三)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人員,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四)交通運輸保障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應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群眾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五)治安維護
當發生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后,應急指揮部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六)技術保障
應急指揮部要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置培訓和用水戶的技術指導。
六、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鎮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二)預案的解釋與生效時間
本預案由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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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目的
為做好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應急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指揮應急工作,各部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供水企業及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依據職責分工,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和應對緊急情況。
1.2.2統籌安排,各負其責。依據行政區域、供水范圍、突發事件性質,建立分層分級、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應急處理體系。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指揮、協調、處理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供水企業按照職責負責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1.2.3保障供水,常備不懈。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優先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同時將保證重要公共場所、自治區及南寧市黨、政、軍、警重要機關(部門)用水。各級政府、市直有關部門、供水企業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機制,加強演練,做到平戰結合。
1.3編制依據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1.3.2《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等相關行業標準。
1.3.3《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南寧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指導性文件。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1.4.2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指由于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發生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事件(地震、臺風、洪災、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統設施設備發生事故引起的突發性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毀壞、嚴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輸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區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傳染性疾病爆發、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各種自然災害、事故等引起的供水突發事件。
1.5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等級分級
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控性、影響城市供水居民人口數量和供水范圍的嚴重程度,事件等級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5.1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1.5.1.1受影響居民人口40萬以上;
1.5.1.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50%以上。
1.5.2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Ⅱ級(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1.5.2.1受影響居民人口30萬~40萬;
1.5.2.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40%~50%。
1.5.3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Ⅲ級(較大)供水突發事件:
1.5.3.1受影響居民人口20萬~30萬;
1.5.3.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30%~40%。
1.5.4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的,為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
1.5.4.1受影響居民人口10萬~20萬;
1.5.4.2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供水范圍的20%~30%。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領導機構與職責
2.1.1成立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局長、市應急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住建局、應急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務局、糧食和儲備局、生態環境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水利局、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政園林局,南寧供電局、氣象局、南寧海事局、消防救援支隊、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南寧交投集團,供水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在本市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排序遞補。
2.1.2主要職責:研究決定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本預案;指揮和協調全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擬定全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總結全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對相關供水事件應急處置做出決策,下達指令,視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或單位報告;視情況派出指導組對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導或支援;組織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報、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根據應急事件的發展趨勢和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處置行動,適時宣布應急結束;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發布;指導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
2.2工作機構與職責
2.2.1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2.2.2主要職責:負責與自治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及各城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聯絡,及時了解最新信息,并根據城市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救援車輛的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組織對事件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負責收集情況,了解事件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審查城市供水重大事件的新聞發布稿件,編發事件應急情況簡報;負責應急響應期間專家組的聯絡,指導各地利用城建檔案,為事件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組織全市范圍供水應急知識宣傳;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城市供水事件損失的匯總上報工作。
2.2.3事故等級初步判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初步判斷事件等級。當判定事件等級為Ⅲ級(含Ⅲ級以上)的市級供水事件時,應立即逐級報告,根據指揮長的決定負責安排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地點并通知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參加會議,負責按照指揮部的決策落實各工作小組;在超出市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并向自治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請求,并將應急指揮權移交自治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當判定事件等級為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時,通知相應城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指導和協助城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對本轄區內事件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2.3.1市住建局:及時了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啟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送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執行;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專家赴事件發生地開展組織應急工作;負責組織對市管道路、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協調事件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應急供水;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件進行調查。
2.3.2市應急局(市應急聯動中心):負責應急聯動中心覆蓋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處警和通知;與110、122實時通報救援搶險車輛通行情況(出動位臵、路線),保障救援車隊通訊暢通;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組織臨時轉移安置災民,做好災民臨時生活安排;組織供水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2.3.3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指導、協調開展城市供水重大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2.3.4市委網信辦:負責指導、協調事件處置,按照相關規定做好網絡宣傳引導、網絡輿情監測工作。
2.3.5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將事件發生后重建基礎設施項目列入投資計劃。
2.3.6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協助市住建局對事件發生后城市供水重建規劃工作;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按部門職責協助組織相關力量對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2.3.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本部門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運輸企業車輛運送城市供水搶險應急物資,組織協調運輸企業提供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2.3.8市財政局:負責供水事件應急資金的籌措、安排和撥付。
2.3.9市公安局:負責維護治安秩序,參與搶險救援和人員疏散,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救援車輛快速通行,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2.3.10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協調慈善組織做好災害事件期間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發放工作。
2.3.11市商務局:負責協調應急生活必需品的組織、供應。
2.3.12市糧食和儲備局:根據應急管理的要求,負責應急儲備物資的調度和供應工作。
2.3.1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水源環境污染的應急工作,協調水源地環境污染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公布環境污染的有關信息。
2.3.14市衛健委:負責水污染引起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和水質衛生安全監測工作。
2.3.15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供水市場監管,處理和防范突發事件發生后引發飲用礦泉水、純凈水及凈水設備等商品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
2.3.16市水利局:負責城市供水重大事件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協調、調度和水情、汛情的預警、監測,修復毀壞的水利工程。負責應急備用水庫水源、敞開式應急連通渠道的日常維護清理工作,在應急期間負責調度應急備用水源。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維修養護和綜合利用。
2.3.17市氣象局:負責對天氣氣候、雨情的監測和預警預報,適時發布災害性天氣氣候的預警、預測、預報。
2.3.18市城管綜合執法局:負責參與應急期間對涉及違反城市供水管理和市政設施維護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2.3.19市市政園林局:負責應急期間,有關市政基礎設施維修、管理工作。
2.3.20南寧供電局:負責應急供電設施的搶修,保障應急搶險救援供電需要。
2.3.21南寧海事局:負責對郁江、左江、右江干線航道上的城市供水水源地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管和防治船舶污染工作,保證城市供水水上取水設施免受船舶損壞及取水處水域免受船舶污染,保障應急救援水上交通安全及協助交通運輸工具征用。做好應急期間老口樞紐船閘通航調控工作。
2.3.22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應急救援及搶險保障工作。
2.3.23南寧交投集團:應急期間,當邕江老口水利樞紐上游水源遭受嚴重污染事件時,負責對邕江老口水利樞紐進行關閘截流,防止污染源往邕江下游擴散。
2.3.24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建立本轄區相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成立相應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制定和完善本轄區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強化對本轄區供水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在本轄區發生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時,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在上級應急指揮部的領導和指導下,做好現場指揮、事件調查、救援保障、應急處置等各項應對工作。
2.3.25南寧建寧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廣西綠城水務股份公司、南寧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等供水企業:根據本應急預案工作要求制定各供水企業內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搶險隊伍,配備應急救援搶險設備,開展應急搶險演練。在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企業內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現場搶修作業、事件現場的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負責應急設備保障(如運水車輛、器材、機具)和應急供水的調配,保證應急供水的需要。配合事件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部門職責,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由市住建局會同其他部門共同處置。
2.4設立專家組及現場救援專業組
2.4.1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組,作為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咨詢機構,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成員由供排水、環保等相關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是:參加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分析事件原因和有關情況,提出應急處理技術措施,為應急決策提供技術咨詢或建議;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派,對供水企業供水設施發生的重大事件實施技術支持。
2.4.2.緊急搶險搶修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住建局牽頭,市應急局、消防救援支隊、公安局、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政園林局、交通運輸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供電、供水企業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動員受事件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人員避難疏散;組織搶修受損毀的供水、供電和其他市政設施,保障其正常運行和供應安全;對已經發生事件或者可能引發的其它“次生事件”進行搶險,消除隱患;對涉嫌城市供水設施維護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調查取證。
2.4.3水源地污染搶險治理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住建局、海事局、應急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南寧交投集團、供水企業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牽頭協調水源地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水源污染消除和治理的方案并實施,防止水源地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涉及邕江老口樞紐上游水源遭受嚴重環境污染事件時,老口樞紐實施關閘截流,啟動應急供水措施,并協調做好應急期間邕江老口樞紐上游臨時最高蓄水位調控工作以及老口船閘通航調控工作,根據事故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下泄流量方案。
2.4.4治安交通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維持社會治安,處置公共安全事件;維護交通秩序,以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為前提,視情況對通往事件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和車輛分流;協調運輸保障。
2.4.5綜合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民政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應急局、財政局、糧食和儲備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成。
主要職責是:及時組織調運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對全市的自來水供應進行科學合理調度,優先確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場所、設施用水;負責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配和供應,設置應急物資發放點;負責應急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2.4.6醫療救護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衛健委牽頭,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急救隊伍,及時搶救傷病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監測飲用水衛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
2.4.7監控監測組組成及職責
由市住建局(負責通知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南寧監測站)牽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通知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市衛健委(負責通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應急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及供水企業組成。
主要職責是:調查、核實事件發生的時間、位置、已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查明事件類型、規模、潛在的威脅和影響范圍以及事件成因和誘發因素;組織事件監測,實時掌握事件動態,及時分析、預測事件發展趨勢根據事件變化及時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監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監測、防治工作,對環境污染事件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處理,防止污染源的進一步擴大;開展水源、城市供水等的水質、水量監測工作,做好水質、水量等的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
3.日常預防預警機制
3.1監控機構
市住建局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河流水體水質監測,沿河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檢查;市衛健委負責城市供水水質監測,對城市供水水質進行檢驗、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
各供水企業應按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水質監測系統,負責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作出報告。
3.2監測網絡
針對可能發生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整合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市水利局以及供水企業的監測系統,建立統一的市級水質應急監測網絡,定期對水質進行監測。
在日常管理中,各監測部門、機構應不斷完善監測網絡和斷面,在水源地和后備水源地上、下游及保護區范圍內設立監測斷面和監測站點并建立定時跟蹤巡查制度,實時監控其水質、水量狀況。出現異常狀況或判斷會出現異常狀況應及時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在第一時間對供水突發事件現場實施不間斷的跟蹤采樣、分析,及時報告監測結果,并對事態危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做出分析、預測,提出初步的處置建議等。
3.3預警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水源地來水及供水預警信息,判斷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及發展趨勢,及時作出必要的預警。預警措施包括: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發布預警公告;責令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家組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突發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級別;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應急救援準備;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及時更新發布預警信息。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危險已經解除的,指揮部應當立即在原公布范圍內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措施。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4.1.1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應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除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119、120)求助外,還應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1.2市城市應急聯動中心在接到供水較大事件、重大事件、特別重大事件報警后,要及時報市應急局,由市應急局及時報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和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供水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出指令前,市應急局按應急預案行使應急指揮權限,進行先期應急處置。
4.1.3接到事件報告后,市住建局應迅速組織力量核實突發事件情況,對突發事件等級和發展趨勢作出研判,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市住建局的建議決定是否啟動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報自治區政府和住建廳。與此同時市住建局及相應城區政府應迅速組織、安排搶險隊員進行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同時與市公安局協調、組織好治安維護和交通疏導工作。
4.1.4Ⅲ級(含Ⅲ級以上)的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積極搶險救災的同時,有關單位必須保護事件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除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外,需拍照、攝影記錄的必須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批準。
4.1.5Ⅳ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對本轄區內事件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4.2響應措施
4.2.1當發生特大事件(Ⅰ級)時,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宣布城市供水進入應急供水狀態,同時報自治區政府和住建廳,啟動自治區級應急預案,上移指揮權;各應急救援小組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停止供應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關閉相關給水閥門;限制工業用水;對南寧市的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統一調配,并從柳州、桂林等其他城市調運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2當發生重大事件(Ⅱ級)時,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宣布城市供水進入應急警戒狀態,同時報自治區政府和住建廳,啟動自治區級應急預案,上移指揮權;各應急救援小組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削減市各級工業開發區的工業用水;做好調運商品水的準備;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3當發生較大事件(Ⅲ級)時,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南寧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4當發生一般事件(Ⅳ級)時,采取的措施:事發地的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本級政府應急預案全力進行處置,及時控制事態,減少損失,同時組織力量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進行評估,并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在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請求。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專業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理工作。
4.3指揮協調
4.3.1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城市供水應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各專業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相關的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按照事件的性質和現場情況,依據各自職責組織并實施搶險救援工作。
4.3.2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發生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事件(地震、臺風、洪災、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統各類別設施設備發生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毀壞、嚴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輸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區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等事件引起時,歸口管理部門市應急局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啟動相應的《南寧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引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歸口管理部門市衛健委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啟動相應的《南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城市水源遭受污染、破壞引起時,歸口管理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分別啟動相應的《南寧市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關于印發南寧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恐怖活動引起時,歸口管理部門市公安局根據對應的指揮部指示,啟動相應的《南寧市處置大規??植酪u擊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時,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4.3.3邕江老口水利樞紐上游水源遭受嚴重污染事件時,立即對邕江老口水利樞紐進行關閘截流,同時停用老口取水口泵站并關閉閥門,在對下游水源動態監測合格情況下并經指揮部批準,啟動下游應急取水泵站進行臨時應急取水,同時調度第二水源及備用水源向市區供水。
4.4信息報告
4.4.1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信息獲取單位應立即報告市人民政府、屬地城區(開發區)政府、市應急聯動中心、市住建局、市應急局。市住建局會同市應急局核實情況后,立即將核實情況和建議意見上報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其他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市住建局,同時直接報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迅速通知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和有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向自治區政府報告。市住建局應隨時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報告事件的后續情況。
4.4.2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4.4.2.1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和單位及發生時間、地點;
4.4.2.2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4.4.2.3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等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2.4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4.2.5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4.4.2.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件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2.7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5各成員單位設立值班電話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設立值班制度,確保信息聯絡暢通,24小時對險情進行預警和監測。相關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
4.6新聞發布
城市供水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過程中信息和新聞的發布實行歸口統一管理,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以確保信息正確、傳遞及時,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社會公布。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如有自然災害事件的,市應急局對現場恢復程度以及地質災害是否已消除進行檢查;供水企業對供水管道及相關供水設施進行檢查;市住建局(負責通知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南寧監測站)牽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通知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市衛健委(負責通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配合,對城市供水水源和城市供水進行水質檢驗;并由以上單位將檢查結果報告相應層級供水應急指揮部。經相應層級供水應急指揮部確認事件現場得到控制并消除后,相應層級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決定應急救援終止,宣布應急預案終止,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報告,并通知公眾。
5.2善后處置
事發地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保險理賠、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處理等事項),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一般事件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會同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較大事件由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會同市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重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會同自治區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特別重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配合自治區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
5.3事件調查
5.3.1由相應層級的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建由住建、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水利、衛生健康等部門組成的事件調查組,20個工作日內形成事件調查報告,包括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內容,上報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區住建廳。后續繼續保持跟蹤監測。
5.3.2重大質量安全事件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各項規定。
5.4總結建議
5.4.1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件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4.2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住建廳做出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5.4.2.1發生事件的供水的基本情況;
5.4.2.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5.4.2.3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5.4.2.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4.2.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5.4.2.6事件結論;
5.4.2.7事件責任人及其處理;
5.4.2.8各種必要的附件;
5.4.2.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5.4.2.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6.1.1市住建局、各供水企業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建、管理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專業搶險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在應急搶險救援時確保勝任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2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應開展日常演練,同時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參加全市性的城市供水應急演練,做到平戰結合。
6.2技術保障
市住建局應建立城市供水應急救援專家庫,負責供水設施、工程搶險等的技術保障措施;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應急局、市水利局負責水源污染治理、地質災害治理、水質監測、水文地質等方面的技術保障;各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應急的技術保障,建立完善的技術文件、技術人才、技術措施保障體系,實現遠程監控等技術手段。
6.3運輸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的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單位或當地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協調相關運輸企業按照應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6.4醫療保障
市衛健委負責組建市級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開展現場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6.5物資保障
市市場監管局、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根據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供水企業配齊搶險物資、機械設備、機具、車輛等,確保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搶險物資的供應。凡搶險緊急調用的物資、器材,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批準,按“先處置、后結算”的要求進行搶險、救助,所發生的費用在搶險完畢后按相關規定處理。
6.6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原則,安排應急工作預備經費和一定數量的日常工作經費,保障應急支出的需要。
6.7宣傳教育
加強城市供水預防、搶險知識的宣傳,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宣傳培訓計劃,督促各部門、單位、供水企業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應急搶險法律法規和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宣傳供水設施、供水水源保護的法律法規,減少供水突發事件,普及應對供水突發事件的知識,普及節水常識。
6.8預案演練
為確保預案的完善,真正做到能快速、及時、有效地進行搶險排險工作,在本預案公布實施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演練計劃,組織全市演練。各供水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演練計劃方案和演練總結,報送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6.9監督檢查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供水企業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7.附則
7.1管理與更新修訂
市住建局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改。該預案編制完成后,按照市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報批程序報經市人民政府審定后發布。預案文本報市應急局備案。
各供水企業應參照本預案編制本部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報送市住建局備案。
7.2獎勵與責任
市人民政府對在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預案具體應用問題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7.4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xx年印發的原《南寧市城市供水專項應急預案》(南府辦〔20xx〕124號)在本方案實施之日起廢止。
??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
為迅速、準確、有效、安全地處置好全辦農村供水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利益,保障全辦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維護城鄉經濟積極發展和社會穩定。
一、基本情況
我辦現只有板山村、盤龍社區、平莊社區大院子組涉及農村飲水,群眾居住較為分散,農村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下水為主,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水量不足主要集中在干旱季節,飲用水源相對匱乏。農村飲水安全是脫貧攻堅“3+1”保障的重要內容之一,關乎群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根據《貴州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貴州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禮儀街道范圍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三、強化組織領導和職責
在禮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街道村(社區)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季節性水量不足和突發事件影響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成立禮儀街道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指揮長:周宗飛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常務副指揮長:陳運黨工委副書記
副指揮長:楊勝貴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王險峰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何昌春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
夏勇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劉潯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鄧厚園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人
羅雪黨建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李光飛社會治理辦公室負責人
代坤公共管理辦公室負責人
鄭繁武公共安全辦公室負責人
陳明紅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人
蒲川社區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母貝財政所所長
羅萬剛自然資源所所長
陳明江禮儀派出所所長
李登華交警五中隊隊長
楊月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
各村(社區)負責人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社區發展服務中心,由陳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蒲川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社區發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若遇到干旱時間及時掌握農村飲水困難情況,及時向街道主要領導報告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負責全辦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部署、組織實施、督查和協調等工作,保障全辦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用水安全,維護城鄉經濟積極發展和社會穩定。
公共服務辦:負責統計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災情;儲備應急物資,負責做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衛生院:負責對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村、組的衛生防疫和救護工作;對農村飲用水水源的水質實行監測和衛生保障。
財政所:組織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突發事件處置經費并監督使用。
派出所:負責飲水安全應急群眾的社會治安及案件查處;維持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負責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公共管理辦:負責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污染事情。協助自來水公司供水開展送水工作。
交警五中隊:維護好事發地區的交通和秩序。
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有效處置。
各村(社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村(社區)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本村(社區)飲水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掌握本村飲水安全信息,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和上級應急指揮部機構報告突發事情情況;指揮、協調本村(社區)飲水安全突發事情應急救援工作。各村(社區)供水工程管理員結合本次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度科學合理的搶險救災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人員,并定期組織巡查、檢修。
四、預防與預警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原則。通過建立預警預防機制,分析預警信息,判斷危險程度,采取預防措施,降低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1.重點預防對象:板山村和盤龍社區20人以上的供水水源、供水池、水管、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備:蓄水池、輸水管網等。
3.預防的職責: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要定期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技術指導,落實責任追究制。供水管理員要堅持全年值班制,密切觀測設施的運行情況,把可能發生的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嚴格按規程操作、按規范管理,確保供水穩定有效。
五、應急措施
1.針對板山村石門組和盤龍社區后壩組可能存在的季節性水量不足的問題,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時,要準備應急工作車輛(貴C NB7973,駕駛員蒲川和鄧厚園)和應急送水保障車輛(禮儀街道辦事處灑水車),在多個群眾聚集點實行早中晚各一次及時送水應急;對于老弱病殘戶,采取送水上門方式。確保群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他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水量不足的問題。
2.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采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工程措施予以解決。
3.針對水質污染的發布緊急通知,通知到戶到人并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采取措施補充水源。
4.針對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5.參與應急人員30名(民兵預備隊)。
6.向群眾公布應急聯系電話:xxxxx,聯系人:王義。
六、應急響應
1.街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社區)報告后,立即向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及時組織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要求上級部門和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管委會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傳達相關指揮部成員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七、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保障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2.指揮部建立應急指揮系統,保障應急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以及應急辦公室之間的應急通信聯絡暢通。
3.應急物資、設施、搶險隊伍保障。指揮部建立應急水源保障體系,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用水:一是配備應急水源處理裝置;二是配備專業送水車和貯水袋;三是礦泉水、純凈水等物品發放。
4.對在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黨政辦進行表彰;對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宣傳動員。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情期間,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協調做好群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并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八、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社區發展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九、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
1、應急預案實施目的和適用范圍
按照院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規定,以及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確保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實現,使項目所有施工項目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都能營造安全、健康、文明、潔凈的人文環境,持續提高項目施工管理水平。
為了實現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規定的目標,使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在本項目現在和將來的所有建筑施工活動、產品、服務中始終處于受控狀態,并使我院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能不斷的持續改進,使我們在建筑施工活動、產品、服務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潛在事故能進行有效的預防和緊急事故發生時能進行迅速的響應,盡可能減少由于該類事故發生時帶來對人員的傷害和對項目、院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應急預案。
2、編制依據
國家和各級地方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國家和各級地方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條例、規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規范、標準企業、上級系統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規定院《管理手冊》院《程序文件》
3、應急準備
3.1、應急工作的組織及相應職責
為科學安排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各崗位職責,使之在管理工作中互相協調,各司其責,促進本院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應建立各級應急各級工作組織:
本院建立以院長為組長,副院長為副組長,其余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應急管理小組,負責院安全應急預防的領導和組織工作,院應指派組織協調能力強的專人負責日常管理,項目經理是本院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緊急事故發生時現場救援的主要責任人。本院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應急管理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趙翔
副組長:朱赫宇、康景文
組員:陳麟、梁超、喻晶、謝澤芬、丁念華
應急救護員:由資料員、安全員等擔任
3.2、項目經理部管理職責
1)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項目應急預案的編制或深化工作;
2)項目生產經理和施工工長負責組織將應急預案反復向全體員工進行交底,并做好書面記錄;
3)施工工長負責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組織應急小組按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工作;
4)施工工長負責按應急預案落實應急人員,并明確崗位職責;
5)施工工長督促并檢查應急人員的應急準備工作實施情況;
6)施工工長和項目安全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及做好有關安撫工作;
7)項目經理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及預案總結評價工作;
8)施工工長負責事故后按照院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制定的對事故現場設施設備恢復使用及安全防范措施方案落實處理。
3.3、技術準備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施工特點,在編制施工方案時以專門的章節寫明各施工階段應注意的安全內容以及采取職業健康安全的措施,并按照方案實施。應急預案應做好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預防工作。
3.4、項目經理部應急組織與物資設施準備
3.4.1應急組織措施
1)本項目經理部建立的應急搶險小組,應書面明確應急指揮者和參與者;
2)應急小組指揮者項目經理,具體負責人為施工工長,應急小組由項目保衛組和項目安全員組成
3.4.2本項目應急小組崗位職責
1)應急小組組長職責:應急小組組長是應急搶險工作的現場指揮員,負責應急期間現場指揮工作,負責人員調度、物質調度、指揮搶險并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提交事故報告;
2)施工工長職責:當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項目經理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負責應急搶險時的各種命令及其它信息的傳遞工作,負責醫院、消防、救護等救援單位的聯絡工作;
3)資源管理員職責:負責應急搶險工作的資源供應工作,當接到指揮員發出各種資源調度命令后,應以最快的速度按資源儲備計劃提供搶險所必須的搶險資源,并負責應急工作完成后的資源回收工作;
4)經營協調員職責:負責應急搶救期間的內外協調工作,負責社區居民的`勸阻、解釋、說服工作,按照指揮員的指令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及相關方通報事故的基本情況,并負責善后的處理工作;
5)應急搶救員職責:按照指揮員的指令,負責應急搶救實施工作,運用科學、合理的搶救方法,對危險源采取制止控制手段,并對人員、財產等進行搶救;
6)應急救護員職責:當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救護員應立即趕赴現場,對在事故中發生的傷員進行現場救護,對傷情較重者應立即按照救護計劃送往醫院治療,同時應做好應急中的防暑防疫等預防工作。
3.4.3物資準備
1)足夠的健康安全防護用品和救援設施;
2)足夠的防暑降溫物資和御寒防凍物資;
3)其他防護物資;
4)合適的攝影或攝像設備,在事故發生時,應攝取現場事態發展的資料;
5)必要的資金保證;
6)配備保證現場急救基本需要的急救箱,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
3.4.4項目應急響應的信息資源
1)各工程項目經理部應建立應急信息資源如:
醫療救護電話:120(122);消防報警電話:119(999);公安報警電話:110;院各級應急小組領導及其他成員聯絡電話;醫療救護點的具體位置及行駛路線,應制成書面資料,并使所有應急小組成員掌握了解;保證電話在事故發生時能應用和暢通,可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撥打電話報警求救。
2)電話報救須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些什么措施,好讓救護人員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如發生坍塌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還必須向當地的警方撥打“110”要求提供搶險和警戒;
(4)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事故地)的電話(########或########)以便救護車(消防車、救護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能隨時用電話聯系。打完報救電話后,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么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掛斷電話,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路上的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利救護車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3.4.5其他應急設備和設施
由于在事故發生現場上經常會伴隨出現一些不安全的險兆情況,甚至導致再次發生事故,如在夜間或由于光線和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有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等設備,保證現場有足夠的照明度。在事故發生現場上應急處理時還需有用于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志牌,以防止圍觀人員和其他閑雜人等進入事故現場造成混亂,導致現場施救困難和其他事故發生。
4、應急預案、應急范圍
1)因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及坍塌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臺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而造成人員傷害;
3)火災事故;
4)重大機械事故和各種急性中毒事故。
4.2、傷亡事故的預防
4.2.1傷亡事故的預防原則
為實現安全生產,預防死亡事故的發生必須要有全面的綜合性措施,實現系統安全,預防事故和控制受害程度的具體原則大致為:
1)降低、控制和消除潛在危險的原則;
2)提高安全系數;
3)閉鎖原則(自動防止故障的互鎖原則);
4)屏障、距離原則;
5)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則;
6)個人防護原則;
7)避難、生存和救護原則。
4.2.2傷亡事故預防措施
傷亡事故預防,就是要消除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實現作業行為和作業條件安全化。
(一)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實現作業行為安全化
1)開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規章制度教育;
2)進行安全知識崗位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3)推廣安全標準化管理操作和安全確認制度活動,嚴格安全操作規程和程序進行各項作業;
4)加強重點要害設備、人員作業的安全管理和監控,搞好安全生產;
5)注意勞逸結合,使作業人員保持充沛的精力,從而避免產生不安全行為。
(二)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實現作業條件安全化
1)采取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改善勞動條件;
2)加強安全技術的研究,采用安全防護裝置,隔離危險部位;
3)采用安全的個人防護用具;
4)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不安全隱患;
5)定期對作業條件(環境)進行安全評價,以便采取安全措施,保證符合作業的安全要求。
(三)實現安全措施必須加強安全管理
加強安全管理是實現安全措施的重要保障。建立、完善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崗位培訓和安全知識競賽活動,通過安全檢查制度和落實防范措施等安全管理工作,是消除事故隱患,搞好事故預防的基礎工作。
5、施工現場急救
5.1、急救步驟
急救是對傷病員提供緊急的監護和救治,給傷病員以最大的生存機會,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個步驟:
1)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時要確保無任何危險,迅速使傷病員脫離危險場所,尤其在工地大型事故現場更是如此;
2)初步檢查傷病員,判斷神志、氣道、呼吸循環是否有問題,必要時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和監護,使傷病員保持呼吸道暢通,視情況采取有效的止血、止痛、防止休克、包扎傷口等措施,固定、保存好割斷的器官或組織,預防感染;
3)呼救。由專人去呼叫救護車,現場施救一直堅持到救護人員或其他施救者到達現場接替為止。此時還應反映傷病員的病情和簡單救治過程;
4)如果沒有發現危及傷病員的體征,可作第二次檢查,以免遺漏其他損傷、骨折和病變。這樣有利于現場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穩定病情,降低并發癥狀和傷殘率。
5.2、施工現場具體急救方法
5.2.1一般傷員的現場救治
在出事現場,立即采取急救措施,使傷員盡快與致傷因素脫離接觸,以避免繼續傷害深層組織。
1)用清潔包布裹蓋傷面做簡單包扎,避免創面污染。自己不要隨便把水痘弄破,更不要在創面上涂任何有刺激性的液體或不清潔的粉和油劑。因為這樣既不能減輕疼痛,相反增加感染機會,并為進一步創面處理增加了困難。
2)傷員口渴時可給適量飲水或含鹽飲料。
3)經現場處理后的傷員要迅速轉送到醫院救治,轉送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呼吸、脈搏、血壓等的變化。
5.2.2嚴重創傷出血傷員的現場救治
創傷性出血現場救治要根據現場現實條件及時地、正確地采取暫時性的止血,清潔包扎,固定和運送等方面措施。
(1)止血
止血可采用壓迫止血法、指壓動脈出血近心端止血法、彈性止血帶止血法。
1)包扎、固定
創傷處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潔的棉紡制品覆蓋,再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即可以保護創口預防感染,又可減少出血幫助止血。在肢體骨折時,又可借助繃帶包扎夾板來固定受傷部位上下二個關節,減少損傷,減少疼痛,預防休克。
2)搬運
經現場止血、包扎、固定后的傷員,應盡快正確的搬運轉送醫院搶救。不正確的搬運,可導致繼發性的創傷,加重病痛,甚至威脅生命。搬運傷員時應注意:
①在肢體受傷后局部出現疼痛、腫脹、功能障礙或畸形變化,就表示有骨折存在。宜在止血固定后再搬運,防止骨折斷端因搬運振動而移位,加重疼痛,導致損傷附近的血管神經,使創傷加重。
②在搬運嚴重創傷伴有大出血或已有休克的傷員時,要平臥運輸傷員,頭部可放置冰袋或帶冰帽,路途中要盡量避免震蕩。
③在搬運高處墜落傷員時,因疑有脊椎受傷可能,一定要使傷員平臥在硬板上搬運,切忌只抬傷員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傷員。因為這樣會使傷員的軀干過分屈曲或過分伸展,而使已受傷的脊椎移動,甚至斷裂造成截癱,招致死亡。
(2)創傷救護的注意事項
1)護送傷員的人員,應向醫生詳細介紹受傷的經過。如受傷時間、地點,受傷時所受暴力大小,現場場地情況。凡屬高處墜落致傷時還要介紹墜落高度,傷員最先著落部位或間接擊傷部位,墜落過程中是否有其他阻擋或轉折。
2)高處墜落的傷員,在已診有顱骨骨折時,即使傷者當時神志清楚,但若伴有頭痛、頭暈、惡心、嘔吐等癥狀,仍應勸留醫院嚴密觀察。
3)在模板倒塌、土方陷落、交通等事故中,在肢體受到嚴重擠壓后,局部軟組織因缺血而呈蒼白,皮膚溫度降低,感覺麻木,肌肉無力。一般在解除肢體壓迫后,應馬上用彈性繃帶繞受傷肢體,以免發生組織腫脹,還要給以固定少動,以減少延毒性分解產物的釋放和吸收。在這種情況下的傷肢就不應該抬高,不應該進行局部按摩,不應該施行熱敷,不應該繼續活動。
4)胸部受傷的傷員,實際損傷程度常較胸壁表面所顯示的損傷面更為嚴重,有時甚至完全表里分離。如傷員胸壁皮膚完好無傷痕,但已有肋骨骨折存在,甚至還伴有外傷性氣胸和血胸,要高度提高警惕,以免誤診,影響救治。在下胸部受傷時,要想到腹腔內臟受擊傷引起內出血的可能。
5)引起創傷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是創傷后的劇烈疼痛、失血引起的休克以及軟組織壞死后的分解產物被吸收而中毒。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0左右,及時止血、包扎、固定傷肢減少創傷疼痛,盡快送到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5.2.3急性中毒的現場搶救
急性中毒是指在短時間內,人體接觸、吸入、食入毒物,大量毒物進入人體后,致使肌體突然發生的病變,是威脅生命的急癥。在施工現場如一旦發生,應盡快確診,并迅速給予緊急的處理。并積極的分秒必爭地給予妥善的現場處理后,及時轉送醫院。從而提高中毒人員的搶救成效率。
(1)急性中毒現場救治原則
1)不論是輕度還是嚴重中毒人員,不論是自救還是互救、外來救護工作,均應設法盡快使中毒人員脫離中毒現場、中毒物源,排除吸收的和未吸收的毒物。
2)根據中毒的不同途徑,采取以下相應措施:
①皮膚污染、外表接觸毒物:如在施工現場接觸油漆、涂料、瀝青、外摻劑、添加劑、化學制品等有毒物品中毒時,應脫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溫水清洗污染的皮膚、頭發以及指甲等,對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適宜的溶劑進行清洗。
②吸入毒物(有毒的氣體):如進入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的或密閉的倉庫、化糞池等密閉不通風的地方施工;環境中有毒有害氣體及氧焊割作業、乙炔氣中的磷化氫、硫化氫、煤氣(一氧化碳)泄露;二氧化碳過量;油漆、涂料、保溫、粘合等施工時;苯氣體等作業產生的有毒有害的氣體的吸入造成中毒時。應立即使中毒人員脫離現場,施救人員在搶救時要佩戴防毒面具或給氧面具,并在搶救和救治時應加強通風及吸氧。
③食入毒物:如誤食發芽的土豆、未熟扁豆等動植物毒素及變質食物、混凝土添加劑中的亞硝酸鈉、硫酸鈉和酒精等中毒,對一般神志清者應設法催吐:喝微溫水300~500mL,用壓舌板等刺激咽喉壁或舌根部以催吐,如此反復,直到吐出物為清亮物體為止。對催吐無效或神智不清者,則可給予洗胃,洗胃一般宜在送醫院后進行。
(2)急性中毒急救注意事項
①救護人員在將中毒人員脫離中毒現場的急救時,應注意自身的保護,在有毒有害氣體發生場所,應視情況,采取加強通風或用濕毛巾等捂著口鼻,腰系安全繩由場外人控制、應急,如有條件要使用防毒面具。
②常見食入中毒的解救,一般在醫院進行,吸入毒物中毒人員應盡可能送往設有高壓氧艙的醫院救治。
③在施工現場如已發現心跳、呼吸不規則或停止呼吸、心跳時間不長,則應把中毒人員移到空氣新鮮處立即施行口對口(口對鼻)呼吸法和體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急救。
5.2.4觸電急救
觸電事故是人體觸及帶電體,帶電體與人體之間閃擊放電或電弧波擊人體時,電流流過人體而與大地或其它導體形成閉合回路。觸電事故發生得十分突然,往往在極短時間內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及時迅速搶救。
(1)觸電的急救細則
1)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首先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迅速急救,關鍵是“快”。
2)根據不同的觸電事故,采取不同的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1、對于低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
①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頭,可立即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斷開電源。
②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干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用干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源。
③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觸電者。
2、對于高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
①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②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③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3)脫離電源后,要及時迅速對癥搶救:
①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或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并請醫生前來診治或送醫院。
②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跳和呼吸還存在,應將觸電者抬至空氣暢通處,解開衣服,讓觸電者平直仰臥,并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后仰比肩膀低,并保持呼吸道暢通,以免妨礙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溫,并速請醫生診治或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呼吸停止后的搶救。
③如果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停止或心臟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并請醫生診治或送往醫院。
(1)觸電急救的注意事項
①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作好自身防護,避免再觸電。
②在送傷者去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因許多觸電者就是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的。
③對觸電者,特別高空墜落的觸電者,要特別注意搬運問題,避免因搬運和移動不當導致再次傷害。
6、意外事故和緊急情況的處理
6.1、傷亡事故的報告
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先發現事故人,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部負責人。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按規定在第一時間內向院或地方政府部門報告,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事故報告流程見事故報告流程圖。
6.2、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后,項目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接到傷亡事故報告后,要迅速趕到事故現場,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指揮搶救受傷人員,同時對現場的安全狀況作出快速反應,排除險情,制止事故蔓延擴大,穩定施工人員情緒,要做到有組織有指揮。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疏導交通、排除險情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件,并進行拍照或錄象。必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安排人員看守事故現場等,防止人為或自然因素對事故現場的破壞。清理現場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取證完畢,并完整記錄在案后方可進行。在此之前,不得借口恢復施工,擅自清理現場。
6.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事故調查組成員一般由院領導、安全部門、工會、監察及與事故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索要有關資料,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協助調查組查清事故真相,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
事故調查完畢后,事故調查組要寫出詳細的事故調查報告報院的主要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
6.4、事故處理
1)事故調查組提出事故處理意見。由院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對事故現場設施設備的恢復使用及防范措施制定方案,由院安全部門監督項目組織實施,項目經理部負責落實處理。
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在調查組建議意見的基礎上由院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2)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現事故隱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給予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應急預案的評價及調整
對以下兩種情況,生產部門應組織進行評價總結
1應急演習預案結束后一周內;
2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調查處理完畢后一周內;
評價應由生產部門組織,事故發生時項目及有關部門,各項目應急負責人員應參加
應急預案評價總結應對預案的合理性、搶救方法、實施效果等進行評價,并提出改進意見。
應急預案評價總結應形成書面文件,包括會議主持者、參加者、日期、評價意見、不足之處、改進建議等有關內容,應急預案評價總結應在評價會議后15日內報送院安全部門。
2、應急行動的資源配置
應急計劃確立后,根據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所在位置的具體條件以及周邊應急可用資源情況,按半小時自救的應急能力,配置合理的應急行動物資資源和人力資源,報院總部檔案室備案。一般現場應配備的應急物資主要有:
①醫療器材: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②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④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⑤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面包車,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
⑥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
??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
1.為保障每個員工人生安全,使員工在一個健康安全的環境中工作生活,避免各種工傷事故的發生,及工傷事故發生后正確的處理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本程序。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在冊員工。
3 職責 3.1 人資管理部負責預案的制定及平時的檢查監督,并定期組織演練。 3.2 各部門負責營造本部門員工健康的工作環境,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事件報告 一旦發生重大工傷事故,發現人員應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接報后應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管理部報告,組長副組長接報后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進行傷員搶救。如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均不在場,應由現場最高主管負責安排人員進行應急處理工作。 4.2 各組分工
4.2.1通訊組 負責通知各組成員趕赴現場,報告120救護及整個事件中的通訊聯絡。
4.2.2后勤保障組 負責事件現場各種器材的補給供應如擔架、藥品等及其它物資保障。
4.2.3車輛調度組 負責物資負責物資運輸,傷員運送。
4.2.4警戒組 負責保護現場、防止不良分子對現場進行破壞。以便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2.5救護組 負責救護車到達之前的急救工作,引導救護車的.到達,為增援救援的外來機構到達,指引安排必要的通道,協助救護人員的工作。
4.3各種事件處理措施
4.3.1 在傷勢較輕時可采取適當急救措施,處理時應在現場由救護組負責進行簡單的應急處理,及時進行急救。
4.3.2吸入中毒時,應迅速脫離現場,移至空氣新鮮、通風良好場所,松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冬季應注意保暖。
4.3.3 口服中毒時,如非腐蝕性物質,應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誤服強酸強堿者,不宜催吐,可服牛奶、蛋清等;誤服石油類物品和失去知覺者及呼吸困難、神志不清或吸氣時,有吼聲的患者不能催吐。
4.3.4急性中毒時為防止虛脫,應使患者頭部無枕躺下,掙扎亂鬧時,按住手腳,注意不應妨礙血液循環和呼吸。患者失去知覺時,應使其頭部低下臥躺,注意呼吸暢通;呼吸微弱或休克時,可進行人工呼吸。
4.3.5 急性疾病發作時立即送醫院治療。
4.3.6 沾染皮膚時應立即脫去污染的衣服、鞋襪等,用大量溫水及專用無溶劑洗液清洗15—30分鐘。
4.3.7 濺入眼睛時,用清水沖洗15分鐘后,如情況無好轉時送醫院治療。
4.3.8 燙傷時,絕對禁止使用水給予處理,應根據燙傷的嚴重程度給予處置:嚴重時,馬上就醫。
4.3.9外傷急救按以下步驟進行:1.脫離現場 2.清除污物 3.止血包扎 4.骨折時用夾板固定包扎,移動護送時應平躺,防止彎折。
4.3.10 如傷者傷勢較嚴重,現場無法處理或不了解傷勢的情況時,立即迅速護送傷者到醫院[必要時撥打120聯系救護車的支持],同時通知醫院作好急救準備,并向醫生說明受傷的原因和現在的傷勢,傷者系接觸化學危險物料或氣體時,應提供醫生所需的資料。
4.3.11人力資源部應指定人員陪同急診,傷勢嚴重時應及時向組長匯報,傷者在指定醫院,傷勢得不到控制或無較好的處理手段時,必須和醫院及家屬協商轉院。
5 相關記錄
《演練相片》
《演練簽到表》
《演習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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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強領導 高度重視 強化教育
二、 防范措施(應急預案)
(一) 學校每周星期一課間操后舉辦安全教育講座,全方位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
(二) 每周星期日(住校生)和星期一早晨(通學生)清理學生的書包、床鋪、課桌、箱子等收繳管制刀具及其它可能用于打架斗毆的兇器,然后轉交給學生的.家長及監護人。
(三) 加固門窗,學生收拾好私人物品,防止盜竊。
(四) 控制火源。
(五) 維護好電路、電源。
(六) 每班設立一名巡視員把班上發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時報告班主任,以便把隱患消滅在萌芽階段。
(七) 落實過河學生接送制度和校園24小時值班制。
(八) 每晚住校生睡覺前班主任必須到場清點本班學生人數,生活指導老師不能讓學生離開寢室。
(九) 實行安全問題“首遇制”,即誰最先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推諉,不能不管不問。
(十) 值周領導,值周教師平時要加強對校園的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附:要求 1、班主任與學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2、所有教職員工與學校簽訂課堂安全責任書。
3、班主任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
根據全縣汛期安全會議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我鄉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災害,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務
1、負責管轄區范圍內農村公路和橋梁的防洪安全及搶修組織指揮。
2、負責防汛搶險救災交通運輸,調度安排人員和物資運輸車輛。
3、負責協調并妥善解決在建橋梁等項目涉河問題,確保行洪暢通。
4、負責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負責協助各村做好農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組織領導
(1)成立鄉農村公路防汛抗旱領導組。
組長:xx。
成員:xx。
(2)防汛抗旱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xxx。
?? 安全飲水應急預案 ??
1總則
1.1基本情況
目前,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水源十個,已建成自來水廠十座,日公共供水設計能力136.5萬立方米,城市供水管網覆蓋面積約280平方公里,DN100以上輸配水主干管總長1400余公里,供水服務人口250余萬?,F昆明主城公共供水由昆明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和法國威立雅水務投資有限公司合資組建的昆明通用自來水有限公司承擔。
1.2編制目的
迅速、有效、安全地處置好城市供水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用水安全,維護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1.3編制依據
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昆政發[20xx]19號)、《自來水經營授權書》或《供水特許經營協議》、昆明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與法國威立雅水務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有關法律文本。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昆明主城公共供水服務區域處置因人為或自然因素造成的影響城市安全穩定供水和對社會經濟穩定構成危害和威脅的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影響供水安全的事態變化啟動應急預案或轉入正常供水工作。有關部門、人員分別按照各自職責、業務范圍和預案相應要求,負責影響安全供水事件的防范和處置。
2、應急處置指揮體系和職責
2.1決策指揮機構: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昆明主城公共供水安全保障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市政府副秘書長、供水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供水主管部門、安監、公安、監察、衛生、城建、環保、消防、防震減災、供電、財政、商務、工商、發改委、水利、民政、節水辦、供水企業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緊急處置、救援工作。
2.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供水主管部門分管
領導擔任,成員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是: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的協調,措施落實和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2.3應急隊伍組成及職責
(1)搶險救援組,組長由分管副秘書長擔任,成員由供水主管部門、供水企業、防震減災、公安、衛生、環保、城建、安全生產監管、部隊、節水、水利、供電等部門組成,并按各自職責負責完成突發事件處置時的專業應急搶險工作。
(2)后勤保障組,由市發改委和財政牽頭,供水企業、民政、商務、衛生、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征用應急物資、運輸、設備、食品、藥品、場地等組織、調集和經費落實等工作。
(3)事故調查與評估組,由市安全監管和公安牽頭,衛生、監察、環保、保險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調查確定安全供水突發事件的性質、原因和責任;評估損失并提出處理意見。
(4)事故善后處理組,由市政府牽頭,市政公用局、民政、衛生、工會、事故單位、保險等單位和社會公益組織組成。主要職責:清理、監測現場;調撥、發放應急款物;處理遇難者遺體;理賠、救助捐贈等工作。
3、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照公共供水突發事件緊急程度和影響的嚴重性,昆明主城安全供水應急響應分為4級。以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表示。與之對應的四個預警標識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3.1一般性(IV級)事件:
(1)城區DN800以下管線、部分供水干管遭到損壞;
(2)由于管道負壓回流、管道施工、管網老化形成爆管、非法用水等造成的供水管網水質交叉污染,影響面積1平方公里以下;當出廠水水質、管網水質受到輕度污染,主要感觀指標超過1倍以上;用戶反映水質感官性指標(嗅味、外觀)異常,局部地區每天超過20項次;管網局部地區用戶末梢無余氯、微生物指標不合格;
(3)供水能力5萬噸/日以下的水廠由于人為和自然因素發生的各類災害事故,導致水廠不能正常運行,影響城市安全供水;
3.2較大(III級)事件:
(1)DN800以上(含800)管線、供水干管遭到損壞;
(2)原水水質受到污染,現有凈水工藝難以解決,對出廠水水質造成一定影響;用戶反映感官性指標(嗅味、外觀)異常,每天超過100項次以上;
(3)各類災害事故導致供水能力5—10萬噸/日水廠停產,影響城市安全供水。由于其它原因導致用水人口2—5萬人停水超過48小時的事件。
3.3重大(II級)事件:
(1)供水能力10—20萬噸/日(含10萬噸)水廠、供電和供水系統遭到嚴重毀壞;
(2)0.5噸液氯瓶發生嚴重泄漏事故;
(3)原水受到各種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造成任何一項毒理學、放射性指標超標;管網水質超標導致群體性用戶出現不良反應癥狀,但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3.4特別重大(I級)事件:
(1)供水能力20萬噸/日以上水廠、供電和供水系統遭到嚴重毀壞或由于其它原因,導致用水人口5萬人以上停水超過48小時;
(2)水廠氯庫發生意外導致嚴重泄漏事故,造成嚴重后果;
(3)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和供水系統遭到人為投毒,導致嚴重后果。
4、應急處置原則、信息報送及處置程序
4.1處置原則
處置安全供水突發事件應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服從調遣、處置迅速;協同應對安全供水的工作原則。”
4.2信息報送及處置程序
信息報送以政務值班系統為主要渠道。事件發生,要求按規定按時限逐級上報相關部門。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可簡單概括為“早報告、快處置、定性質、保安全、快恢復”。
4.2.1信息報送
(1)發生一般性(IV級)突發事件,需在12小時內將信息上報供水主管部門;
(2)發生較大(III級)突發事件,需在4小時內將信息上報供水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
(3)發生重大(II級)突發事件,需在2小時內將信息上報供水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
(4)發生特別重大(I級)突發事件,需在1小時內將信息上報供水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
4.2.2處置程序
(1)發生一般性(IV級)突發事件,由供水企業按內部處置程序進行處置;
(2)發生較大(III級)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視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3)發生重大(II級)或特別重大(I級)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預案。
5、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的應急措施
當發生下述影響城市安全供水突發事件時,辦公室和各應急隊伍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1水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由于公共供水水源受到污染,現有供水生產工藝不能確保水質達標時,供水企業應果斷停止供水生產,由供水主管部門協調環保、衛生、水利等部門,分析污染原因并妥善解決污染事故,待水源水質恢復正常后,或通過改造、完善制水工藝能使供水水質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該水源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停水期間,通過多水源供水調度措施,取用備用水源供水,用送水車送水或調用瓶裝水的方式解決群眾日常基本生活用水問題;
(2)當供水輸配水管網發生水質污染事件時,供水企業應采取控制供水管道閘門、搶修故障管道和清洗、消毒被污染管道等措施,減少并控制污染影響的范圍、徹底清除供水管道中的污染物,經水質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停水期間,供水企業通過供水調度或用送水車等方式向停水區送水,確保居民日常基本生活用水;
(3)對供水設施(含二次供水設施、自建供水設施等)遭人為投毒引發的水質事故或供水管理的原因引發的水質突發事件,產權單位和用戶應及時報告,并停止供水和排放完被污染的儲水,對被污染供水設施
清洗消毒,經取樣分析化驗,水質合格后,恢復供水。停水期間,供水企業用送水車送水,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5.2停水事故的應急處理
由于自然災害、水廠事故、輸配水管網事故、電力事故等突發事件發生時,導致城市大面積停水,各應急隊伍應按各自職責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和妥善解決各類事故,并使其盡快恢復正常。供水企業應根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源分配計劃,制定供水調度方案上報供水主管部門,針對停水區域和水廠分布情況,進行應急處置。
若主要的城市水源因發生各類突發事故而不能向各水廠提供源水,導致各水廠停產,且短時間內無法恢復,應及時啟用城市地下水,并積極組織調配桶裝水和瓶裝水供應,解決必要的飲水問題,同時,應加大、加強節約用水的措施及力度,必須應采取限時、限量、分片供水等應急措施。
5.3發生漏氯事故的應急處理
(1)自來水生產用氯涉及儲存、運輸、使用幾個環節,發生大面積漏氯應采取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應急救援原則;
(2)發生漏氯事件,供水企業應當按照本企業制定的漏氯處置預案立即組織處理工作;若供水企業不能自救處置時,應立即報告供水主管部門,逐級上報市政府啟動《昆明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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