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勞動合同書(必備14篇)
發布時間:2024-05-27護士勞動合同書(必備14篇)。
護士勞動合同書 【一】
甲 方:興山縣天寧礦業集團耿家河煤炭有限公司
乙 方:姓名:
電話:
家庭聯系人姓名: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結合礦年度安全生產總體目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同時簽訂相應安全生產責任書,乙方一旦簽字,即成為本礦安全生產責任人。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當事人任選其一)
1、自 20xx 年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可以另附文本)
二、生產崗位及任務內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生產和工作需要,從事(以下崗位中打√)采煤工、掘進工、運輸工、其他工種( ),并完成甲方按照相應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技術等責任制要求而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和生產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告知危險危害因素
我礦是井工開采煤礦,主要生產、工作場所在地下,而且又有老空區的影響,危險因素眾多,主要自然災害有老空水、頂板水、底板透水;煤層具有自然發火特性,可形成內因火災;井下充滿木支架等易燃物,可造成外因火災;煤層本身含有瓦斯,揭穿空區,可能有瓦斯庫,易引發瓦斯爆炸、燃燒、窒息;煤塵具有爆炸性,可造成瓦斯煤塵爆炸、燃燒;煤巖塵中含有二氧化硅,有煤肺、矽肺病威脅;煤層偽頂、直接頂具有隨采隨落、易于斷裂的特點,易造成冒頂事故;除這五大自然災害,還有機電機械、運輸車輛、空氣環境、工作環境、照明環境、行走環境、火藥放炮及其他一些危險因素,這些因素都可能對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傷亡、職業病等不同程度的傷害。
(二)甲方保障乙方勞動安全,防止職業病危害
1、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從事特種作業勞動者應當進行專門培訓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4、甲方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安全生產方面享有的基本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注:采煤工(師傅)保額40萬,醫療限額10萬;運輸工保額20萬,醫療限額10萬);2、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3、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4、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5、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職工有權要求礦方提供:1、安全的生產系統;2、符合標準的生產設備、設施;3、安全的生產作業環境;4、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①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②接受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必備的安全生產知識;③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主要負責人報告;④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四、勞動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根據單位經濟效益和乙方完成任務、出勤天數、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保險福利待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月收入不得低于勞動部門發布的當年月收入的最低限。
甲方依法為乙方購買養老、工傷、醫療保險,(45歲以下繳納養老、工傷、醫療保險,45歲以上只繳納工傷保險)。45歲以下職工每月繳納社保個人部分由乙方自付,余下部分由礦方繳納。乙方月出勤必須達到24個工日,沒有達到24個工日,每天扣30元,(除工傷以外)。新來職工試用期三個月后辦理社???,社??ㄓ梢曳阶约汗芾?。
五、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保障乙方的`法定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甲方根據安全生產需要,確需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征得工會和乙方同意,之后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補休,或按規定向乙方付加班加點工資。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作息制度,如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等,因病、因事請假,應獲準許并辦理相應手續。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保守國家秘密和甲方商業機密,愛護甲方財物,盡職盡責,積極工作。如有違犯,應接受甲方按規定給予的相應處罰。甲方應對乙方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法紀教育、安全衛生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自覺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甲方對乙方模范遵守勞動紀律等良好行為,應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獎勵。
七、勞動合同的續延,變更和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續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在甲乙雙方完全同意條件下,可以續延勞動合同。續延的勞動合同,應送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機構鑒證。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在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情況下,因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或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所簽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勞動合同的解除。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時,對方依法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一方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對方依法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依法可以解除。
4、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規定制度,屬于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對方則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可以追究對方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5、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并送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機構、社會保險機構、就業管理機構備案。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如有違反,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反本合同所應負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酌情賠償。
九、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
1、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后,甲方原則上給乙方安排住房,以利于職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在此特別申明,乘車必須乘坐有客運資質車輛,凡是騎乘摩托車、搭乘摩托車及非法營運車輛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處理,礦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因本人違章而造成的傷害,根據情節給予500元處罰,違章造成的傷害發生的醫藥費按工傷管理相關條款執行。
3、在礦住宿的職工應節約用水、用電。水費按每年100元收費,用電按每度0.5元收費;不打牌(夜晚不超過10:30分)、酗酒,酒后下井的,當班工日不計并罰款200元;
4、職工在井下打架斗毆的不論對錯與否先對雙方罰款各500元,再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5、運輸工在運輸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礦車連接狀況,杜絕跑車事故,如因馬虎大意造成跑車的,礦方將給予懲處,按損失的50%處罰;
6、扒乘機車和絞車導致發生受傷事故的,由本人承擔醫藥費,不享受工傷待遇,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十、工傷管理
作為井工企業,作業場所存在危險,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發生傷害事故,為確保雙方權益,作以下規定:
(一)工傷的認定:1、發生事故后,當班值班礦長必須提出書面事故經過、受傷地點、現場證明人以及當班的工作安排情況,2、根據以上情況,由企業法人、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在一起分析確認其工傷性質,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傷事故還是本人違章造成的傷害,3、確定其受傷性質后,確定人、當班工人簽字確認;乙方不服者可申請勞動部門仲裁解決。
(二)關于醫藥費問題:1、在未突破保險限額的,由保險公司全額承擔,2、超過保險限額的部分,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傷事故的醫藥費差額部分由公司承擔,因本人違章造成的醫藥費5萬元以內由乙方自己承擔、5萬元以上的公司承擔40%,違章人員承擔醫藥費60%.
(三)關于住院期間生活費問題:職工受傷住院期間,公司給予一定的生活費,其標準是: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費按30元/天,宜昌按40元/天;
(四)關于住院期間親屬護理費用標準(含護理人員生活費):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費按60元/天,宜昌按70元/天;
(五)因傷致殘的按現行國家標準《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其賠付金額按本地區標準賠付,一方是主要責任者,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傷殘等級由勞動監察部門鑒定為準。
(六)職工發生死亡事故,由勞動部門確定事故性質,屬因工死亡,由政府出面組織處理的,其賠付金額按現行國家標準在本地區的賠付標準足額賠付;因工死亡由雙方協商解決的,其賠付金額按現行國家標準在本地區的賠付標準上上浮5%賠付。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非因工死亡的,公
司不承擔責任和賠付,公司可視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人道主義救助。
(七)一般外傷由乙方自行在新農合醫保中開支,不愿意者可申請公司,由公司上報勞動部門報銷醫藥費后按實報數給付,差額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一、權利保障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應平等享受權利,履行義務。一方權利受到侵犯,則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發生勞動爭議時,甲乙雙方均有權依法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所稱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是指國家各級立法機關、政府、行政職能管理部門制訂的有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本合同所稱之“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是指甲方在不違反和超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按照合法程序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其他約定是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的本合同。
3、本合同必須自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送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仲裁機構鑒證。
4、本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式二份,甲方存入職工個人檔案一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護士勞動合同書 【二】
編 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蕪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勞動合同應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請勿復?。?/p>
注: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妥善保管。它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辦理用工備案、處理勞動爭議、續訂合同或辦理社會保險及流動轉移手續的依據。
護士勞動合同書 【三】
甲方(加工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加工廠(以下簡稱甲方)工作的需要,聘請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到甲方工廠工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12條協議。
第一條:甲方必須提供場所和合格的____加工設備及材料給予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設備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時甲方必須及時維修;乙方在工作過程中要愛惜設備及材料,并維護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節約材料,如果出現設備故障或者材料短缺時必須及時報告給甲方或者甲方的后勤部門,乙方有意毀壞設備或者讓廢材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相應的賠償.
第二條::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乙方在____加工工序中從事___________工作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的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乙方在每周__至周__的__:__至__:__工作.乙方必須按時上班,并按時合格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經過協商,甲方付給乙方工資為____元/月,每月獎金為____元,生活補貼為____元/月,如果遇到加急貨,并且不在上班時間加班時,甲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甲方必須按___元/小時支付給乙方的加班費.甲方必須在每月__日將__月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及加班費發給乙方,甲方用_____方式支付.
第四條: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人生攻擊和人格的侮辱,乙方在工作出現的傷病時,甲方必須提供救助和醫藥費用及工資;乙方在工作期間打架斗毆,甲方有權移交給師法機關,乙方工作態度消極影響其他員工工作時,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_____元并開除出甲方的工作場所.乙方在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生事影響甲方工作環境時,甲方予以警告處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時,進行人員調整甲方必須在調整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必須在乙方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并付給乙方;由于乙方需要,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提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告知甲方,在甲方必須在____天內同意甲方離開,甲方必須將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獎金,生活補貼以及加班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必須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離開崗位后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鬧事.
第六條:為了甲方工序的穩定,甲方將在乙方工資內扣取_____元的風險保證金,乙方是按照合同規定離開公司時,甲方將風險保證金還給乙方,但不支付利息,乙方不辭而別,甲方有權沒收風險保證金;為了乙方工作的穩定,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規定辭退乙方,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經濟損失______元.
第七條:由于工作的需要,為了提高____質量,甲方有義務及時把醫生在臨床信息反饋給乙方,以及時修正不足之處,甲方有義務在不定期的對甲方進行培訓.乙方必須對____制作過程中不斷改進,以滿足醫生的要求;如果有特被別之處應急時向甲方或者甲方的相關人員反映實際情況.
第八條:乙方在工作中,對工作作出實質性貢獻的甲方必須給于物質獎勵(比如獎金),
第九條: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必須提供給乙方住宿,水電和設備的使用,和工作餐每日__餐,其他生活開支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扣乙方的房租/水電/用餐/器具折舊等費用.乙方不得讓廢,必須節約開支.
第十條:經過雙方協商甲乙雙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進行工作并于當日計算工資.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護士勞動合同書 【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________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________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并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護士勞動合同書 【五】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 1 頁 共 1 頁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乙方 性別
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海南省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3.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海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其他需要約定的事宜: 。 第 3 頁 共 3 頁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第 4 頁 共 4 頁
護士勞動合同書 【六】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性別: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租至20xx年6月1日至_______購買新車。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把車輛租給甲方支配使用,并在租用期間車輛造成一切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甲方__________對租用乙方車輛及人員每月的租金和人員工資,(______每月租金為____元,人員享有______崗位工資)。
第三條甲方必須按時按量對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租金安排到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工作規范及標準,負責教育培訓。
第七條甲乙雙方按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依據根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二Ο一一年六月一日
護士勞動合同書 【七】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合同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合同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xx)。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合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護士勞動合同書 【八】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護士勞動合同書 【九】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_______起至_______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止,期限為_______天。
第2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
第6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第8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12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13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
第14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以下標準發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月薪_______元(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提成按當月科室完成業績結算。
協定事項: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40條中明確。
第15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5日之前,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并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16條甲方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度予以支付加班工資。
第17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或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乙方工資。
第18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19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確認已接受甲方的公示并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20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21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22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23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24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①崗位技能:
②管理要求:
③合作意識:
④員工心態:
⑤其它: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25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26條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28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29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30條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簽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系的,視同合同延續,期限從到期之日起最長不得多于個月。視同延續期限到期時如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愿解除勞動關系。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31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32條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33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違約賠償費20__元。
第34條保密協議
1.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戶、人力資源、軟件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于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范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采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4.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秘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秘密的義務。
5.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工作,并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蛘咦约洪_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35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6條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如有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7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38條其它約定:
乙方因個人發展需要,且有正當理由,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因特殊情況,如季節性經營、重大經營調整、重大項目投資、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工資時,乙方予以諒解,同意甲方拖欠部分工資,但最多不得拖欠三個月。在此期間,甲方應發放基本生活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醫院勞動合同書范本2
用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主要從事工作。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綜合工時計算制。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五條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做為獎勵績效工資,按照本單位平均獎勵發放。
第六條實習的期限和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當乙方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同時享受崗位工資及相關補助,此崗位工資和相關補助的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如乙方未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僅享受基本工資。
第八條特殊情況的員工不適合本節的以上條款,以甲乙雙方約定的工資為準,即上崗后,每(日、月、年)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法制訂和修改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的權利。
2.甲方有分配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的權利。
3.有檢查、考核乙方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的權利。
4.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并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的權利;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企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條件的義務。
2.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并提供社會保險福利的義務;
3.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的義務;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1.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的權利;
2.有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
3.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4.有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
5.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組織管理,積極生產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義務;
2.有接受甲方管理,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3.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4.有熱愛企業、維護企業榮譽、保護企業財產、愛護生產設備的義務。
七社會保險與福利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規定的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按唐山市《市勞險[1995]5號》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條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期間的勞保用品,參照同類行業,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發放。
第十六條乙方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及延長變更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毀約、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對方的相應責任。
2.甲方破產時可以終止合同。
3.國家有關部門或有關政策不允許甲方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
4.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戰爭)出現,可自行終止。
5.本合同期滿時,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C、有營私舞弊、貪污受賄行為的;
D、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或名譽損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F、其他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強迫其勞動的;
C、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制服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C、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A、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治療期間;
B、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C、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的續訂及延長變更
1.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合同終止后,如雙方同意續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2.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六年以上,如雙方同意續延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可延長合同期限至規定的假期結束。
4.對合同期滿,但因工受傷或致殘的職工在治療期間或停工醫療期未滿時,可延長合同期限到治療結束或停工醫療期滿時為止。
九雙方特別約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并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有侵占、挪用、貪污受賄行為或以其他形式損害公司利益時,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又不具備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擅自離職的,賠償甲方的損失和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培訓費的賠償金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計算。甲方如不具備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擅自開除乙方,賠償乙方6個月基本工資,作為其待崗損失。
第二十三條合同期內,在未被項目選用時或冬閑無工作的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單位就職,并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資,但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通知隨時返回甲方上崗工作,否則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條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職或離職后必須無條件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十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以執行本合同約定。第二十六條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以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可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第二十八條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辦法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承認并認真遵守。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護士勞動合同書 【十】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護士勞動合同書 【十一】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主要負責人姓名:
單位住所:
乙方(職工姓名):
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家庭現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零 個月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甲方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因工作需要或客戶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可以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勞動保護 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乙方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 職業危險,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公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需的生產工具盒工作場所。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應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后工資為 元,并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于《勞動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標準。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 日,支付工資應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列明支付標準、支付項目和工資扣除項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保障乙方享受國家的保險、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可以就補充保險、其他福利約定補充條款。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符合《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八條 終止合同條件 符合《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符合《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 30日雙方協商是否繼續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條 經濟補償金 解除、終止合同時,符合《勞動法》第
四十六條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條 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和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
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章)后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蓋章) 年 月 日
護士勞動合同書 【十二】
甲 方(雇用單位):
法人代表:
注冊地址:
乙 方(受雇職工):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至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亳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亳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亳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在國家和亳州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方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還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
九、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亳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護士勞動合同書 【十三】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營業性質、業務范圍、章程,并經認真討論后同意甲方所公示的所有規章制度以及甲方對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雙方如需要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四條 乙方應達到的錄用條件,詳見“任職要求”。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詳見“工作地點”。
第七條 乙方該認真履行甲方指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經生產和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 )。
A、標準工時制。工時細則詳見“考勤制度”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D、計件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節假日安排職工休息,如加班則補休。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已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三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乙方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乙方的崗位月工資為 元。
第十六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指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待遇。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社會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從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地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資陽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勞動保障、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已經對乙方履行了告知義務,并做好了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的必要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四條 訂立合同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且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A、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后2天未能上崗的。
B、因乙方未能在1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手續的。
C、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仿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病癥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查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D、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或重大違紀條款。
E、乙方系持資格證書上崗的特殊工種,因其自身原因導致資格證書被注銷、吊銷或暫停執業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造成損失達五千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G、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H、乙方向甲方辭職的。
I、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J、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后合同義務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A、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B、完好歸還其借用或占用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C、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D、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E、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F、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二十九條 乙方在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交接、結清賬務等離職手續后,甲方即為其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結清剩余工資、協助辦理社保/公積金轉移手續等。
第三十條 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和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章 經濟賠償與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二條 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三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依法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二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三十四條 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并執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A、有關公司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工作流程、技術指標、軟件系統(軟件文檔、源代碼、目標代碼)數據庫、對發展領域的分析、系統執行目標及標準、運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等,無論經任何方式或介質記錄。
B、有關公司經營狀況:包括但不限于投資前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與客服、合作伙伴的意向、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內容;談判方案、內容、會議會談紀要、決議;供貨來源、銷售渠道(代理商或合作伙伴)市場計劃、客服信息、中介單位;產品成本、交易價格、利潤率;銷售策略、方案、尚未對外宣布的新產品、策略等;為客服制作的策劃方案、咨詢服務工作成果、設計方案以及設計圖紙。
C、有關公司的財務狀況:包括但不限于財務賬簿、報表、產品和服務的成本數據,收入和利潤差額;工資、獎金、福利分配方案;公司的盈虧狀況;銀行賬號及存款等。
D、有關公司的人事狀況:包括但不限于企業人員檔案資料;公司內部重大人事變動;重要管理人員的個人信息、招聘裁員計劃。
E、有關公司的重大決策與行動計劃:包括但不限于投資計劃、收購兼并、和并、清算、破產、分立計劃;準備進行的訴訟、仲裁;企業形象設計、廣告計劃、活動安排。
F、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薪水獎勵、工作分配和工作技能、績效考評等。
第三十六條 乙方的竟業限制期為兩年,從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日算起。
第十三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尹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其它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況時(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生自由等情形)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件權限。
第四十一條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護士勞動合同書 【十四】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山西省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實施辦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如為臨時工,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不實行試用期。乙方如為農民合同制工人,應注明批準招用文號。)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從事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于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具體為:_________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具體辦法和標準為:_________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按有關規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鄉村集體企業沒有勞動管理規定,甲方應參照國有企業的有關勞動法規制定規章制度。)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和失業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養老、失業保險費。乙方離退休,由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每月發給離退休金。失業后按規定享受失業期間的有關待遇。
(農民輪換工實行回鄉補助金制度,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具體辦法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鉆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_元。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30日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并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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